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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条款的解释

合同属于当事人自创的规范,源自当事人的意思,在于满足不同的利益;加上表达这些意思所用的语言文字未臻精确,因而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对其意义、内容或适用范围,难免发生疑义,这使得合同解释在实践中非常必要和普遍。对合同进行解释的方法很多,其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进行解释,便是很重要的一个方法,为各国民法所采用。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应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一般交易上的习惯进行解释。”意大利民法典第1366条规定:“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契约”,这是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本身就具有解释、评价和补充法律行为的功能,其在合同解释中的主要作用在于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理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此,我国合同法第125条明确规定诚实信用原则是对合同条款解释的重要依据之一。 pv8RLrVoM6IfiCiVc9p8WDu49PzaymXiAuXrqCrMlsGaqXeij6fv5dSk3rpRWT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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