以法国和瑞典为代表的欧洲发达国家最早在19世纪中后期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WHO,2015),进入20世纪后学界开始关注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影响,提倡以积极态度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1956年由联合国发布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UnitedNations,1956),被认为是国际社会最早正式发布的老龄化度量和影响的报告,引起了国际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视。1974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世界人口大会,通过了《世界人口行动计划》 ,呼吁各国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举行第一届世界老龄大会,通过了《1982年老龄问题维也纳国际行动计划》,就老年人的人权、健康、保障等方面提出行动建议,并开始认识到健康长寿而不是单纯的寿命延长的重要性。 随后,世界卫生组织的指导方向也从老年人的医疗照护向健康和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以及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方面发展。
一般认为,“健康老龄化”(healthyageing)最早是在1987年5月由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卫生大会上提出的,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世界老龄大会上把“健康老龄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发展战略,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命质量,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缩短带病和失能生存期。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activeageing)的概念框架,目标是通过提升老年人的健康、社会参与和保障水平保证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健康的维度上增加了保障和参与两个维度,发布了《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WHO,2002),将积极老龄化定义为: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尽可能优化其健康、社会参与和获得保障的机会的过程。与此同时,针对更加严峻的全球人口老龄化问题,联合国于2002年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通过了《马德里政治宣言》和《马德里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明确了三个优先行动的领域:老年人与发展,促进老年人的健康与福祉,确保对老年人创造有利的支持环境。 2015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WHO,2015),再次强调健康老龄化的重大意义,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其在2015—2030年老龄工作的重心,替代了2002年提出的积极老龄化行动。2017年世界卫生组织再次发布《关于老龄化和健康的全球战略与行动计划》,提出了构建人人享有健康长寿权利的战略愿景;倡议每个国家行动起来,建立国家健康老龄化行动框架,发展关爱老人的环境,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使卫生系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建立可持续和公平的长期照护系统,提高健康老龄化的度量、监测和研究水平(WHO,2017)。可见,从时间顺序上看,“健康老龄化”的提出早于“积极老龄化”,但国际组织近期又从强调“积极老龄化”转向更强调“健康老龄化”。
在我国,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201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强调以提高人口健康预期寿命为重要行动目标。2017年3月国家卫计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给出了健康老龄化的定义,即“从生命全过程的角度,从生命早期开始,对所有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综合、系统的干预,营造有利于老年健康的社会支持和生活环境,以延长健康预期寿命,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功能,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可见,我国从提出加强应对老龄化的能力建设,到将健康老龄化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逐步明确了老龄化社会下的积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