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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人民文学出版社允诺,同意我将有关伦理学的拙作四种合成一卷出版。其中《述要》一书乃核心所在,因此我未按时间顺序,将其置诸卷首,该《述要》本从其他三书中或摘抄或改写而成,从而全书重复甚至词语雷同可能不少。这些重复雷同展现出自己的思路过程,例如,自己如何处理Kant(理性主义)与Hume(情感主义)的某些动荡、取舍、摇摆,便涉及有关伦理学关键问题的探索、困惑与艰难,因此未予删削,即使重叠唠叨,似不足惜。

多年来我被戴上所谓“美学家”的称号或“帽子”,虽然我提出“美学是第一哲学”迄今未变,但好些朋友却以为拙作伦理学比美学更重要更有现实性,如Roger Ames教授和国内好些学者对我提出的“两德论”的重视或批评。我认为,今日伦理学应既承续传统又突破之,可言前人之所未言,可有异于古今中外之诸多论著,而对现实及未来或具有重要意义。慨夫知音者少,识货者稀,九十残年之孤独老朽只好作此自我吹嘘谬称“新说”的广告了。

悲夫哉,不悲也。

再次感谢臧永清先生。

是为序。

2021年4月波斋 pSXyy8Pg93SyFtm+NJqzsC925zX4iwBp2glbPlPGp3wF/8LJYB83e1V82PL71o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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