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在这一章里,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失去其中的一方,另一方也就随之消失。他罗列出如下一些相互对立的事物——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前后等,用以说明相互对立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事物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子提出了“无为”的观点。此处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辩证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他以圣人为例,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但不是强作妄为。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
天下的人都知道美好的事物是美的,那是因为有丑恶的存在;都知道善良的事物是善的,那是因为已有不善的存在。
故有无相生 ,难易相成,长短相形 ,高下相倾 ,音声相和 ,前后相随。
有和无相依而生,难和易在相互对应中得以形成,长和短在相互比较中得以显现,高和下在相互依赖中得以存在,音和声相互应和,前和后相互追随。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 ,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
所以圣人所做的事就是顺应自然而不胡作非为,圣人的教育就是注重身教而不提倡言语教化。万物兴起而不加以限制,滋养了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了万物而不自恃其能,建立了功劳而不居功。正因为不居功,所以也不会失去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