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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决定》,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我国建国以来形成的刑法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补充,使我国刑法制度更加科学和规范。修改后的刑法实施9年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明确的解释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这不仅是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的办案依据,同时也是每个公民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好教材,甚至对法律教学与法学研究也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然而,各个部门越来越多的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给查阅工作带来了极度的困难,往往因一个小问题就需要查遍所有的相关资料,生怕出现遗漏。本书正是针对这样的现实矛盾,从方便使用者的角度出发,将1997年以后颁布的刑法法律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条文顺序进行独创性的重新编撰。具体讲,本书以刑法典的条文为基本框架,将相关立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和行政规章的实质与核心内容,对刑法条文及其法言法语进行逐一注解。由于和刑法条文一一对应,故十分方便读者的查阅和使用。

另外,为进一步方便于读者查找法律解释的原文和出处,我们将本书中涉及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的目录按时间顺序排列附在书的最后,以便读者进行查找和核对。还有,本书将刑法典每一条文的核心基本理论(如“罪刑法定原则”、“刑罚的分类”等)及罪名(如“破坏交通工具罪”、“贷款诈骗罪”等)等用加底色的方法添置书中,一方面以示和原刑法典的原文相区别,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其理论性和操作性。我们计划对本书一年修订一版,以便及时将上一年的立法及司法解释收入其中,更加快捷地方便读者使用,查找出更新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也方便于学生、教师、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及其他公民及时、快捷地查找法律及其解释的文本,为刑法的教学与办案提供快速高效的工作便利。与同类法律解释汇编相比,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新颖性。该书不但收集了截止日期为2006年3月的现行有效的立法与司法解释,而且从研究的角度加以编注和整理,在实用性之外还可以看出编注者注重操作的学术思想。

二是全面性。该书不仅将1997年3月14日刑法典修改以后的全国人大及公、检、法各个部门的立法与司法解释及其规章系统地收集、整理编入该书,同时兼顾了1996年以前颁布的但对司法实践至今仍具有效力的法律解释,可以让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立法原意和法律解释的脉络。

三是实用性。该书将法律解释按内容进行分解,并按照刑法典条文顺序对名词、法语及条文进行一一注解。另外,在目录中标明条文所在页码,读者可以按照法典条文顺序迅速查到所需要的相关内容。

四是普及性。该书的实用性不仅决定了其必然成为广大法律职业工作者及广大公民快速、准确掌握法律知识的必备用书,而且其内在的学术性又可使之在法学教学与科研上发挥其应有作用。

总之,该书在编撰体系上有一定的创新性,法律解释相对完备,能够帮助广大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律师等法律职业工作者及其他公民正确学习和应用法律,为当事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学教学、科研等起到参考和借鉴的作用,是一部对于当前法治建设有所裨益的好书。

辛军 李晓明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uxS3H4zak0wv1WT/a6u3RSdxT2FS8MfHUxJf1S42JNMLX9H1dAEzm8iER/hLC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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