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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所谓“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此言不谬。我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同事和陕西省刑事法律界的朋友们创办《刑事司法评论》,本就是基于对实践的优越性、重要性的共识,对刑法学理论必须密切关注刑事司法活动的共识而为。而近年刑事司法活动的飞速进展和变化,仍然令我们的研究者目不暇接,常有追之不及的感慨。

本刊第二卷组稿中,我们认为关于死刑具体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救济机制等方面的研究,都是当前形势司法活动中热门的话题。但实际上,还有更多的现实问题期待我们去关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刑事司法如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何理解法律规定、公众感受、治安状况对于死刑裁量的影响,还有一系列典型案例值得我们去评析——许霆案、假虎案、杨佳袭警案,等等。这些都只能待下卷再组编了。

本卷共编发了22篇论文。

“刑事司法研究”历来是《刑事司法评论》的重点栏目。在本卷中,陈兴良教授的《法条竞合的法理分析》是一篇有分量的专论。兴良教授很早就致力于对法条竞合的研究,出版过专著《法条竞合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并发表了《法条竞合初探》(《法学杂志》1986年第6期)、《晚近刑事立法中的法条竞合现象及其评释》(《当代法学》1992年第6期)、《刑法竞合论》(《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等重要论文,我们看到,兴良教授在本文中对法条竞合问题的研究和论述又有了进一步的深化。从旧兼从轻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具有重要意义,王政勋的《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研究》对该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和分析,解决了理论上和实践中的许多困惑。传统刑法理论将危害行为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但理论界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持有是危害行为的第三种表现方式,胡万霞的《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对持有型犯罪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郭洁、于阳的《法定免刑情节研究》对法定免刑情节这一重要问题进行了论述。

“理论探索”栏目编发了7篇论文。我国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法定刑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对罪名在立法上却未做任何处理,杜发全、王耀忠的《罪刑法定之罪名法定化》在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下研究了罪名法定化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问题,是一篇有价值的论文。在社会主义刑法学体系中犯罪客体取代了法益的概念,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提出应以“法益”取代“犯罪客体”,但理论界对犯罪客体的研究尚欠深入。余高能的《犯罪客体基本问题之反思》是犯罪客体研究领域一篇有分量的论文。陈京春的《人格刑法定位》研究了犯罪人格在刑法中的地位等重要问题,可以给人们以很多启迪。期待可能性理论近年来引起我国刑法学界的持续关注,今年在南京召开的第五届中青年刑法学者高级论坛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讨论,本卷中我们编发了倪业群、陈家林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刑法的借鉴》,这是研究期待可能性问题的又一篇有分量的论文。邹家铭的《论刑法对公民性权利的干涉度》从刑法对性权利的保护和限制之间的矛盾入手,研究了刑法介入公民性权利的原则,并提出了聚众淫乱罪的非犯罪化、增设公然淫乱罪等建议,对我国刑法的过度道德化倾向提出了批评意见。刘守芬、李瑞生的《刑事和解机制建构基础论》分别从被害人、犯罪人和公权力的角度研究了刑事和解制度这一新兴学术领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孙运梁的《内幕交易的经济学分析与刑事法规制》以经济学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内幕交易的刑法规制问题,在方法论上具有重要意义,其研究过程、研究结论都能给人们以启示。

“死刑研究”是本卷特别设立的栏目。在该栏目中,两篇由实务部门的专家常青等撰写的论文《死刑的司法限制》具有相当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们欣喜地看到,作者既对司法实务非常熟悉,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既具有现代刑事法治理念,又通晓实证研究方法,他们的文章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也是值得向刑法学界大力推介的。吕晓伟的《死刑赦免制度初探》研究了死刑赦免这一限制死刑的本来非常有效,但在实践中和理论上一直未能引起重视的途径。

在“刑法分论研究”中编发了张利兆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客体新解》、孟璐的《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和熊永明的《也论组织乞讨罪》,对这些个罪在司法实务中有关问题的研究都很有针对性。

孙洪坤、姚尚武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救济机制研究》、蔡桂生的《刑事诉讼第三人理论下的被害人诉权》组成了“刑事司法制度研究”这一栏目。刑事法治的实现既依赖于实体法治的建立,更依赖于程序法治的落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程序是否实现法治,对法治的实现意义也许更为重大。这两篇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救济和被害人的诉权,研究了刑事诉讼权利保障的机制,体现了刑事法治保障人权的宗旨。

在“多重视角”、“他山之石”、“窗体顶端”3个栏目中共编发了4篇文章。周建军的《我国经济犯罪的发案问题》是一种犯罪学的研究,舒洪水的《“东突”恐怖主义本质、原因及其刑法规制》集犯罪学、刑法学的研究于一体,这样的研究是刑法学——大刑法学——不可或却的部分,是有价值的。朴宗根充分利用他韩国求学经历、人脉资源和语言方面的优势,在《韩国检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详细阐述了韩国检察制度的有关问题,相信他的研究对我国检察制度、司法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陈虎翻译的《书评:宪法与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原作者罗纳德为《宪法与刑事诉讼》一书作者艾玛的知交,他对《宪法与刑事诉讼》这一经典著作的评介是独到的、精细的,该文章对我们阅读和理解已经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宪法与刑事诉讼》一书肯定有所帮助。

是为序。

贾宇
2008年10月16日于古都长安 enHPDTlBU2kpDfKyYEjjZi/v1ACNcBZwQ7qSNWsxhG1aAFnpB2OdRDaoI2miox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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