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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的时间进度作出变通规定的原因

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和最终实现全国四级法院全部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根据《规定》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除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外,东部的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十个省市以及中西部地区的河南、广西两省区的基层人民法院也要率先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考虑到中西部地区尚有部分基层法院近期实现裁判文书上网确实存在较大困难,《规定》特作出如下变通规定: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应当相信,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中西部地区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实现全面上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也会尽快确定。 x5u4+K3ub3Uurv15Mtaalf+Zat+DGCGe/Vh6pLrSS4KRk4eNA20stEC0KQq+tR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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