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9日 法发〔2007〕12号
本院各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8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vFwNcIqKl4ZH9SPb/M0cH2xhvGmW2gHFtaJfueULr0FpscfcFGq9IvdKopEX/Eb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