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清楚的是,只有在“良好条件”下,才有可能(在人口大基数的基础上)实现人类的最大潜能。或者更直接地说,优秀的人类通常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来成长。反过来说,我认为应该清楚地指出,生物学的规范性哲学必须涉及良好社会的理论,其定义为“良好社会可以促进人类潜能充分发展,并达到最大限度”。我认为这一表述对于熟悉传统描述的生物学家而言,乍看会有些惊人,因为避免使用“好”或者“坏”之类的字眼已经在他们心目中根深蒂固,但他们稍加思索便能够想通,因为此类词汇已经进入了传统生物学领域,并被视为理所当然。例如,基因可以被理所当然地称为“潜能”,而这些潜能的实现与否取决于基因本身、细胞质、有机体以及生物体所处的地理环境等直接环境的作用影响。
以一个实验为例:我们可以说,对于白鼠、猴子和人类而言,个体的早期生活环境的刺激作用会使大脑皮层发育,产生特定影响。哈洛 的灵长类动物实验室进行的行为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结论。当被隔离的动物会丧失各种能力,并超过一定限度后,这种能力丧失就无法再被逆转。位于巴尔港的杰克逊实验室研究人员发现,如果让狗在野外流浪生活,不与人类接触,它们会失去被驯化的可能性,无法再成为宠物。
最后,如果正如目前所报道的,印度的儿童由于饮食中缺乏蛋白质而遭受了不可逆的脑损伤。如果说印度的政治制度、历史、经济和文化都与这种匮乏有关,那么很明显,人类需要良好社会来使自己成为优秀样本的观点也很明确。
一种生物学哲学可能在社会隔离中发展,在政治上完全中立,不需要成为乌托邦、尤赛琴、改良主义或革命主义吗?我并不是说生物学家的任务需要转向社会行动。我认为这是个人喜好问题,也知道一些生物学家出于对自己的知识未被使用的愤怒,会让他们转投政治道路来达到目的。但是我想对生物学家给出的建议却大相径庭:我认为他们应该认识到,一旦他们认可了对人类或其他物种的规范研究,换句话说,也就是一旦他们把发展优秀样本视为自己的责任,那么研究一切关于促进和抑制优秀样本发展的条件也就同样成为他们的科学责任了。显然,这意味着从实验室走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