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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暴力阻止母亲再婚,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黄某今年17岁,是某高级中学高三年级学生,由于她平时学习成绩一直是班上第一,老师很宠爱她,再加上黄某的母亲也是她们学校的老师,别的同学都觉得她很幸福。可是对于黄某来说,最为不幸的是黄某的母亲两年前离婚了,黄某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不久前,母亲认识了他们学校刚调来的一个老师。老师姓吴,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都比较满意,相互了解了一段时间之后,觉得条件成熟,两人商量起结婚的事情来。黄某的母亲回家跟女儿把事情说了,立即遭到黄某的极力反对,她坚决反对母亲与别的男人的结合,她不愿意让别的男人做自己的爸爸,同时她也忍受不了同学们在自己背后的指指点点。尽管吴老师对她很是关心,可是心里的那一丝反叛却无法容忍自己有一个“后爸”。黄某的心里矛盾极了,为了这个,她在母亲的面前是又哭又闹,对母亲说:“我不让你结婚,我不要别的男人来当我的爸爸!谁要把你抢走,我就杀了他!”母亲听女儿这么说,以为是孩子话,也就没放在心上。

接下来的几天里,黄某非常的沮丧,她认为妈妈之所以会再结婚,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吴老师引起,如果没有他的存在,妈妈就不会再结婚了。为了让吴老师死了和妈妈结婚的心。她一直想了很多办法来阻止,可是她觉得除了给吴老师颜色看看使他退却之外,已经没有了什么更好的办法。有一天,她走到吴老师家,面无表情地对吴老师说:“我妈妈不会和你结婚的,我不能接受你!”回家后,妈妈狠狠地把她训了一顿,黄某以为这一切都是吴老师惹的祸,对他更加充满了敌意。第二天,她冲进了吴老师的家,掏出水果刀,朝吴老师小腹扎了过去,造成吴老师轻伤。公安机关依法将黄某拘留。

【评析】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结婚和离婚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合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和阻挠。如果以伤害等暴力手段阻止他人结婚、离婚,就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第25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知道,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再婚自由。也就是说,任何人都有自主决定是否结婚、何时结婚、与谁结婚、是否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权利。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权利,包括结婚自由权利和离婚自由权利。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即是指强制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禁止他人与某人结婚或者离婚。 要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行为。所谓暴力,指用殴打、禁闭、捆绑、抢掠等方法对人身进行强制或者打击。如果行为人只干涉婚姻自由,但没有使用暴力方法的,不能成立本罪。其次,暴力行为必须是干涉婚姻自由而实施。再次,行为人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一般来说,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是暴力干涉父母的婚姻。有些未成年人把父母再婚看成是丢人现眼的事,认为父母再婚会导致其对自己感情和关爱的减少,所以对父母再婚横加干涉,严重地甚至采用暴力手段。本案即是其中典型一例。另一种是有早恋早婚行为的未成年人干涉他人的婚姻。例如暴力干涉恋爱多年的对象与他人的婚姻或者强迫他人与自己结婚,都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表现形式。但暴力干涉他人的自由恋爱行为,原则上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在本案中,黄某由于不满母亲的再婚,仇视将与母亲再婚的吴老师,并因此对吴老师造成了人身伤害,主观上具有暴力干涉吴某婚姻自由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干涉的行为,因此黄某的行为构成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Ft2zqkhVHPJdI4T1rDvk6PwqMEe/Z5MnjXvmh1bpH/hyt3k8ze+rSS95mDMON9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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