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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

在对各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去年,中央综治办、团中央联合确定了全国16个城市作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试点,并在南昌市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下一步要继续按照整体工作计划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一是要在加大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对试点城市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明确任务,分工配合;要结合当地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本状况和工作实际,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工作项目深入开展;要将试点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及预防工作考核体系,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要在加大分工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好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牵头,共青团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关工委要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就学就业的服务力度,探索进行长效联系管理和教育帮扶;教育、公安、发改委、财政等部门要完善对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犯罪预防工作,把专门(工读)学校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列出时间表,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国200个大中城市能各新建或改建一所专门(工读)学校;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专门办理和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灭等制度;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要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的救助管理,推进流浪乞讨少年儿童保护中心建设等等。三是要在加大分类指导上下功夫,针对不同地域和不同的群体类型、状况和特征,研究确定工作方向和重点,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实际工作效果。要落实好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aaZd+N3kj1EsF03ivEXqZKhtfzuyh3OeFfVtCEr/LES+1Bq/DxjXeYAW+vXcTg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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