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乱象滋生的一个原因在于司法鉴定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缺乏统一规范的沟通协调机制。《意见》对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努力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打通司法鉴定在管理与使用上的信息壁垒。
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说,《意见》建立鉴定信息双向反馈制度,将倒逼鉴定人规范执业,他形象地说:“如果说鉴定意见是产品,那么法院就是这一产品的最终用户,建立管理部门与用户的良好沟通,及时获取用户体验,有利于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鉴定机构无故不接受委托、“挑肥拣瘦”“避重就轻”是人民法院在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之一。意见对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不完善、司法鉴定委托与受理不规范等痼疾也开出了一剂良方。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负责人徐丽英认为,《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司法鉴定机构案件受理程序及条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法院“委托难”的问题。此外,人民法院加强对委托鉴定事项的审查,也将有效减少重复鉴定、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司法效率。
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负责人何颂跃介绍说,提高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移交鉴定材料的规范性和对鉴定意见的审查能力,完善法庭对鉴定意见的质证程序及规则是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为审判部门提供专业技术保障的两个重要环节,《意见》强化这两个环节,有利于提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工作的管理质量、强化法庭审查鉴定意见的能力、增强鉴定人对鉴定意见的释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