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应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加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裁判文书信息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全面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意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重大意义、基本目标和总体要求。第二、三、四部分依次对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部分对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工作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涉及组织领导、物质保障、统筹协调和督促协调等各个层面。
本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撰写的《意见》及《规定》解读文章,对《意见》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规定》在实现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方面的具体规定、《规定》在确保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真实性方面采取的措施、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性质和功能、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的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原因及在如何实现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与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平衡等问题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