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树进来的时候,大家都相信,此刻外面虽然冷,但一定阳光灿烂,因为他是带着阳光进来的,就像阳光下的一棵修长笔直的白杨树。
简昔站起来,冲他招招手,但是看到池树身边的谭牧牧,热情立刻减了大半。
与池树截然不同的是,谭牧牧的气场很冷,目光是冰刀,刷刷刷,顷刻间,舞室里的人都被冰刀砍了一遍。
这是简昔和谭牧牧第一次见面,一个是池树的舞伴,一个是池树的女朋友,感觉相当微妙。她们都无数次想象对方的模样,这回终于见着了。
简昔的五官并不是特别精致,气质却很高贵,而且有双玲珑的美目,加上性格好人又聪明,所以魅力是独特并且持久的。而谭牧牧,她的长相和身材都胜过简昔,就像经过高手PS过的照片一样完美,不过,也正因为这样,她给人的感觉有些不真实。
而她们俩最大的差别在于,简昔基本上是素颜,看不出化妆的痕迹,而谭牧牧的浓妆则可以直接去拍杂志封面了——其实,她的职业就是平面模特,给一些网店做“麻豆”。
简昔觉得谭牧牧的到来是件麻烦事,暗示池树不如今天就不排练了。池树却不以为然地说:“牧牧早就想看我跳舞了。你看,她跟我都交往半年了,居然都没有看过我跳舞。”
如果是往常,乔麦肯定会说:“可是人家不只是想看你跳舞,是想看你跟别的美女跳舞”,可是这会儿乔麦没敢说出来,她和路羽的状况特殊,避免麻烦唯恐不及,千万不能再惹麻烦。
路羽跟她有一样的想法,于是和乔麦静静地坐在场边休息,看池树和简昔排练。
对比拉丁舞的奔放和妖娆,池树和简昔的摩登舞显得典雅和飘逸。华丽优美的华尔兹(慢三步),轻快翩跹的维也纳华尔兹(快三步),潇洒激情的探戈,轻盈流畅的弧步(慢四步),灵巧轻快的快步舞……随着舞曲的变换,他们将摩登舞比赛需要展现的几种舞步轮番跳了一遍。隆冬里却温暖如春的舞室里,身穿紫色长裙的简昔时而如仙子,时而是精灵,时而似蝴蝶,时而像燕雀,直看得众人眼花缭乱。而无论是快是慢,是退是进,是动是静,池树都是那么从容。金色衬衫和白色长裤并不是正式的表演服,只是平常衣着,却有了舞台的效果,似一株洒满阳光的春树,庄重又充满活力。
谭牧牧不像丁小鱼那样默默站在角落里,她就站在舞池边上,近得连池树的头发丝都能够数清楚。她的眼神仍然像冰棱一样,似乎觉得池树和简昔在她这样的目光里居然可以把每一支舞跳得旁若无人,实在是不应该。
跳到一半的时候,谭牧牧掏出手机,对着他们拍照。那时候他们正在跳探戈,简昔一回头,正好被拍了个正脸。
谭牧牧盯着那张照片看了片刻,将照片分享到微博里,并且@了一个人,说:杜先生,这支舞跳得怎么样?跳舞的人美么?
对,谭牧牧@的那个人正是杜朗。
过了几分钟,那条微博下面多了一条评论:这支舞真美,舞者当然是风华绝代了。
评论者正是杜朗。
谭牧牧的嘴角浮起一个冷笑,瞥了一眼接近尾声的“快步舞”,回复道:可是风华绝代别有怀抱,敢问您的滋味如何?
过了片刻,杜朗回复:舞者的舞供你们欣赏,但舞者的身心属于我,别无所求。
谭牧牧咬了咬牙,然后,她听到了掌声以及喝彩声。
谭牧牧将手机放回口袋,最后看了一眼池树,发觉他仍然视自己为隐形,跟简昔一起向发出掌声的地方以优美的动作施礼致谢。
谭牧牧气急败坏,转身欲走,衣摆却被人从后面拽住了。
回头,她看见了一张清秀洁净的脸。
谭牧牧想起来,她刚才一直坐在角落里,安静得像不存在似的。
“你是谁?”谭牧牧问。
丁小鱼不说话,只是把谭牧牧位到刚才她站的角落里,才说:“姐姐,你是池树的女朋友吧?”
谭牧牧说:“是啊,你是谁?”
丁小鱼说:“我叫丁小鱼,是路羽未来的女朋友。”
谭牧牧诧异地看着丁小鱼,一时没明白她的话。
丁小鱼说:“你是不是想把池树跟简昔分开?我可以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