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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奥运遗产理论框架内涵

一般而言,一个较为完整和成熟的理论框架应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关于该理论的意义与作用(“为什么”),即奥运遗产理论的构建意义;二是关于该理论的基本原理,即对奥运遗产的性质、内在联系及规律等基本问题做出科学的理论阐释(“是什么”),此为奥运遗产“本体论”与“认识论”;三是关于如何运用该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怎么做”),此为奥运遗产“方法论”与“实践论”。三者共同构成奥运遗产理论框架,如图3-2所示。

图3-2 奥运遗产理论框架

3.3.1 奥运遗产理论的构建意义

奥运会是呈现和传递奥林匹克精神的重要载体,对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奥运遗产将在体育、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城市发展和区域发展等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系统性地产生深远影响,实现奥林匹克运动与城市发展的双赢。对奥运遗产理论问题进行研究,是将有关奥运会积极影响的相关因素提升为系统性理论的“支点”,更是对奥林匹克运动进行深刻认识和理性评价的重要起点。此外,奥运遗产内涵的丰富性和外延的包容性促使奥运遗产研究成为多学科、多领域交叉研究的典型。作为奥林匹克研究的重要一环,奥运遗产理论问题的深化也必然推动奥林匹克研究与奥运遗产学的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奥运遗产观的形成,为奥运遗产治理提供指南。

其一,从理论意义而言,奥运遗产理论构建可进一步丰富奥运遗产研究的相关成果,并指导奥运遗产实践开展。国内现阶段对奥运遗产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奥运遗产起源、内涵以及具体实践领域的分析上,而对于奥运遗产的理论抽象还较为欠缺。理论研究的缺乏必然会影响实践活动的开展。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奥运遗产理论体系,不仅有助于充分挖掘奥运遗产的深刻内涵与广泛外延,丰富奥运遗产的概念体系,还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奥林匹克价值理念与办奥智慧有效“落地生根”,提高奥运遗产工作水平,有助于全面推动奥林匹克运动和奥运举办城市的双赢发展。

其二,从实践意义而言,奥运遗产理论构建可为奥运遗产治理提供指南。奥运遗产既是举办城市和国家的奥运愿景,也是申办城市向国际奥委会履行的奥运承诺,更是奥林匹克运动核心理念的外在呈现,即“通过体育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因此在奥运全周期内,尤其是后奥运时代,奥运遗产能否得到有效治理,不仅关乎举办城市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还关乎整个奥运盛会的发展前景。而奥运遗产的理论阐述,不仅可明晰奥运遗产内容,还可为奥运全生命周期范围内奥运遗产的形成、收集、积累、保管、开发、利用等全阶段治理提供指南,为各项奥运遗产效益的持续发挥提供理论保证。

3.3.2 奥运遗产“本体论”

本体论关系到一个理论存在的合理性及其价值所在。具体到奥运遗产研究,奥运遗产本体论涉及奥运遗产概念界定与概念体系构建、奥运遗产兴起及其发展历程、奥运遗产的特征与功能等。其中,奥运遗产的内涵、缘起及发展历程在本书第2章已阐明,此处主要论述奥运遗产的特征、概念体系及其关系。

3.3.2.1 奥运遗产的特征

如前所述,奥运遗产是一个多维度概念,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灵活多变。基于奥运遗产的丰富内涵,奥运遗产具有因果关系明确性、遗产内容可持续发展性、影响领域积极正面性、遗产愿景表述灵活性等特征。

其一,因果关系明确性。 即奥运遗产不同于一般而言的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其边界与奥林匹克运动息息相关,是奥运会带给举办城市和国家的、有形和无形的、具有长期效益而非短期影响的效应。换言之,奥运与遗产之间因果关系具有明确性,一定是因为有了奥运,其全周期内所产生的这部分遗产才可称为奥运遗产。这也是奥运遗产评估中区分是否算作奥运遗产的核心因素,也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效应证明,对于确定奥运愿景具有重要作用。平昌冬奥组委2013年发布的《OGI研究框架:平昌2018》(OGI Study Framework:Pyeongchang 2018) 中就指出,遗产评估必须遵循一个因果关系的推断分析过程,保持数据解释的客观性,即确定哪些是由奥运会产生的,为奥运遗产界定的可信度提供说明。

图3-3 奥运遗产概念体系及其关系说明

其二,遗产内容可持续发展性。 奥运遗产是奥运会长期效应的体现,注重可持续性,这就摒弃了短期效应观,着眼于奥运会对人与社会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但辩证而言,正如伊拉里亚·帕帕莱波尔(Ilaria Pappalepore)与迈克尔·B.杜伊格南(M ichael B.Duignan)所认为的那样,这并不表明只关注奥运遗产的长期影响,因为短期的积极影响(例如增加访问量和短期工作机会)也可能最终导致长期影响

其三,影响领域积极正面性。 《奥林匹克宪章》中的“国际奥委会的使命和职能”章节,将奥运愿景之一规定为“促进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城市和举办国家留下有益的遗产” 。这表明奥运遗产不同于奥运影响,重点强调奥运会产生的积极影响,即一种美好愿景的体现,即便是一些失败的经验也能为其他城市提供前车之鉴。

其四,遗产愿景表述灵活性。 奥运遗产注重奥运举办城市的奥运遗产愿景,以及由此带来的奥运遗产内容规划的灵活性。奥运遗产类型、内容会随着实践发展、举办城市的变更而删减或添加。灵活性既是奥运遗产丰富多样化的体现,同时也是奥运遗产规划立足于举办城市和国家实际情况的必然要求。奥运遗产治理也要注重因地制宜,切忌照抄照搬他国模式。

3.3.2.2 奥运遗产的概念体系及其关系

首先,科学合理的奥运遗产概念体系,既要展现出奥运遗产内涵的丰富性及其外延的包容性,又要体现出奥运遗产持久且广泛的正面效益,蕴含举办城市特有的举办理念与奥运愿景。奥运遗产概念体系的构建应围绕奥运遗产核心概念展开(见图3-3):一方面将其所包含的多个分支概念囊括其中,体现出分支概念之间的逻辑关联;另一方面为奥运遗产的规划与收集、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评估与治理等活动提供系统性概念支撑。奥运遗产概念体系对于细化奥运遗产内涵、明确奥运遗产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框架。

其次,关于奥运遗产的关系说明。由图3-3可知,奥运遗产包含众多遗产类型,这些遗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民生等各个领域的提升与发展,较为全面地呈现了各届奥运会愿景。综合而言,奥运遗产可划分为体育型遗产和超体育型遗产。其中,奥运体育遗产属于体育型遗产,是每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举办前后直接留下的固有遗产类型,同时也是中心遗产类型。其他遗产均是围绕体育遗产而产生的,因而属于超体育型遗产,是每届奥运会中的灵活衍生品,且随着举办城市的不同而变动。这些超体育型遗产既彰显了举办城市筹办一届奥运会所做的努力,也展现了来自奥运会的回馈。奥运遗产的关系体系也表明,奥林匹克运动已不再是简单的体育现象,其价值远超出体育范畴,具有强大的辐射功能。

再次,这些衍生品也并非独立个体,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诸如奥运健康遗产,“作为奥运遗产的一个构成部分,不仅有其特殊性,也与其他遗产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见图3-4),而且奥运遗产之间一定呈正相关关系。马丁·穆勒(Martin Müller)通过调查发现,2014年索契冬奥会为了在某地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放宽环境保护立法,砍伐稀有树种,导致了环境遗留问题 。这与奥运遗产内涵相悖,以牺牲其他遗产作为代价的“奥运愿景”,违背了可持续发展原则。

图3-4 奥运健康遗产与奥运遗产各分支关系示意图

资料来源:刘民,梁万年,傅鸿鹏,等.奥运健康遗产的概念体系和形成机制[J].首都公共卫生,2007(2):49-51.

3.3.3 奥运遗产“认识论”

认识论层次上的奥运遗产重点在人。作为主体的人具有感知能力、理解能力、目的性,能够感知奥运遗产的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理解其内涵,明确其效用,并能通过对奥运遗产的认知,做出关于奥运遗产内容规划、治理与评估的正确决策。然而人的感知触点、理解程度皆因学科背景不同而呈现多元化。奥运遗产涉及广泛,也迫切需要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参与,以达成奥运遗产的全面认知、科学实践。总体而言,奥运遗产研究所涉及的相关学科背景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体育学、遗产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档案学、统计学、环境学中的创新扩散理论、公共领域理论、社会认知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社会支持理论、社会记忆理论、前景理论、协同治理理论、政策网络理论、制度同构理论、生命周期理论、数字人文理论、文化遗产理论等。奥运遗产认识论呼应了奥运遗产理论构建的联系法,将若干学科背景的学者因奥运遗产问题而联系到一起。这里主要阐述文化遗产理论、档案记忆观、数字人文理论。

3.3.3.1 文化遗产理论

(1)文化遗产的简述。

国际关于文化遗产的界定最早出现于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国内最早可追溯至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将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后者以下简称“非遗”),前者即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后者即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这一规定算是较早对文化遗产的范围予以详细论述的典范。近年来,文化遗产研究由于“文化遗产运动”的不断推进以及全世界范围内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而逐渐趋于深化与成熟。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管理、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等是目前文化遗产研究体系的重要内容构成。文化遗产价值的明晰为文化遗产的管理提供了应然性与必然性前提,也是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的重要前提。

首先,文化遗产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历史、艺术(审美)和科技三个领域,即文化遗产具有可反映、证实、补全、传承历史文化的历史价值,审美感知、审美体验和审美理想的艺术价值,科学和技术兼容的科技价值。此外,文化遗产还有思想价值、经济价值等。思想价值体现在文化遗产的政治思想价值与哲学思想价值等方面;经济价值体现在文化遗产中特定文物的收藏增值价值、投资交易价值、旅游资源价值等方面 。由此可见,文化遗产价值体系具有类型的多样性、要素的有机性、系统的层次性、发展的阶段性、主体的差异性及利用的公平性等多重特性

其次,文化遗产管理也是文化遗产理论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但常被忽视。文化遗产工作开展的好坏与管理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这就需要对文化遗产管理各要素予以明晰。宽泛而言,文化遗产管理包括文化遗产的行政化、法规化、教育化和市场化管理,保障文化遗产管理的规范与标准,为其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提供良好条件

(2)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从表面上看,保护主体与传承主体均基于遗产保护而生,但保护主体主要负责文化遗产的技术性保护与物理性保护,而传承主体则主要负责文化遗产的宣传、推广、弘扬等外围工作,二者存在交叉。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手段,目前而言,主要包括项目化保护、数字化保护、建档式保护等方式。其中,项目化手段一直被认为是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操作性较强的一种方式,具有边界清晰、职责明确、效果明显等优势。数字化保护即采用数字采集、数字储存、数字处理、数字展示、数字传播等技术,将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为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并以新的技术性视角对文化遗产加以解读,以新的方式对文化遗产加以保存,以新的需求对文化遗产加以利用 。随着数字化保护逐渐成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主流手段,面对当前数字化保护中存在的“重技术、轻文化,重形式、轻意义”现象、忽视地方性特色化倾向、文化遗产活态性日益缺乏等问题,“参与式数字化保护”理念应运而生,其中,参与是重要内容,赋权是核心。建档式保护由档案界提出,主要研究非遗档案的内涵与作用、接收与征集、整理与分类、鉴定与保管、开发与利用、管理体制与动力机制、建档与法律保障,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从而实现对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3)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

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是在其保护与传承良好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保护与传承的初始目标。正可谓“保护式开发、开发式保护、以利用促传承、以传承带利用”的良性循环。目前,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主要是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旅游式开发,以及与技术产业相结合的数字化开发。其中,基于乡村振兴、城市记忆、美丽家园等主题的文化旅游开发,促进社会对文化遗产的关注,从而增加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自觉意识;借助新兴的信息技术手段的数字化开发则实现文化遗产的深入与活化,多借助于数字化建模、虚拟修复与构建、数字化资源管理、数字资源展示(构建数字资源展厅)、数字仿真、VR/AR以及数字动画等技术框架、关键技术与典型系统应用,以数字化手段对文化遗产予以全方位的开发利用 。目前的“美国记忆”“俄罗斯记忆”“威尼斯时光机”“数字敦煌”“数字故宫”等项目即是文化遗产数字化开发利用的极佳例证,是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高级阶段。

(4)文化遗产理论对奥运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指导意义。

奥运遗产属于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而且,奥运遗产体系中包括一类专门的奥运文化遗产。此外,凝结有奥运文化内涵的奥运遗产,也是流传于世的重要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因此,奥运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同样需要文化遗产理论的指导。

首先,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管理理念可指导奥运遗产保护与传承中价值分析与文献管理的开展。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例,一方面立足于奥运遗产本身,奥运遗产是奥运会各项活动的真实遗存,呈现出体育、经济、城市发展、环境等多领域价值;另一方面扩展至北京2008年奥运会,在奥运遗产上体现夏冬奥运会的价值连续,展现独一无二的“双奥之城”。同时,奥运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是关涉众多的人、财、物的复杂系统性工程。整合管理复杂的人、事、物,协调各系统、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奥运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尤为重要。利用文化遗产管理理论中的行政化、法规化、教育化与市场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可为奥运遗产(尤其是无形遗产)管理提供各类规范、规章、公约等。如北京2008年奥运会期间,奥组委印发了《关于北京奥运会档案工作管理意见》和《关于筹办和举办奥运会期间有关文物和档案管理意见》,促使奥运文献遗产的法规化管理。同时,加强奥运遗产的教育化和市场化管理,有利于推广奥林匹克教育与文创产品的开发、社会化普及奥运遗产意识。

其次,重视文化遗产,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随着近年来文化遗产“研究热”与“实践热”的兴起,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客体渐趋明晰,文化遗产保护手段也逐渐多样化。其中,文化遗产的保护主体认定能够为奥运遗产保护主体的确定提供思路与方向,政府部门、学界、商界、新闻媒体界等公益性组织与商业性机构 的多主体参与模式,启示奥运遗产保护过程中要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强调多部门的跨界合作与参与,而非文化机构或奥运机构单打独斗。此外,奥运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各部门在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过程中,也可将对奥运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意识地联动在内,从而使奥运文化遗产保护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更多的社会支持。而文化遗产的项目化保护、数字化保护、建档式保护等方式,也可移植至奥运遗产的保护之中,丰富原有的奥运遗产保护手段和方法,从而构建出一体化、系统化的保护体系。

再次,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理念可指导奥运遗产领域“产业式开发”与“数字化开发”的结合。目前,文化遗产的“产业式开发”与“数字化开发”模式已较为成熟,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也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赢得社会的广泛接受,取得良好效果,为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保护与传承添加了无限活力。奥运遗产也可走一条“以产业带开发”“以产业带利用”的发展之路,尤其是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将奥运遗产以一种富有创意的形式推广出去。此外,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开发也启示在奥运遗产的开发利用中要紧密结合新兴信息技术,紧跟信息时代潮流,以先进技术为手段,通过构建专题数据库、知识库以丰富奥运遗产的展现形式、拓展奥运遗产的传播渠道、加大奥运遗产的开发力度,从而助力于奥运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更好地践行“保护式开发、开发式保护、以利用促传承、以传承带利用”的理念。

3.3.3.2 档案记忆观

(1)档案记忆观的理论内涵。

关于“档案是记忆”的论述,最早出现在1950年第一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法国国家档案局时任局长夏尔·布莱邦(Charles Braibantl)发出了“档案是一个国家的‘记忆’”的倡导。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世界记忆工程项目,旨在促进人类珍贵历史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档案的记忆价值得以彰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档案是记忆”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档案学理论范式,可称之为档案记忆观。档案记忆观,即从集体记忆、社会记忆视角对档案、档案工作及档案工作者的系统认知,以及从档案学视角对集体记忆、社会记忆及其建构的独特观念。档案记忆观强调档案是一种社会记忆、集体记忆,或者说承载了社会记忆、集体记忆,具有记忆属性和记忆(资源)价值。档案记忆观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档案是建构社会记忆的不可替代要素。档案作为一种固化信息,是承载社会记忆的工具与传递社会记忆的媒介,对社会记忆具有建构作用。这一功能主要源自它承载着一定的文字、图像等记录符号。所有档案文献的最终目标都是长时间地传播和保存信息,实现记忆的传承,这也决定了档案作为一项客观存在及其在社会记忆体系中的独特地位。第二,档案工作是建构社会记忆的受控选择机制。在档案记忆观下,档案馆被视为记忆的存储库和唤醒人们相关记忆的场所,但受权力的控制,档案馆对社会记忆予以选择性保存。按照文件生命周期理论和文件连续体理论,档案工作从档案馆阶段向前延伸至文件形成之初,因此,不仅是档案馆在权力控制之下选择性地建构社会记忆,而且整个档案工作是建构社会记忆的一种受控选择机制。第三,档案工作者是建构社会记忆的能动主体。从社会记忆理论来看,档案工作者在决定社会是“记忆”还是“遗忘”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并逐渐从“被动的文件保管者”转变为“积极的记忆建构者”,在建构社会和历史记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和主体意识。第四,档案记忆促进身份认同。记忆与认同天然相连,“档案与身份认同”是档案记忆观研究的深化。身份认同的本质是确认个体或集体在社会上的身份感、地位感、归属感和价值感。身份认同离不开集体记忆的支持,集体记忆所提供的事实、情感构成了其群体认可的基础。以档案为基础的集体记忆是作为群体认知表征的力量之源,档案通过建构集体记忆促进身份认同。

(2)档案记忆观对奥运遗产保护的指导意义。

档案是奥运遗产的重要组成,是奥运举办全周期最为原始、真实与全面的记录载体,能较为客观地反映奥运会举办城市在社会、经济、环境、形象、文化、体育、政治、可持续性等方面发生的变化。档案因其独特的原始记录性而具有长远的历史文化价值,承载着更为深刻的奥运记忆。这也是档案记忆观的重要理念,即以档案为核心的奥运遗产是“奥运记忆”、“城市记忆”、“国家记忆”乃至“民族集体记忆”的重要承载。因此,档案记忆观为奥运遗产研究提供了一面学术多棱镜,为奥运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的思维路径和理论指导。

首先,档案记忆观提供了从档案学视角对奥运记忆及其建构的独特认知,可以丰富奥运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理论内涵。 奥运遗产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奥运会活动的前期准备、赛事经过、赛后结果、后续影响,是奥运举办民族乃至全人类珍贵的文化财富和知识宝库。因此,收集、整理、保管、挖掘奥运遗产,就是保存与再现奥运会历史,就是积累与传播奥林匹克知识,就是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档案记忆观将奥运遗产保护提升到民族记忆、人类记忆保护与传承的高度,为奥运记忆及其构建提供了独特视角,深化了奥运遗产保护的理论内涵与历史意义。因此,有意识地做好奥运档案的收集、征集、保管、保存与开发利用工作,并使之有效转化为奥运遗产,在当代及未来持续发挥其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记忆功能,意义十分重大。

其次,档案记忆观从理论上对档案、档案工作与奥运会这一国际盛事的关系给予了新的定位,并从实践上促使档案领域积极参与进奥运遗产保护中来,从社会重大事务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 其一,以档案记忆观指导奥运遗产保护,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奥运档案遗产的高质量传承。在现代社会,档案的收集、管理、保存、利用等诸环节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式,且在电子文件(文献)的长久保管、珍贵档案资源的数字化保护、档案数据库的建设、档案资源的共建共享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成熟模式和丰富经验可直接用于指导奥运档案的保护工作,有助于奥运遗产价值的永续发挥。其二,以档案记忆观指导奥运遗产保护,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部门在奥运盛事中的参与度和存在感,甚至发挥主导作用,为民族记忆的延续与国家历史的流传贡献力量。

再次,档案记忆观为奥运遗产保护提供了可资借鉴的项目化管理模式与数字化保护手段。 档案记忆观落在实践领域即为各类记忆工程的建设与数字资源库的构建。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各种记忆工程,保护和传播包括档案在内甚至以档案为主体的文献资源,以促进国家、地方或社区记忆的构建。这些记忆工程强调开放性的建设理念、互动性的服务模式、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多元化的合作网络。因具备这些特征,国内外记忆工程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奥运遗产作为奥运记忆的载体,也是社会记忆的重要组成,无论是将这类遗产吸纳进现有的记忆工程,还是以奥运为对象建设新型的记忆工程,项目化管理模式无疑为奥运遗产保护提供了有益借鉴。此外,记忆工程往往依托于数字资源库,建立一个国家级的奥运遗产数字资源库,收集、保存、传播北京奥运的记忆资源,具有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奥运遗产数字资源库的建设,既利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自豪感与认同感,也利于整合分散的奥运遗产资源、利于以新技术对奥运遗产进行开发利用,从而更好地发挥奥运遗产长远的历史文化价值。

3.3.3.3 数字人文理论

(1)数字人文的理论内涵。

数字人文(digital humanities),起源于人文计算(humanities computing或computing in the humanities) ,最初着眼于文本资料的数字化和计算语言学领域,随后逐渐演变为将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应用于人文学科的跨学科研究领域。目前,数字人文还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约翰·昂斯沃思(John Unsworth)认为,数字人文是一种代表性的实践、一种建模的方式,或者说就是一种拟态、一种推理、一个本体论约定,这种代表性的实践可一分为二,一端是高效的计算,另一端是人文沟通 。凯蒂·巴雷特(Katy Barrett)指出,数字人文是指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和分析传统的人文研究资料,并将人文学科方法论与计算工具相结合进行人文研究,例如互相映射项目和历史文本的数字化 。苏珊·施赖布曼(Susan Schreibman)等认为,数字人文从一开始就是运用信息技术以照亮人类的历史记录,反之,理解人类的历史记录也能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产生影响 。由此可见,国外主流研究所强调的“数字人文”,在于将“数字”与“人文”两者相结合,其中的“数字”代表着计算、技术、建模、工具,“人文”代表着与人类表达相关的一切事物,从音乐到戏剧、从设计到绘画、从语音到历史、从文学到学术出版等各个方面,甚至一些数字人文学者所反对的“社会科学”也包括其中。

数字人文作为舶来品,真正进入中国学界仅仅是近十年来的事情。尽管引入时并未给数字人文明确的界定,但其实践前沿已渗透到历史学的基于GIS的历史地理可视化,文学的文本挖掘与TEI标准,语言学的基于大型语料库的语料库语言学,舞蹈的视频捕捉、运动分析与虚拟现实再现,考古学的图像分析、色彩还原和数字重建,数字图书馆和网络数据库,等等 。随着数字人文在国内研究的风生水起,其思想内涵也逐渐被各学科领域的学者不断挖掘。徐力恒和陈静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对数字人文予以进一步解读,他们认为数字人文是一套提出与回答学术问题的方法,即人文学者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尤其是电脑数据库)作为外在的工具,来回答他们过去已经提出的学术问题,或者是受到数字技术和思维的影响而提出的新课题,甚至产生新的研究范式 。在这一概念中,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数字人文在学术研究中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方法论意义。综上,数字人文极富包容性与演进性,那么,对数字人文内涵的把握则十分重要。作为数字技术与人文学科张力性结合与双向联动的产物,数字人文的内涵可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其一,数字人文是信息科学技术及其研究成果在人文学科领域的渗透,目的在于促进人文学科研究理论和方法的革新,以一种更为科学、严谨,甚至量化、可视化的方式促进人文学科研究视角的扩展、成果的转化。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人文学科价值的重新发现,使得信息技术成为人文学科发展的“普罗米修斯之火”,并拓展人文学科新的研究方向,如计算档案学、计算历史学等。

其二,立足人文学科,数字人文还要关注人文学科思维赋予当代数字化产品和工具的文化意蕴和价值理性,从而反思数字人文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说,数字(或数字所代表的计算、技术、建模)仅仅是工具或手段,而非主旨。运用人文精神与关怀规制技术工具性的种种弊端,乃是数字人文的另一应有之义。

总而言之,数字人文使得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共享方法论,通过建立描述学术活动方法和功能的框架,解决E-science、E-research技术如何在人文领域有效利用的问题,拓展传统人文学科的研究视角,并以传统的人文思维赋予信息化技术以价值理性,从而真正实现数字与人文的张力性结合。

(2)数字人文理论对奥运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指导意义。

如前文所述,数字人文是数字与人文的张力性结合与双向联动,作为一种理论、方法的数字人文启示我们在进行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实施过程中,在秉承奥运会所倡导的人文关怀、人文气息、以人为本、嵌入生活的理念之下,要特别关注并重视数字技术的应用、重视跨学科与跨领域的合作交融。

首先,数字人文理论启示我们在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实施过程中,重视数字技术的应用,并在数字人文相关技术理念的指导下,构建一个融合式、体系化、特色化的奥运文献遗产数据库,打造一个更加集成、开放、便于利用的奥运文献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资源型和学术型平台。因此,在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我们既不可忽视数字技术的应用,也不能忽视人文理念在其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而这也与世界上主流的数字人文项目相得益彰。按照美国斯坦福大学迈克尔·凯勒(M ichael A. Keller)的观点,数字人文项目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汇集数字内容、构建电子文献数据库;二是通过构建模拟模型、参考工具或空间历史实验室项目(spatial history lab)来进行“互动式学术”;三是将一系列文本和口头叙述嵌入媒体对象的“新型叙述体”(new narrative) 。这三种类型数字人文项目的目标均在于创新收集、展示和研究数据的方法,提供前所未有的海量数据和元数据,促进跨学科对话与知识的共享。无论是开发集成式电子文献数据库,还是打造互动式学术,抑或构建新型叙述体,这些技术的具体实践与理念的现实应用,均为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新思路。一方面,就资源整合而言,应用数字人文理论、技术或方法加速有关奥运文献遗产的深度数字化进程,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的过程中,充分吸纳人文学者的意见,打造出真正具有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传承价值的奥运文献遗产资源;另一方面,就平台建设而言,应用数字人文理论、技术或方法构建“奥运文献遗产”平台,将有关奥运会的文献资源及其形成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等多方主体纳入其中,并基于文本挖掘技术对奥运会文献进行深度分析、基于GIS技术对奥运文献遗产予以数字化地图呈现、基于文本可视化技术对奥运文献遗产进行知识构建,充分展示奥运文献遗产之间的语义关联,从而生成与发现新知识,并以一体化的形式将奥运会文献整合、组织、提供给用户使用,从而更好地促进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其次,数字人文理论启示我们在进行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中,要特别重视跨学科与跨领域的合作交融。如前文所述,数字人文具有跨学科的本性冲动,它将信息技术与人文学科相结合,主要目标有二:一是以数字技术为工具,改变并激活传统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思维甚至研究范式;二是以人文价值为驱动,缓和并调适信息技术的工具理性,使技术的应用更具人文关怀。而这两个目标的实现,注定需要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者、不同实践领域的从业者联合攻关。正如有学者所言,“数字人文就像一座高耸的学术大厦,历史、文学、计算机等不同学科就像是这座大厦中的房间,这些不同的房间共同构建了这座大厦” 。因此,数字人文所强调的跨界融合、互动支撑和集成聚焦的理念,也应成为奥运文献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关键理念。从目前来看,数字人文融合了计算机科学、通信科学、文献学、统计学、人文学科等学科群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反映了数字时代一种新的文献信息需求。因此,对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注重开发式的保护与利用式的传承,促进开发利用与保护传承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奥运会既然是全民盛事,各领域参与其中,那么,奥运文献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就不仅仅是奥运会举办部门和某个文化遗产部门的职责所在,还需要各个学科领域共同参与、合作交融、群策群力,尤其是加强与人文学者的合作,多听取他们的意见,方可构建出具有人文关怀和人文气息、以人为本、嵌入生活的奥运文献遗产体系,而非冷冰冰的数据与标签的集成。另外,合作交融也不仅局限于学界与业界的交融,如在必要时,可引入众包理念,完善与扩展奥运文献遗产的收集途径与开发方式,在奥运文献遗产数据集或数据库设计时,为公众提供添加与修改的接口。只有汇聚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乃至全社会的力量,才有助于提升奥运文献遗产的丰富性和完整性,有助于这类珍贵人类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3.3.4 奥运遗产“方法论”

方法论即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法的理论。就奥运遗产的方法论而言,即明晰奥运遗产对奥运举办城市和国家的影响以及对奥运遗产治理提供方法指导。奥运遗产关涉众多领域,不同领域需要特定的方法论指导。因此,奥运遗产方法论需要以奥运遗产基础论为支撑基点,以奥运遗产实践论为评判标准。奥运遗产方法论主要涉及奥运遗产治理法、奥运遗产评估法等。

奥运遗产治理法:主要是围绕奥运遗产的形成、保护、开发与利用等一系列治理行为的方法论,侧重于定性研究,成果大都体现在一些政策规范上。奥运遗产评估法:根据《遗产战略计划》规定,对于“定期报道即将到来的奥运遗产”,国际奥委会推出了遗产报告框架(见图3-5),该评估框架从奥运会筹备初期即开始采用,并在整个奥林匹克周期内定期更新。对于每届奥运会,将根据其具体愿景、设定目标和当地背景衡量遗产成果,并采用关键绩效指标法(KPIs)来评估奥运愿景 。由此可见,奥运遗产评估法侧重于定量研究,将奥运遗产转换成可衡量的指标,注重指标选取,并采取科学的数据收集与分析方法评估各项指标,从而构建奥运遗产评估体系。

图3-5 《遗产战略计划》中的遗产报告框架

资料来源:Olympic World Library. IOC legacy strategy full version[EB/OL].[2020-02-04].https://library.olympic.org/ doc/syracuse/173146.

3.3.5 奥运遗产“实践论”

实践论是认识奥运遗产本质的来源和推动相关认识不断发展的动力,是将方法论具体应用于社会实践的过程,用来指导奥运遗产实践活动的开展,检验奥运遗产理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由实践到理论,只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能动飞跃;由理论再回到实践中去,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飞跃。因此,奥运遗产实践论关乎奥运遗产理论能否指导、服务、丰富奥运遗产治理实践,这也是奥运遗产理论框架的构建目标所在。奥运遗产实践论主要涉及奥运遗产内容规划、治理计划、治理保障机制和评估方案制定。奥运遗产内容规划即奥运遗产的内容构成、形成特点、价值体现、生命周期以及变化规律等;奥运遗产治理计划即包含对奥运遗产内容保护、开发与利用的一系列参与主体、治理策略、过程、成果计划等;奥运遗产治理保障机制即支持遗产治理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人员保障、制度保障等;奥运遗产评估方案制定即明确遗产指标的选取、收集与分析等。奥运遗产内容规划、治理计划、治理保障机制和评估方案制定四者紧密联系,共同保障奥运遗产长期效益的实现。

奥运遗产实践论是将奥运理念与奥运愿景落地生根的最后一环。从往届奥运会经验来看,奥运遗产并非总是成功的,但一些失败经验也可为后续遗产实践提供借鉴与启迪。如英国为了宣传文化遗产,制定了奥林匹克公园文化遗产战略(Olympic Park Cultural Legacy Strategy)。2012年6月至9月,伦敦在伦敦东区的奥林匹克公园举办文化奥林匹克运动会(2012年伦敦艺术节),一份来自项目资助人的评估报告称,该计划成功地将艺术质量和社区参与结合起来,从而确保了当地文化组织和社区获得持久的文化遗产 ,然而据伊拉里亚·帕帕莱波尔与迈克尔·杜伊格南调查,没有任何实践经验证据表明当地社区从中获益,这从反面展现了奥运的华丽虚饰与当地现实之间的差距 。这也启示我们在奥运遗产规划、治理和评估中要科学合理地将理论落到实地,而非做表面文章。 0mGDKLUgSKYMiKVjMs1iWpG5oiFWWnKeT7InEBz0zwq4J7QoVMBqxQKpa4mJ+9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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