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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答17】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如果适用,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问题解析】

股东资格是投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确认股东资格应当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应适用的标准。

关于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因为股东请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资格,是行使请求权的表现,这种请求权从性质上说既不是债权请求权,也有别于物权请求权,而是关于资格确认的一种请求权。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关于确认资格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从学理上分析,资格确认的请求权作为请求权的一种,并没有像德国民法所规定“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不因消灭时效而消灭”的例外性原因,即:资格确认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不会产生某种违法状态。而且,鉴于股东资格的确认是一种关系公司本身、公司的交易对方、公司的其他股东等多方主体利益的事情,所以,不得不考虑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考虑对善意的第三方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保护。如果股东资格长期不能得到确认,就会使涉及到该部分股份的法律关系一直处于不确定的状态,甚至随着公司股权法律关系的流转,绵延到公司以外的其他法律关系中,造成交易秩序的紊乱。同时,强调股东资格确认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也有利于督促出资的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确认股东资格应当适用诉讼时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确认股东资格的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137条的规定应为2年,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17条的规定,即反映了这种观点。

另一种观点认为,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原因是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旨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法律关系或确认当事人相应民事权利的诉讼,而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法有关原理,确认之诉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所以,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我们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不应当适用诉讼时效。

【依据援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1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 d3PsOD1CDdFDpQxkthtPOqnVHMXD4hgMOBzHjMd3B7ulHQTQUuFsvod2HOmas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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