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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东北币制本位问题与日圆金融圈的初步确立

19世纪后期,中国东北地区币制统一问题成为日圆金融体系对华渗透的首要目标。1882年,日本银行成为日本国家中央银行,发行银本位制日本银行券及辅助货币。1897年3月,日本改行金本位制,停止发行并制造银本位货币。1899年,日本于台北开办台湾银行,于殖民地台湾发行名义上为金本位制的台湾银行券。1909年,日本于朝鲜开办朝鲜银行,在即将彻底沦为殖民地的朝鲜发行同为金本位制的朝鲜银行券。 日本银行券、台湾银行券、朝鲜银行券以等价联系的形式,将日本国内的货币金融体系与殖民地货币金融体系牢牢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以日本银行券为本体、台湾银行券、朝鲜银行券为两翼的内国性金融圈。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占中国东北,成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伪满政府不久成立“满洲中央银行”,发行“满洲中央银行券”,并于1935年11月宣布“满银券”与日圆等值联系,中国东北金融体系彻底沦入日本本国及殖民地金融体系之中,由日本军政当局主导的跨国性日圆金融圈自此确立。

自日俄战争至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对中国东北的经济统治,首先以掌握铁路与金融为出发点,而后者以货币统一工作为基础。日本学者大竹慎一认为,九一八事变之前,日本对中国东北地区的货币工作一直在“同化主义”与“适应主义”间摇摆中推进。这一结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日俄战争后日圆金融圈对中国东北市场渗透的曲折性。迄日本战败,中国东北地区流通的货币繁多,币制呈现极为混乱的状态,仅土著货币即有制钱、铜钱、小洋钱、大洋钱、银锭、官帖、帖子等多种,而外来货币则包括日本银圆、正金银行银券、日圆金券(包括日银券、朝鲜银行券、横滨正金银行券等)、俄国卢布等。从货币本位而言,制钱、铜钱、关贴属铜本位制货币;银锭、小洋钱、大洋钱、日本银圆属银本位制货币;日本金券、俄国卢布又属金本位制货币。所谓“制钱”,是官方所制钱币;所谓“关贴”,则为省政府机关银行发行的可兑换纸币,例如吉林省官银钱号发行的吉林省官帖、黑龙江弘信公司发行的黑龙江省官帖等。民国成立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边业银行、东三省官银号、奉天兴业总银行、奉天商业银行、黑龙江省官银号等官营银行又各自发行小洋钱票。日俄战争之后,中国东北形成北部铁路沿线为俄国金融机构及其发行货币的势力范围,而南部成为日本金融机构及其发行货币的势力范围,间杂清政府官银号及其发行货币流通的特殊局面。东北金融体系紊乱的焦点在于货币的金银本位制之争,而其背后又存在日本不同利益集团间的博弈竞争。

日俄战争期间,日军在中国东北地区实行军政统治,发行大量军票,以此“征发”当地物资。1905年7月,伴随战事结束,日本军政当局为回收这些军票并掌握战后东北地区的金融,决定将横滨正金银行作为经营中国东北地区的金融机构,横滨正金银行发行的特殊的银本位正金银行银券 被赋予与军票同等的法币地位。 12月,日本政府向横滨正金银行发出指令,要求该行承担东北清政府租税、公金出纳及保管业务;逐步限制中方通货流通,促进日圆银券的流通最终实现日圆银本位币制。 日本政府给予横滨正金银行的这一指令,说明当时日方已具有利用日圆银本位统一中国东北币制的意图。日本军政当局要求横滨正金银行,“悄悄变军票为正金钞票,要讲究技巧,巧妙进行,使中国官民在事实上不得不永远承认正金纸币之流通,其他各国亦无提出异议之余地。这样,横滨正金银行分行将成为实际上满洲的中央银行”。 中国原本是银本位制国家,作为中国领土的东北,其特产(大豆、豆饼、豆油等)的贩售以银元交易,理所当然。日俄战争后,中国东北经济虽然加深了与世界经济的结合程度,但依然与关内的物资交流、劳动力、资金等存在很强的联系,总体而言仍包含于中国银货圈之中。 当时大连、长春等地的土产交易所以银本位货币交易,日本商人对于东北特产的采购,必须使用正金银券。然而正金银券的流通受到奉天官银号所发行纸币、小银币的影响,一般使用于在东北侨居的日人之间或“关东州”内。另一方面,日本本国流通的日圆为金本位制,如何兑换成银本位制的正金银券或中国的银两,亦使日商感到烦恼。对此,日商不得不在上海汇市收购正金银券或上海规元(当时称“汇申”),由此承受汇兑上的损失;而横滨正金银行也不得不根据其在上海所存有的银资本量来调整正金银券的发行额度。

至1906年末,军票在东北的流通额约为400万圆,而正金银券的发行额则为440万圆。日本军政当局发现,通过正金银券实现东北币制的统一极为困难。 日本学者安富步认为,最大原因在于此时以官银号为首的清朝金融机构之实力已逐渐壮大,由此与正金银券构成激烈的竞争关系。 因安奉铁路、鸭绿江大桥的开通,东北地区与朝鲜的经济交流日趋紧密,大批日商日侨来到“关东州”、安东等地,朝鲜银行券(金圆)、日银券逐渐于当地流通。此外,因世界银价持续走低,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的货物、客旅运费也不得不以金圆结算。1909年横滨正金银行营口分店开设金圆账户,在金融政策上采取金银并轨制,意味着日本政府以横滨正金银行统一中国东北币制的意图在现实中遭遇挫折。

朝鲜银行是1911年日本在殖民地朝鲜首府京城开办的“中央银行”,1913年该行于奉天、大连、长春等地开设支行,以后陆续于东北其他各地设立支行。朝鲜银行所发行的朝鲜银行券(简称“鲜银券”,民间称“金票”),因为日商在东北投资、支付满铁运费等需要,鲜银券在东北境内大量流通。鲜银券在东北的流通,不仅出于日商金融交易的实际需要,而且也包含日本政府意图以日圆—鲜银券统一东北货币体系,将东北地区进而将中国全土纳入日圆金融圈的企图。1917年11月27日,日本政府以敕令形式规定鲜银券为“关东州”、满铁附属地的法币,在中国东北形成朝鲜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双行均有货币发行权的特殊体制。当时的大藏大臣胜田主计主张朝鲜银行不应局限于殖民地中央银行的角色,而应获取“世界性银行”之地位。胜田在机密的《关于整理满洲金融的意见》中提到:

试想之。旅客渡过马关海峡,从釜山登陆。就会看到存在与母国不同的别样的朝鲜银行券。若渡过鸭绿江,又看到有另一种银行券的流通。如此则不仅只感到不便。且与帝国的大陆政策并不相容。将满鲜融为一体,成为同一经济区域,乃有识者皆所倡导,当然勿庸论统一满鲜货币实乃必要。

按胜田的逻辑,“首先以金圆统一满洲,渐渐波及中国全土”, 乃是与日本所推行的大陆政策并行而进的金融政策。

1917年日本政府对中国东北货币工作的实质,是希望利用金本位制的鲜银券统一中国东北币制,从而实现日本控制中国东北金融的目的。正如当时寺内内阁阁议所表明的,“鉴于其(朝鲜银行)作为发券银行之本质,顾虑到将来的币制统一,不如将原由横滨正金银行之处理国库金及纸币发行等特别任务,委让于朝鲜银行,此乃自然而然实现满洲币制统一及金融市场调节之最必要且最捷径之手段”。 由朝鲜银行推行的“鲜满金融一体化”政策得到军部与日商棉纺织业资本的大力支持。 当时寺内正毅内阁已确立使横滨正金银行回归汇兑银行本务,而以朝鲜银行为商业金融中心机构的金融方针。即自1918年1月1日起,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国库业务由横滨正金银行转让于朝鲜银行;赋予鲜银券于关东州、满铁附属地强制流通的权力;正金银券虽仍被认可为发行货币,其强制流通力则被剥夺。然而,现实中日本军政当局及朝鲜银行在东北所推行的金本位制遭到了当地华商与部分日商的反对,于是鲜银券名义为关东州、满铁附属地使用的法定货币,但正金银券则仍然被关东厅下属的大连重要物产交易所及大连海关用于交易或缴税,结果金银本位制日系货币共同流通于东北金融市场,由此在东北地区形成一种“跛足的金本位制”。

1913年,关东都督府一度有意将大连物产交易所交易货币由银券改为金券,遭到中日商人的共同抵制。随着正金银券的强制流通力被剥夺,大连开始出现将采用金本位制的传闻。随着鲜银券在东北的不断扩张,大连物产交易所的交易货币将改为金本位制的风声愈加盛行。1921年4月,关东厅下达来自东京的命令,原以钞票交易的大连物产交易所突然改为以鲜银券、日圆交易,这在市场上引起巨大恐慌。 各实业团体纷纷向关东厅提交请愿书,称银本位制向金本位制的转换将对大连土产交易与油房业造成严重打击,成为大连经济界生死攸关的问题。当时中国商人利用银本位制的正金银券换取银两、银元,可以减轻汇兑上的损失,从而将大量交易集中于大连一地,由此促动大连经济。而东北地区的大豆交易集中于日商三井物产、三菱商事、铃木商店、日清制油等四家株式会社,本位制的转换也一定程度影响这些日商的利益。另一方面,若推行金本位制,则顺应日本政府在东北普及鲜银券的国策,从而将东北金融与日圆金融圈连接,可避免日本本国与东北直接贸易导致的汇兑损失。金银本位之争,其实质是关东厅、朝鲜银行、满铁集团与横滨正金银行、日商商社、大连居留民团集团之间的利益之争,乃“两个帝国主义集团之间激烈冲突的结果,充分体现日本的满洲币制统一方针与日本在满洲商业利益的背道而驰”。 不久,随着关东厅长官山县伊三郎被免职,继任的伊集院彦吉宣布,自1923年11月起大连特产交易所推行金银双本位制,实质上回归银本位制,这场大连市场因货币本位制变动而引起的风波方告平息。这次变动导致失败的原因,正如日本学者波形昭一所论,“无论日本帝国主义如何急切激进,在商品经济最一般的形态领域,也无法突破银币圈的壁垒”。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日本军部暴力接收以东三省官银号为首的东北各官银号,其中黑龙江省官银号因黑龙江省政府代主席马占山已取走现银,日本军政当局对其之接收,管理较为滞后。1931年11月,关东军成立统治部;1932年初,统治部开始讨论东北币制问题,经过数月内部讨论与酝酿;2月5日,统治部提出《货币及金融制度方针案》,并以此为基础,于2月11日制定《货币法》、《中央银行法》等伪满金融法规。

如前所述,日本对东北币制及金融政策的基本原则,在于将该区域作为日圆金融圈的侵蚀对象,首先从货币层面实现“日满一体化”。在关东军统治部组织召开的币制及金融咨询会议中,讨论的议题中最为激烈的仍是金、银本位制之争问题。曾任横滨正金银行行长的高桥是清认为,若伪满币制统一于金本位制,中国商人之间的白银结算就会于上海进行,由此东亚货物的集散地就会集中于上海,由此削弱大连等地的经济地位。担任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监理官的首藤正寿认为,虽然金本位制度乃伪满金融体系的最终目标,然而并非一朝一夕可达成,不如通过引入银本位制,赋予纸币兑换功能,首先实现东北币制统一。满铁方面则认为,中国东北既已处于日本统治之下,就必须优先考虑日本商人的利益,以日本金融势力如何尽快进入东北为着眼点。可以看到,在伪满经济界,以高桥为代表的银本位论者,大多基于伪满金融现状而考虑,他们认为从长远来看,金本位制的过早导入,对于日本控制中国东北经济并不利。当时金银本位制之争,可分为三派:

即行金本位制一派,其主要观点是:为实现“日朝满一体化”,伪满金融体系应采取与日本国内、朝鲜一致的货币本位制度。而中国商人未必执着于银货币的使用,不必过于考虑中国商人的利益。

以金本位为目标、暂行银本位一派,其主要观点是:骤行金本位制,则必将使伪满经济界动荡不安。伪满民众多所期待者,并非变更本位制度,而是统一混乱的币制。

银本位制一派,其主要观点是:当今世界以金银本位制为货币基础的国家,如英国等尚难稳固该制度,贫弱的“满洲”则更难以维持。从中国人使用货币的习惯、思维来看,实行银本位制最为合适、最符合伪满的“国情”。若采用金本制,将在经济上导致伪满与关内的割裂,不利于伪满经济发展等。

不久,满铁内部出现分化。调查部中的一批职员鉴于东北实况,也主张实行银本位制。关东军中参谋板垣征四郎、石原莞尔为了粉饰伪满“独立”与“自主”,亦主张实行银本位制方案。在关东军统治部出台的《货币及金融制度方针案》中,伪满币制改革原则上以金本位制度为目标,现行将以银本位制为基础推行。

伴随本位制问题的解决,伪满中央银行的开办即成紧锣密鼓之势。1932年5月,伪满政府向三井、三菱财团各借款1000万日圆,6月公布《货币法》、《满洲中央银行法》,并于7月1日成立“满洲中央银行”(资本3000万日圆),发行“满洲中央银行券”。“满洲中央银行”成立之后,致力于回收境内流通的各种旧币,至1934年6月末,其回收率达93.1%。 原由官银号经营的粮店、典当业,则由附属于“满洲中央银行”的大兴公司接收。1935年5月,伪满政府布告禁止大洋交易,大洋标价的借贷、存款等必须转换成“满银券”金额。当时,伪满市场流通的日圆金券大部分为鲜银券,1935年末约占伪满货币流通总量的约40%,由此构成伪满推行金本位制的基础。

1934年,美国政府出台《白银收购法案》,国际市场白银价格高涨。作为银本位制货币“满银券”的价值亦随之提升。此后“满银券”的价值逐步回落,其汇市价值逐渐与日圆接近,至1935年9月基本与日圆等值。1935年10月,日本政府抓住时机,大藏省宣布,“满银券”与日圆等价联系;伪满政府将通过改善经济金融状况、国际借贷关系,乃至强化汇兑管理,逐步实现这一等价关系;此外,日本将加强对伪满的投资、促进伪满的产业开发、奖励关东军及满铁使用“满银券”等。1936年12月大藏省正式宣布从伪满回收鲜银券,“满银券”成为伪满境内唯一的“国币”。由此,“满银券”正式脱离银本位制,而与日圆等价联系,满洲金融体系继台湾、朝鲜之后被吸纳入日圆金融体系中,这意味着跨国性的日圆金融圈初步确立。

为了实施“满洲”产业开发五年计划,1937年1月,伪满政府设立以为工农业企业提供资金为主要目的的“满洲兴业银行” ,并从“满洲中央银行”、朝鲜银行、伪满政府借入大量资本,通过发行债券集资,投资于以钢铁、满铁为中心的重工业开发。在此过程中,“满洲中央银行”不得不大量增发“满银券”来满足重工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由此加剧伪满国内通货膨胀,伴随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后对伪满物资的急迫掠取,这一情况愈演愈烈。 p6qBaHYEMFV2fKCKli5dKHibIfEMIm1RtRMZeiduyGkyUfvnVV4yWJI2nqynf7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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