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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意义、目标和要求

1.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战略举措。人民法院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2.努力实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本目标。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建设与公众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准确把握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人民法院应当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1)统一规划,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下,在各高级人民法院的统筹规划下,立足实际,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信息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的法院,应当率先完成建设任务。

(2)科技助推,便捷高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建立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安全输送、有效对接机制,实现各类信息一次录入、多种用途、资源共享,既方便公众和当事人查询,又避免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审判人员的工作负担。

(3)立足服务,逐步拓展。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在资讯提供、意见搜集和信息反馈方面的作用,逐步开发其在远程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查控方面的辅助功能,提升互动服务效能。公众通过平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成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审判监督、纪检监察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WA/lu9aPIKsXAOnjx8RXS2mFKdVIUJfdElkyoV4TfGaZ2ryjgIBBQGjwpzJp8f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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