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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单位行贿案

概念

本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 向3人以上行贿的;

(3) 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YpbaIRUjGSjBQ0ZBb6HqdSLtwu3rYiGmFl5hPDOiBkcjdAgaX3eTgtp8DQNI+C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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