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人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egJSQiJOfcoFjZP0Qoeq1u3m/SYh0jxG40ugalDAHFMFxzjItg/Vwb2vqzI+IF3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