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幸福被分为三类:来自外物的幸福,来自灵魂的幸福,以及来自肉体的幸福。这种三分法在我看来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在我看来,人的命运出现差别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人是什么,从广义上说,就是人格,它包括健康、力量、外貌、气质、品格、理智以及教养。
第二,人拥有什么,即人拥有的财产和其他所有物。
第三,一个人在他人的评价中是什么样的。就像大家都了解的,通过已了解的东西,一个人在朋友们眼中的形象是怎样的,或者更严格地说,他们是怎样看待他的,是通过他们对他的评价表现出来的,而他们的评价又通过人们对他的敬意和他的声望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