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讨论的几个论题,如目的/手段、知行关系、性善性恶、良好生活,通常在伦理学名下讨论。那么,我先简短说说我对伦理学的理解。
伦理学这个名称是从西方引进的,译自西文ethics。在西方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把ta ethika用作专门语并创立了伦理学这个学科。西塞罗用philosophia moralis来对应ta ethika,英语继承了这个用法而有moral philosophy这个名称。Moralis的意思和ethos差不多,细说,希腊词ethos的意思偏于性格、角色、性情,character。再向远处追索,则来自炉灶。拉丁词moralis的意思偏于习俗、风度、customs、manners。不妨说,ethos更多与个人有关,moralis更多和人群有关。在近世英语里,moral和ethical有时可以替换使用,但有时两者有别,例如涉及两性关系人们更多说到morality,和工商业有关时更多说到ethics。从这些用法看,这两个词现在的含义与古时候的含义有点儿掉过来了:the ethical多涉及社会人伦关系,morality更多和个人有关。
中国思想一向侧重于伦理领域,可说是伦理本位的。孔子的思想一般被视作伦理学说。老子一般被解释为政治—伦理学说。宋明理学因应佛教挑战,吸收某些佛学和道家因素,发展出一套本体论—宇宙论—知识论,但一般认为其核心仍然是伦理—政治关怀,尊德性也始终被置于道问学之上。但中国的学问体系不是以西方的分科之学那种方式组织起来的。十九、二十世纪之交,中国引进西学以后,始有伦理学这个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