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最终产品,是承载全部诉讼活动与法官推理的重要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2013年7月1日开通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并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我们所说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其实就特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基础形成的全国统一的操作系统。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已经联通,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将陆续在该网公布,最终实现四级法院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意见》强调,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各级人民法院对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质量负责。《意见》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对如何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如何确保裁判文书能够被有效查询检索、如何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机制,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