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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探索问题解决的进路与方法

经由司法实践回归法学理论与制度规范探源,再由经历必要整合工作的理论返回司法实践,这一探索路径构成本书的脉络主线。全书可分为七章,除引论与结论各为一章外,其余五章为全书主体。引论部分旨在提出问题,历数行政登记案件在当下行政审判实践中遭遇的困境,同时点明本项司法实践研究的目的与意义、方法与结构以及既有研究成果的简要评介。第二章“行政登记的基本理论”共分两节:第一节“我国行政登记现象概述”从感性层面切入,借助登记语词的原初含义和我国现行立法中有关行政机关主导的登记现象的综述,形成对行政登记概念的直观感受;第二节“行政登记的性质”则运用规范的法学分析方法,对行政登记行为进行类型化考察,通过功能与结构的双重脉络,在价值与逻辑两个向度上厘清行政登记行为的性质,进而确定行政登记行为在行政行为体系中的位置,并给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关于行政登记的法学概念,同时在总体上探讨了由行政登记性质决定的对登记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确定。第三章“对行政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中,选取了行政登记案件审判实践中争议最大的八个问题,即原告资格、证明责任、审理对象、信赖保护、审查标准、判决方式、赔偿责任、行民交叉,结合典型案例,展开论述,构成本章的八节内容。在论述过程中,着力于理论知识与行政登记诉讼案件处理思路的有机衔接,即从上述八个问题的一般理论入手,从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中提炼可供司法实践操作的较为统一的具体规则,运用于行政登记案件的分析。以上两章内容构成本书的总论部分。第四至六章分别选取了不动产登记、公司登记、婚姻登记这三类最为典型的行政登记种类作为考察对象,构成“不动产登记与司法审查”、“公司登记与司法审查”、“婚姻登记与司法审查”三章分论内容,大体涵盖民商法领域财产权登记、法人主体登记、身份关系登记范畴。在具体论述中,则采取理论、制度、实践的进路,亦即法学、立法与司法的脉络展开。在“不动产登记与司法审查”一章,第一节“不动产登记的理论与制度”,主要考察大陆法系民法物权理论中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程序与类型;第二节“我国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与程序”,从我国现行有关不动产登记的立法层面对法律规范进行解读,视点主要集中于《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第三节“对不动产登记的司法审查”则围绕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若干实务问题,从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入手,探究由登记性质决定的不动产登记行为的可诉性、诉讼目的及诉讼范围。在此基础上,对不动产登记行政诉讼中最为常见的一类问题——因法律行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产生登记物权与事实物权不一致并进而引发登记行政争议的案件进行整体性思考,提出审理对策。最后针对嘱托登记、商品房预售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撤销登记、变更登记等具体登记形态的行政诉讼问题,结合案例进行分析。由于不动产登记案件为行政登记案件中的重中之重,故本章内容在分论部分着墨最多,用功最深。在“公司登记与司法审查”和“婚姻登记与司法审查”两章,结构与不动产登记部分无异,均从商事登记与身份登记的宏观理论与不同立法例出发,经由对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解读,而至登记行为诉讼实务问题的探讨。如此布局的意义在于:以法院对行政登记行为司法审查的独特视角切入,提出问题,继而携带问题回归理论,进行必要的理论耙梳与整合工作,通过对典型行政登记形态一般理论及我国行政登记制度与规则的知识积累,挖掘出行政登记行为不同于一般行政行为的特殊性,进而以此为理据指导行政登记诉讼案件的审判实践。全书结论部分扼要点明行政登记的性质及司法审查的限度,并以“焦作房产纠纷案”难题的破解作为本书观点与论证自洽的明证,从而凸显全书的实践价值。

作为首部探讨行政登记与司法审查的著述,本书有如下创新:(1)将我国由行政机关办理的具有共同公示特征的不动产登记、公司登记、婚姻登记等登记形态统而观之,提炼出其上位概念——行政登记,并对其功能与结构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得出行政登记行为具有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所无法包容的法律属性,是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模式的论断,并于行政行为体系中找到其恰当的位置。摆脱了行政法学界长期以来对行政登记概念定位含混不清,争议不断,造成司法实践莫衷一是的局面。(2)大量借鉴民商法学对登记问题的研究成果,往返于民事与行政之间,寻求二者的视域融合,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不同部门法理论之间的阻隔,反思了法学专业带来的各自为政、画地为牢、认识片面等问题。(3)从实践出发,致力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回归理论深入思考,再从书本回到现实,以理论规则指导实践操作,同时检验理论的正确性,如此循环往复,方显司法理论工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魅力所在。此外,本书所引案例均来自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件,其实用价值不言而喻;参考资料大体囊括目前此一领域重要研究文献,可作进一步研究之用;书末附录我国主要登记法规,便于查询。本书不同于法学理论著述,没有书斋中的宏大叙事,亦有别于就事论事的审判实践作品与案例研究,其理论论证与实践素材各占半壁江山。本书缘起于对时下法学理论著作空泛与司法实践作品狭隘的不满,作者愿意将其定位于介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研究成果,寄希望于读者能够体味出它是一部出自法官之手,旨在回应司法知识需求的作品。 4WBMVQFIqWtd5IBs1h2K4ssXoOhlEwZKL8h5PCa28gY5NQXP40NlQMImpaR/EU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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