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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制定的司法解释是司法实践中法院裁判纠纷的重要规则依据。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所确定的裁判要点,对人民法院审理类似案件、作出裁判具有指导作用。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为数不少的在事实上对法律适用活动产生重大乃至决定性影响的司法文件,这些司法文件包括却不限于“会议纪要”“通知”“意见”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会议纪要”“座谈会纪要”呈现的是以“纪要”的形式所创制的法律规则,并使之成为下级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据,如《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2〕261号)等。除了“纪要”这一类文件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各种冠以“通知”或“意见”名称的司法文件,对于下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如《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等。这类司法文件往往表征着最高司法机关在特定阶段的司法政策取向,并以此来宏观指导各级法院的司法裁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通过颁行抽象性司法文件,在规范各级法院和法官个案审理中自由裁量的同时,也为裁判者提供了比较明确的法律适用标准,保证了司法权威并维护了全国法制统一。

为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及司法文件,以指导审判实践,我们专门策划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理解与适用》,自2013年起每年出版一卷。 fzSpQsy5cdoMGX5G0J+r/t61SZ/jExH+ynk3Gdt44g31pbdaVCubNPNahgWUB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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