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为人涉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 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 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 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 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khP8Wfi3Yl+fHFNuUPkqHlJPtMJqYEAtbnTktMrNIojx1rKUhV5FdjHnlPsF5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