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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天主教知识分子的战争与和平观

彭福英

九一八事变之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国民党政府当局主要采取了“攘外必先安内”的绥靖政策以及“一面交战,一面交涉”的妥协方针,并对共产党实行围剿政策。面对国民党的围剿,共产党也坚持认为打倒国民党政府是实行民族革命战争的先决条件。后随着日本侵略的加紧,国内外主要矛盾的变化,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第二次统一战线的形成具备了条件。卢沟桥事变之后,共产党发表了抗战宣言,提出只有全民族实行抗战,才是中国的出路。1937年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了《对卢沟桥事件之严正声明》,正式确定了坚决抗战的方针,并最终走向了全民抗战的道路。

面对国难,全国人民自发地组织了各种救亡运动。知识分子纷纷创办刊物,关注时局。如以胡适为主编的《独立评论》 ,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刊发多篇文章,这些文章多主张在“最少损失”的前提下能和则和,以达到最小限度地做出妥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的利益。但是随着局势的发展,日本侵华进程的加快,这些知识分子开始转变态度,主张当战则战。 七七事变之后,此刊则赞同武力抗日,争取民族独立,反映了当时中国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本着“经世致用”的精神,在深切的爱国热情和学术理智下的救国主张。

基督新教知识分子以《真理与生命》 等杂志为讨论平台,也纷纷发表了对国难问题的看法与思考。九一八事变之后,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新教教徒产生了分歧和矛盾,大体来说,其立场可以分为三类:武力抵抗派主张坚决抵抗,武力抵抗;中间调和派一方面不能断定基督徒是否能加入抗敌队伍,另一方面从民族情感上认为应该抗敌;唯爱主义派不管当局大势,反对战争,不赞成抗敌。 但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唯爱主义变为少数派,遭到了其他各派的质疑与挑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后,武力抵抗派与中间派呈现了某种程度的趋同,一致赞同以武力抵抗侵略,争取民族独立。应当说,七七事变之后,全国各阶级、阶层,都拧成一股绳,团结对外,共同抵抗日本的侵略,挽救民族危难。

作为国民的一分子,天主教的知识分子也非常关注中国时局的发展。本文以天主教知识分子在华创办的刊物为主要考察对象,阐释九一八事变之后中国天主教知识分子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考量。

一、息内战,共抗战——“爱国老人”马相伯的抗日主张

马相伯生平 马相伯,天主教著名爱国人士。1840年4月17日出生于丹徒一天主教家庭。1852年,入依纳爵公学(又称徐汇公学) 学习,1862年入耶稣会,三年后晋升司铎,在徐家汇堂区担任传教工作。1876年,脱离耶稣会还俗(但仍信仰天主教)参政。 先后担任了中国驻日本使馆参赞、朝鲜国王顾问等职。1897年重返教会,积极践行“教育救国”理念,创办复旦公学(今复旦大学),参与创办“函夏考文苑”、辅仁社和培根女校。后南归,隐居徐家汇土山湾(后名其居所为绿野堂、乐善堂),著书谈道。1925年,参与创办辅仁大学。抗日战争期间,马老深感国难深重,为救亡奔走呼号,并先后发起组织江苏国难会、不忍人会、中国国难救济会和全国各界救国会等爱国救亡团体,被公认为救国领袖、爱国老人。1937年11月上海沦陷后移居桂林风洞山。次年,应于右任请,入滇、蜀,道经越南谅山,因病留居,1939年11月4日溘然长逝。

侵略战争,实属不义 九一八事变之后,当时中国不少人对日本的侵略野心没有清楚的了解,认为这只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时冲突而已。马老在认真研究历史的基础上,指出这一事变绝非一时冲突,日本“乃处心积虑,以谋战我东三省诸领域,兹近三十年,专家设计,秘密进行” 。日本觊觎中国已久,其发动的目的就是为了侵占中国。战争发生后,日军“不仅强占我土地,甚且对于男女老幼都视同草芥,以屠杀快意,枪射炮轰,不惜随处演出至极残酷之惨剧;此种强暴行为,而表现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则吾人称日本为国际大盗无不殆当!” 1932年,淞沪会战之后,马相伯在《良心救国之大义》中再次沉痛地指出:“日之来犯,不宣而战,按国际公法言,不正当!且其残暴,戮我民众,按人类正义言,实野蛮,乃至于炸毁我文化建筑、生产工厂,甚至侮辱妇女加以戕害,捕童子军亦施毒手;种种越出文明正轨之行为!总之,不禁欲亡我国,实则将灭我种!” 1932年底至1933年初,马相伯应邀就国难问题在电台做了十二次演讲。在第一次演讲《国难的根本问题》中,马相伯对日本的残暴行径已近乎出离愤怒,“因为日本侵略违反人道!要灭我们中华民族的种!按国际公法,人类正义,谁都该表示反抗!……如果在欧美任何一国一地,用飞机来轰炸,实行不宣而战;并奸淫妇女,杀戮俘虏,放毒气炮,用达姆弹等等,那不是要轰动全世界,凡有人气息的都要来仗义执言吗?难道我们同胞‘鸡狗不值?’要杀便杀,岂有此理!” ……“现在歹人,到处掘井,或用火器,或用毒气,要陷害我四万万人。因此老人不得不唤醒同胞,拥护人道,努力图存,拿人道来制裁歹人?……我们按照人道主义行事:所谓攻其恶,并非来复仇!那用火器毒气等违反人道的暴行,我们不仅要来抗御,实际上要制裁他也算是尽了人道!” 马老还从造物主的观念来看待这个问题,认为“造物之外,人无杀人权;人无取非其有之权;故不得因兵力,而得土地权;亦不得视人民如土地上草芥,而有杀人权。如今日帝国征讨主义者,亦不得视人民如土地上草芥,而有杀人权,如今日帝国征讨主义者且不得因妄念有土地权,便可曰:‘自我得之,自我失之’,而不知保管;亦不得因妄念有杀人权,便可借仇寇之刀,以杀人民也!” 马相伯沉痛地指出日本发动战争的真正目的在于灭亡中国,即是在谴责日本发动战争的理由不正当,不是为了自卫和达到和平的目的,而是为了侵略他国;开战之时,没有任何宣战;而在战争中,日军没有节制地使用武力,大规模使用毒气等战争武器,没有区分军事人员和平民,残害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甚至妇女儿童都不放过,并造成了对工厂等非军事建筑的严重破坏等,种种行径,昭示着日本的侵略野心,违反了人道主义精神,是不正义和不合法的。

平等自由基础上之和平 对当时盲目谈论和平之流,马相伯指出:“实则今之所谓和平,乃奴隶与主人的和平,而不是平等自由的和平,因为和平是‘增美’,而欲得真正的和平,必须先大刀阔斧地与和平之障碍与蟊贼做殊死战,把他们消灭后,我们才可以‘拨云雾而见青天’。在层层压迫或无耻的投降状态中,谈和平,皆不知‘饰’与‘增’之道者也,皆靦然人面,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者也!” 真正的和平只能建立在国与国之间平等的关系之上,和平不会自己来临,也不能依靠国联等组织的努力。“然而自九一八以与今日,历时已八旬有余矣;求助与乞怜之结果,果如何者?……是诚为世之大愚,是徒自取侮辱,自殆伊戚?不求自助而求助于人,欲以此而侥幸立国;此种心理,诚为灭国之象征,成为极可痛心之现象。” 马相伯认为,那种认为通过国联可以恢复和平的说法只是痴人做梦,在当时的形势之下,借助于人,而达和平之成果,是不可能办到的。为了达到和平的目的,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将侵略者驱逐出国,才能捍卫领土主权的完整与和平。

立息内争,共御外侮 面对日本入侵,马老认为中国的问题不在于战与不战,而在于如何战。“天助自助者。目前之生路,尚望全国朝野上下,一心一德,立即团结,以国家土地人民为前提,以武安国民众武力为后盾。……废止内战一致对外。坚持到底,不还我河山不止!” 中国的出路,不能依靠别人,只能依靠自己,依靠国民,立息内战,一致对外,抵抗侵略。

在马相伯看来,和平建立在国与国之间平等和自由的基础之上,若不是,则不是真正的和平。战争是为了达到和平的目的,为了自卫与和平目的的战争就是正义战争。面对当时国内内战频仍的形势,马老呼吁要立息内战,共御外侮,以赢得和平、独立和自主。

二、在华天主教机关刊物《圣教杂志》对日本侵华战争的回应

爱德和正义 1931年9月,即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当月,《圣教杂志》刊出了徐宗泽 《国家关系当知之原理》一文,指出国与国之间发生关系,基于爱德,友爱第一,互相扶助,彼此尊敬领土领海领空主权,不加侵犯;当发生战争时,战争应当公共,即宣战、停战都需由国家元首来执行;战争应当公义,即战争是为恢复社会伦序,而伦序之侵犯,或因不知,或因恶意;战争当用有效之方法,合义之战,是为全国之利益,是为恢复被侵之权利,故当用种种战具、策略,全力以赴之;战争当有节制,战时不可害仇过度,不可杀害无辜,不可无礼焚毁,待遇俘虏,当有人道。 徐宗泽基于天主教的爱德观念,强调了国家关系之间所应该追寻的仁爱原则。作为天主教的机关报之一,应该说徐公的这种观点,代表了当时在华天主教官方的观点,即在30年代初,在对待中日问题上,寄希望于国际关系中各国当遵守的原则,彼此互相尊重,互不侵犯;但对待战争,沿袭了天主教“正义战争”传统,强调了战争的“当公共者”“当公义”“当用有效之方法”等特征。《国家关系当知之原理》一文,强调了仁爱观念,但同时没有忽略正义的理念。这种态度,与马相伯坚决主张武力抗日有异,但在天主教“正义战争”理念的基础上,为武力抗日开拓了空间。

正义战争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以后,中日全面战争展开,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徐宗泽撰写了《天主上智亭毒中之战争》,文中指出战争是一种变态的社会现象,“为扰乱社会和平,人类伦序之大祸患,故当极端以避免之” 。战争既不是天主所造,也不是天主所欲的,天主本来可以阻止战争,但天主许如人以自主权,而人又有私欲,故而战争会发生。但战争是在“天主上智预见预许之中” 。战争分为“无理觉情冲动”和“合理尽义”之战,即不义之战和正义之战。自卫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因为国家有天赋之自卫的权利,就好像个人有自卫的权利一样。个人生活的权利,不容他人侵犯,国家也是这样,有存立于世之独立主权。如果这种主权被别国侵略,没有其他办法,只有战争一种途径,那么,战争就成为这一国元首应尽的义务和本分,也是国家存亡的关键。对于“自卫之战,天主教不特不反对之,且是为正经之战争。……自卫之战,即正当敌人以暴力侵犯我领土,蹂躏我主权时,为保存国运,起而抗战,此等战争,是有光荣者” 。徐氏举1914年比利时国土受德国军队蹂躏之时,比利时国民起而抵抗的光荣历史以及当时天主教神父梅西耶(Cardinal Mercier)爱国事迹。“合理尽义”之战即是保护被侵之权利,维护人类正常秩序的战争。这种自卫的战争,至最后关头而不得不“应战”“抗战”,战争已成为紧要,而为光荣之一 ,……因而公义之战,在抑止仇敌无理之举动;是保护正当权利最后之方法。战争虽然至为悲惨,但惟有至大之战务在,始可受至惨之痛苦;战争之正当,不在于战胜之利益,而在于公义之平安,即用战争以恢复社会之秩序,而永久保存之;战之灾祸,乃今世之一种罪罚,天主许以严惩人民,及清洁人民之罪恶者也。“战争固未尝不可,惟当要有其最大最正之理由,且又是为保护公义不能幸免者也,既开战矣,交战治国,能用种种合理的有效方法,制服敌人,使公义得以恢复,和平得以复还也。吾谓合理的有效方法,因为战争所用之方法,亦当依性律之许可,及战时国际方法之所规定,非任何非法之战具,违禁之动作可以任意施用也。”

徐宗泽在此也阐释了天主教正义战争的一些原创,如战争是为了保护公义和正当权利,且是唯一的途径,其目的是为了恢复和平和秩序;正义战争需要宣战,要恰当地使用武力,遵循国际方法,不能滥施武力和武器。1938年第1期《圣教杂志》发表了徐宗泽的《战争论》、第2期刊登的上海教区甘雅各的《天主教与战争》,这两篇文章都追溯历史上天主教对待战争的态度,为教友支持战争,保卫祖国寻求到了教义上的支持。随着战争的深入,抗日热潮的高涨,以前那种强调仁爱的态度和观点已经发生了变化,对待民族救亡的武力抵抗,秉持了积极的肯定的回应。

三、九一八事变之后《益世报》的抗日言论和主张

《益世报》 《益世报》是民国时期天主教会在华刊发的中文日报,由时任天津教区副主教的比利时人雷鸣远 (Frederic Vincent Lebbe,1877—1940)于1915年10月邀请华籍教徒刘守荣 与杜竹宣 在天津创刊,报馆设于荣业大街,1915年10月10日出第一版,初期每份13—14页(3—3.5张),零售每份4分,全年11元,发行量多达25000—30000份,是中国近代颇具声名的全国性重要报纸之一,与《申报》《大公报》《民国日报》一起,被人们并称为民国时期“四大报”。《益世报》虽为公教背景,但并非传教性报纸,而是一种内容宏富、颇具自身风格与特点的公共性报纸。它全方位而又比较客观地记录了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历史情况,举凡政坛动向、军事活动、司法审判、宗教信仰、交通运输、市政设施、民风民俗、社会情状、租界记事等中国近现代社会各方面的情况,都有所涉及与反映,对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中外关系史、中华民国史以及政治史、军事史、经济史、文化史等,提供了大量足资参证的重要历史资料。 创办者雷鸣远积极提倡爱国主义和倡导天主教本地化运动。在1917年天津老西开事件中,支持天津市民的反帝爱国运动。1919年五四运动期间,也刊文支持学生的爱国运动。20世纪20年代初,《益世报》蓬勃发展,直系在津期间,刘守荣还担任了天津电报局局长。后奉系占据,刘守荣被捕,《益世报》编辑部也被控制。奉系退出以后,《益世报》入不敷出,每况愈下。后刘守荣励精图治,邀请刚从南开大学毕业的族弟刘豁轩出任总编辑。《益世报》作为分股经营的报馆,设社长一名、经理一名(1930年张凤秋)、总编辑一名。编辑方面,则设总编一人,下设社论股、编辑股、各地采访股等。社论股直接对总编辑负责,主笔一般由学术文化界卓有声誉的人士担任。刘豁轩出任总编辑后,邀请罗隆基 担任《益世报》社论主笔,并允诺其在不危及报纸生命和不反对天主教教义的前提下,享有完全的言论自由,薪金定位伍佰元。 罗隆基担任主笔期间,社论题名一概由罗氏定夺,内容全由他一人写就,文章写好,笔误错字可以纠正,其他概不可改易;报馆设专室,供读书看报写稿,他人不得打扰,社论写文就走,何时来报馆,何时离开,他人无权过问。《益世报》的董事长雷鸣远自九一八事变后,积极主张抗战。1932年11月11日,马相伯先生倡导成立不忍人会,募集捐款,支持抗日战争。雷氏积极捐款之外,还于1933年热河长城抗战中,带领教徒前去抢救伤兵。罗隆基曾一度担心他的文章给报馆带来麻烦,雷鸣远表示:“你放心,你放心。请大胆写文章。你这样代表中国人民说话,就是我们报馆因为你的文章关门了,我们亦不怪呢。只要我还是天津《益世报》的董事长,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们报馆的。” 社论最能代表报社的立场和观点。经理和董事长的支持也表明,罗隆基撰写的一系列社论,支持抗日救国,其立场和报馆的立场是一致的,能够代表当时《益世报》对抗日战争问题的探讨和思考。罗氏撰写的论文,文笔犀利,一针见血,引起了国民党的厌恶和憎恨,多次出面要求《益世报》更换主笔,遭到了经理刘豁轩的拒绝后,于1933年秋天试图暗杀罗隆基,未遂。出于对罗隆基个人安全的考虑,《益世报》辞退了罗隆基。不久聘请清华大学钱端升任社论主笔。钱端升文笔也相当犀利,丝毫不逊于罗隆基,同样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并被迫休刊三个月。后华北局势日益紧张,主张抗日的宋哲元控制了北平、天津地区,《益世报》抓住时机,再此聘任罗隆基担任社论主笔,全面抗战之后,《益世报》被迫停刊。

应战而不求战 九一八事变发生的第二天,《益世报》发表社论,认为日本为发动侵略战争,频频挑起事端,制造借口。中日两国之间,绝非某种事件之交涉,而是整个政治问题。 面对日本的侵略,中国人应该坚决抵抗,武力抵抗。“中日的冲突,我们看他是物竞天择的冲突。……物竞天择的冲突,是弱者的自作孽,是弱者该被淘汰。……此刻,敌人不顾及中国的不能战,不能战是敌人的机会。能战,敌人或不来侵略;不能战,敌人非来不可。谁又看见羊的恭驯、妥、屈辱求和,得到了狼的体恤原谅?意志可以征服环境。明知其不能,我们有必做的志愿,则不能亦可使之能。” 七七事变之后,《益世报》发表了《为中日问题告日本国民》一文,驳斥了日本“排华”“华北自主与共同防共”等策略,揭露并猛烈抨击了日本侵华政策,号召中国人民抗战到底,为了民族的解放运动而斗争到底。“今日已到了和战的歧途,如果日本帝国主义者还要继续侵略,那么结果当然只有战。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但是也爱正义,更不能不顾到自己的生存。我们愿意接受平等的和平,我们也不辞为正义为生存而战。” 7月25日,《应战而不求战——全国一致的态度》一文中,认为现在中国对日容忍的止境,到了最后关头,绝不惜牺牲和平,这是我国外交政策上的一大转变。应战而不求战,丝毫不违背我国爱护和平的精神,应战也是政府抗敌御侮的重要职责,而在国民亦不失为求民族生存的最高度努力。 《益世报》敏锐地考察到日本的野心和事件的本质,旗帜鲜明地主张武力抵抗,铿锵有力地呼吁收复失地。在抗日卫国,抵御外侮中举起了爱国主义的大旗。

“内战”和“外战” 七七事变之前,《益世报》不断地抨击国民党政府当局对外采取消极抵抗,对内实行剿共政策。《武力抗日与政治清共》指出武力解决不了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应该通过政治手段来解决,抗日一定要坚持武力抵抗。 国民党和共产党之间的战争是内战,而与日本的战争是对外战争,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战争,内战要让位于外战。

总之,九一八事变之后,《益世报》发表的一系列社论,抨击了国民党当局的“不抵抗政策”,主张武力抗日,号召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抗日,外交上反对零碎外交,局部调停,时效性强,逻辑缜密,言辞锋利,饱含爱国热情,激发了民众的抗日情绪,扩大了《益世报》的影响。作为天主教背景的报刊,《益世报》发表的一系列社论,也反映了天主教爱国知识分子面对民族危难,满怀爱国主义情绪,主张武力抗日,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的决心和勇气。

四、天主教知识分子为抗战寻求的理论支持

面对民族危机,中国天主教知识分子主张武力抵抗,并积极为此主张,寻求天主教传统“正义战争”理论的支持。

(一)“正义战争”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在对待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基督教历来分为两派:即和平主义派和正义战争派。和平主义派基于基督教有关不能伤人性命的教义,旨在促进和平,谴责使用暴力,这种观点在公元4世纪之前是基督教的主流观点。 其最大特点就是主张非暴力,谴责任何有可能危害身体或致命的暴力行为。公元313年,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us I Magnus,272—337)发布米兰敕令(Edictum Mediolanense),宣布罗马帝国境内人民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并且发还了已经没收的教会财产,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基督教从一个受迫害的宗教跻身为罗马帝国内一支有着重要影响的力量之后,正义战争派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但和平主义派的呼声一直存在,如公元410年罗马遭到攻陷的时候,有许多基督徒主张非暴力;10—13世纪的上帝和平运动(Peace and Truce of God),圣者彼得(Peter the Venerable ,c. 1092—1156),罗杰·培根等对十字军东征的讨伐;方济各会等修会效仿耶稣的生活等等。宗教改革之后,基督教新教派虽然面临着各种困难,但他们坚持了和平主义的观点。第一次世界大战大规模的死伤更加使人们怀疑战争作为解决冲突的有效性,和平主义力量在欧洲得到增长。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和平组织,如国际和平组织(1891)、国际反战联盟(1921)、和平保证联盟(1934)开始成立。但是直到20世纪中叶,正义战争理论在基督教内一直是主流思想。

西方的正义战争理论发端于古希腊—罗马时代。“正义战争”这个词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提出,亚氏强调了战争的目的,即“立法家对于他所订立的军事法制,务必以求闲暇与和平为战争的终极目的”,“战争必须只是导致和平的手段” ,战争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寻求更高目标如和平的手段,以此为目的的战争,才是正义战争。

罗马法对正义战争概念的形成也做出了贡献。从词源学上来说,“pax”(拉丁文,意思为和平)来源于“pangere”,意为订立契约。在契约中,双方有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在私法中,违背契约的一方要受到控告,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对于城邦国家来说,它有义务保护人民的权利。若国家遭到另外一个国家的侵犯,那么这个国家就有义务保护人民的生命与财产。正义战争的发生,也在于一个国家遭受了不当的侵犯,正义战争必须有正当的理由。

罗马人对正义战争理论的另一个贡献是战争需要一个正式的权威的宣战程序。在罗马共和国时期,若罗马或者其人民因别的国家而蒙受了损失,第一步采取的就是申诉(repetitio),若33天之内还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那么祭司就会正式宣战,而后随着帝国的产生以及权力的集中,宣战的权力就集中到皇帝手上。古典时期的其他作家,如柏拉图、西塞罗等对国家、正义和法的基本理念进行了阐释,这些都促进了正义战争概念的形成。

正义战争概念最早由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提出 。在其代表作《上帝之城》(The City of God)一书中,他提出了“上帝之城”和“人类之城”两个概念,将正义归之于上帝,认为千年和平只存在于上帝之城中,法和战争的目的则是为了维护人类之城的和平与秩序。战争是神的旨意,以和平为目的出于必须的战争是正义的。“战争本身受和平的意图引导,哪怕这些战争是由喜欢在战争中表现好战本性的人的指挥。……和平显然是战争期望达到的目的。”

正义战争包括抵抗入侵、恢复不可争议的权利和惩罚他者的过失。为了生存而战斗是合理的,战争是为了惩罚罪恶。但是,如果战争不可避免的话,也要抱着仁慈的目的,以免造成战争中真正的罪恶——即对暴力的嗜好、报复的残忍。 只有上帝和统治者,才有权力决定是否有必要发动战争,以及宣战。

奥古斯丁在此阐释了几层意思,第一,战争是神的旨意,因而基督教并不排斥战争,相反,由于原罪,战争是不可避免的;第二,战争是否正义,首先要看战争的目的,正义战争的目的是和平;第三,即使有着正义的目的,战争中也要避免过度使用武力;第四,战争需经过宣战。但奥古斯丁认为个人之间不得使用武力,即禁止个人之间的私斗。

同时,奥古斯丁也意识到战争的合法性需要寻得《圣经》的支持,因而他用爱来解释战争的合法性。如他认为《圣经》中教导的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第5章39节)是对人内心的一种约束,而不是针对人的行为而言。奥古斯丁将内心的性情与人的外部行为区分开来,从而调和了战争与《圣经》的矛盾。

奥古斯丁对正义战争理论的发展贡献在于他对和平概念、战争不可避免性的阐述以及他认为统治者有义务保护他的臣民免遭非正义的攻击。 中世纪的教会法学家和神学家基本上都沿袭了奥古斯丁的观点。如教会法学家格兰西 (Gratian,约1090—1159)提出,和平是理想的状态,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诉诸战争。军事力量是上帝的礼物,同时也是和平的手段,是保护自己、同伴、教会、共和国的手段。 进而,格兰西对正义战争的定义是:正义战争是在权威法令下对伤害进行报复的战争。正义战争一方面是为了报复所受伤害,击退敌人的进攻,这点主要沿袭了奥古斯丁;另一方面是为了报复异端、受绝罚者等对教会所受的伤害,这一点是从教父和早期的神学家中得来的。但格兰西没有明确说明教会发动的战争是正义战争的一种,且没有进一步阐释正义战争以及不正义战争之间的区别。

而后来的教会法学家在格兰西的基础上,将圣战诠释为正义战争的一种。12—13世纪的教会法学家认为,当祖国或者教会遭受严重伤害时,正义战争就是达到正义状态的合法程序。宣战者只能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当正义战争发生时,统治者有权力要求他的下级服从,并对战争的行为和后果负责。当教会、教徒、教产遭受威胁之时,教会可以宣战。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对战利品的渴望,以及教宗精神上的鼓舞,使得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十字军东征成为了可能。

继奥古斯丁之后,阿奎那进一步发展了正义战争的理论,并奠定了正义战争理论传统的基础。阿奎那强调了人的理性,使得法、正义和公共幸福得以实现。正义分为自然的正义和实在的正义,前者是普世的道德律令,适应于人类和国家的一切领域;后者是可以证明的契约和制度,从属于前者。正义的目的就是秩序、和平和公共幸福,即人类公共的善。从公共的善出发,在《神学大全》第二集第二部分第40题中,阿奎那对战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正义战争的三个条件:有权宣战的统治者的权威,私人不得宣战;有正当的理由,受到攻击的国家应该是由于他们犯了某种错误,而应受攻击,譬如一个民族或国家,由于不愿赔偿由其人民所造成的损害,或者由于他不愿归还不公道地侵占的东西,而应受惩处;交战者必须有正当的意图,或为促进善事,或为避免恶事。阿奎那引用了奥古斯丁的话:“真正恭敬天主的人,却是为了维持和平,惩罚恶人,支持善人而进行。” 此外,阿奎那还谈到了正义战争的适度性原则,即虽然是为了公共利益,并得到了公共权威授权,但武力的使用是需要有节制的,不能超出防卫的需要。 阿奎那以理性主义的态度来思考战争问题,并不一味地反战,而是有条件地承认战争存在的合理性,即战争需受道德准则的制约。这一思想成为后来正义战争理论的核心。早期的基督教思想家们,在正义战争方面,关注更多的是战争是否正义,即发动战争的理由是否正当,对战争中的行为的恰当性等关注较少,有些作家甚至仅仅从战争的目的出发,对战争中的一些行为秉持宽容态度。近代以来,欧洲各国战争不断,死伤无数,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三十年战争(1618—1648)期间,日耳曼各邦国人口骤减,生灵涂炭,十分惨烈。这种现象,引发了人们的广泛思考与反省,学者们也开始探究和思考正义战争,并逐渐形成了正义战争的两大体系,即“正义的战争”(Jus as bellum)和“战争的正义”(Jus in bello)。其中国际法之父雨果·格劳秀斯(Hugo Grotius,1583—1645)首次对正义战争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对正义战争的一些原则,如正当原因;正当动机;合法权威;最后手段、公开宣战、和平是战争的最终目的、遵守战争法;坚持适当性;不伤害平民等进行了规定,是正义战争理论成熟的标志。格劳秀斯生活的时代,欧洲封建制度正日趋衰落,有限政府的观念和民主观念在欧洲已经扎根。格劳秀斯将战争的宣战权限制在君主,战争的原因只限于自卫,同时也第一次提出了保护平民和战俘。格劳秀斯的系统化和世俗化的正义战争理论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到了近现代,尤其是一战的巨大破坏力量和残酷性,使天主教官方对战争与和平的思考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本笃十五(Benedict XV,1854—1922)在保持严格的中立立场基础上,公开谴责战争是“愚蠢的屠杀”和“可怕的杀戮” 。1917年,本笃十五还提出了七点和平计划,无果。1920年,在通谕《论和平和基督教的和解》(Pacem,dei munus pulcherrimum)中,本笃十五赞扬恢复和平的世界,强调相互之间的爱德和和谐,才能保证持久的和平。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39年庇护十二(Pope Pius XII,1876—1958)上任后不久,于8月24日曾致函各国尤其西方国家,呼请他们勿要关闭和谈之门,力戒兵戎相见。但9月2日纳粹德国进攻波兰,两天后,英法两国即向德国宣战,二战全面爆发。10月22日,教宗发表通谕,并发表了著名演讲“战争失之多,和平失之无”(nothing is lost with peace,everything is lost by war),希望能避免战争。 同年圣诞节之时,庇护十二发表了《圣善甘美》(In questo giorno)广播词,痛斥了战争的罪恶,并提出了绝对尊重各国主权、裁军、新的国际组织切忌重蹈国联覆辙、注意少数民族利益和重视精神因素的和平五项前提。当战争无可避免地发生后,庇护十二则更加严格地限定了正义战争概念,认为只有抵御侵略才是唯一正当的理由,而且,如果以军事手段回击侵略所造成的伤害大于侵略者的破坏,被侵略的一方应该拒绝战争,忍受非正义的侵略的后果。 天主教慢慢地更倾向于提倡和平,二战中庇护二十对轴心国的绥靖态度,也与这种和平主义思想的蔓延有关系。但天主教正义战争的传统导致了多数天主教评论家都谴责和排斥和平主义者,认为他们传播了错误的和危险的观点。如多萝西·戴(Dorothy Day,1897—1980)领导的天主教工人运动,由于秉持绝对的和平主义立场,遭到了美国天主教领导者和美国国民的诟病。 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当人们见证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破坏力和原子能大规模的杀伤力之后,和平才在基督教提上了势头。基督教各教派开始加强他们的和平事业,他们热烈欢迎联合国等组织的成立,基督教官方教义也开始发生了转变。1956年,教宗庇护十二还禁止天主教徒拒绝服兵役;然而到了1965年梵二会议之时,则赞扬那些谴责使用暴力的人。

面对日本的侵略,当时的天主教知识分子,无论是马相伯这样的爱国老人,还是机关刊物《圣教杂志》,抑或是《益世报》这样公教背景的报纸,都积极沿用和阐释天主教的正义战争观点,为中国武力抗日提供理论支持和寻求合法性。

(二)天主教对之于“爱国”

对祖国的爱,中世纪伟大的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论述过这个问题,他将对父母的爱和对祖国的爱这两种情感联结起来,并将之归于敬德(pietas)。阿奎那认为人按照其地位和所赐的不同恩惠,对施恩者负有不同的义务。天主是造生和治理我们的第一根源,是最崇高的,我们要恭敬天主,这属于宗教之德;父母和祖国是赋予我们生存和治理的仅次于天主的根源,因而,在天主之后,人对父母及祖国负有最大的义务,要孝敬父母及祖国,这属于孝敬之德的事情。要孝敬所有的亲族,敬爱自己的同胞以及祖国所有的友人。 近代以来,也有不少教宗论述到这个问题。教宗利奥十三(Leo XIII,1878—1903年在位)1890年发表了通谕《基督徒的智慧》(Sapientiae Christianae),将对祖国的爱定义为自然法基础上的道德义务,提出自然法要求我们将最深厚的感情和热情奉献给我们的祖国,好公民不惜为了国家而捐献自己的生命,就如同基督徒对教会的热情一样。但是,同时也要警惕过激的爱国主义,庇护十一曾告诫教徒,“爱国主义——在基督律法范围之下,曾激发如此多的美德和如此多的英雄主义的高贵行为,但是当我们忘记了所有人都是兄弟姐妹,都是人类的一分子,别的国家也拥有同样的财产和生命权的时候,我们对国家的真正的爱就会蜕化成极端的国家主义,那么爱国主义也成为非正义的帮凶”

在近代中国,基督教重新进入中国,伴随着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侵略而来,因而基督教通常被视为西方侵略者的同盟军。而第一次世界大战触发的民族主义潮流,也促使中外教会人士反省,英敛之、马相伯和雷鸣远(Fredrich Lebbe,1877—1940)等都纷纷对天主教的时弊提出了批评,倡导天主教本地化运动。在本地化过程中,厘清天主教与西方侵略者的区别、消除国民的排斥心理、彰明教友的爱国立场,是天主教一个重要的舆论和实践导向;期间倡导教徒爱国,阐释天主教爱国主义的文章也不断涌现。

国民的责任,天主的诫命 1934年5月1日,《磐石杂志》 出版了“公教与爱国”专号。专号扉页上有马相伯题字“还我河山”及附识:“去年九月十八日,日本暴力发动,强占我东北,今年三月又一手演成满洲伪国傀儡一剧,一周年间,山河变色,如此奇耻大辱,国人应奋起自救,不还我河山不止。” 卷首语《公教人的爱国精神》,由时任中华全国公教进行会总监督及公教学校视察员兼辅仁大学伦理学教授的于斌司铎撰写。此刊共刊载了《圣教宗比约十一世于民国十七年对华通电全文》,陆徵祥著、金思义译之《以公教立场评判日人侵占东四省事件》,雷鸣远《实际的》,牛若望所著的《新经中的爱国观》,张怀的《公教与爱国》,袁承斌的《天主公教的抵抗主义》等十八篇文章,这些文章都是围绕“公教与爱国”的主题而展开。 在卷首语中,于斌指出“爱国工作已振作精神为先决条件”,继而阐发了公教教徒对自己、家庭、国家和圣教的责任。在对国家的义务中,指出公教信友对一切国民义务,如当兵、纳税、守法,要尽职尽责,在国家危难之际,要“本着大无畏的精神,向前挺进,为民族的生存,祖国的尊荣,虽流血授命,亦所不辞”。 而陆徵祥的《以公教立场评判日人侵占东四省事件》,原为法文,此处由金思义翻译,曾发表于《圣教杂志》1934年第4期,译名为《在天主教道理下评判之满洲国》,此处再译再登载,再次展现了枢机主教梅西耶面对强敌,不畏危险,痛斥德军暴行,号召人民起而奋斗的历史,来激励中国人民;雷鸣远在《实际的》一文中,认为耶稣是最具有革命精神的,“谁愿得生命,当牺牲自己的生命;牛若望则重点考察新经中的爱国思想,认为天主教十诫令中的第四诫——孝敬父母不单单只父母,而是之一切常备,一切有权于我的父母的阶级,而造生蒸民之天地主宰,我唯一的大父母也,要在家孝亲,在国敬长”。爱国是自然法令,同时也是天主教的诫命,因而爱国就是超性和本性方面都应尽的责任,天主教是扶助人民的爱国思想的。在中国也一样,公教与国民、教友的爱国思想并不冲突。“一个公教教友而不爱国,不得称为切实和纯粹的公教信徒。”

总之,当时天主教知识分子,引经据典,来证明公教与爱国主义是相容的,对于教友来说,爱国就是天主的诫命和国民的责任,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而当这个文明古国即将遭遇灭顶之灾的时候,天主教教徒作为国民的一分子,也有继承和保护中华文明的义务,面对日本的侵略之时,则有义务保护国家,免遭侵略。

二战期间,不同国家的天主教教徒都面临着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如美国天主教教徒对于美国是否参战,意见不一。和平主义者多萝西·戴创办的《天主教工作者》(Catholic Worker),始终反对美国卷入战争。珍珠港事件爆发之前,《公益》(Commonweal)杂志上刊登的文章,既有主张介入战争的,也有主张中立的,但即便是支持战争的,也是限于为欧洲战场提供食物等支援;珍珠港事件之后,《公益》杂志官方观点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支持正义战争。耶稣会创办的《美利坚》(America)起初支持中立政策,反对罗斯福的租借法案;珍珠港事件之后,强烈支持美国参战。美国天主教的这种态度,被历史学家称之为“谨慎的爱国主义” 。各参战国的天主教徒,无论是热烈的爱国主义,还是温和的爱国主义,在爱国的主题上,是一致的。

五、梵蒂冈之于“伪满洲国”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扶持前清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为元首,成立傀儡国家伪满洲国。这种侵略行径,遭到了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的谴责,中华民国政府拒不承认这一政权。直到二战结束,伪满洲国解散,全世界80多个国家和政权中,只有德国、意大利等少数国家承认伪满洲国。然而,当时梵蒂冈罗马教廷在与伪满洲国的关系上却表现出模糊,而达到了事实上承认伪满洲国的效果。 如1934年梵蒂冈任命法籍巴黎外方传教会高德惠(A. Gaspais Bisshop)担任圣座及传教区派往满洲国政府交涉的代表。 1934年2月10日,为教廷与伪“满洲国”建交事,高德惠拜访了伪“满洲国”外交大臣谢介石,事后长春天主堂公布《天主教会发表书》,正式承认伪“满洲国”,东北教区脱离中国教区而独立,罗马教廷宣布高德惠就地任驻伪“满洲国”宗座代表。自1935年以后,东北各个教区另印行伪“满洲国”天主公教教务年鉴,而在天主教官方的《中华全国教务统计》从此也不包括东北各教区。 1938年9月10日,庇护十一在冈道尔夫别墅会议厅中特别接见以韩云阶为首的伪满洲国特使团,10月20日致函伪满洲溥仪,对后者派使团表示深切的感谢。1939年2月12日,庇护十二写信给溥仪,把众枢机已选他为天主教会的最高宝座的消息奉闻于皇帝尊前。 同年,在教廷的影响下,一向主张抗日并积极投身到伤兵救援等事业中的驻华宗座代表蔡宁,于3月14日发布一封 《致中国主教书》短函,内容如下:

最可敬的主教:

我信而坚持,负有神圣职务之人中,无一人对于政治愿有丝毫之参与,一如教会训令所严禁者。在目前危险的时局下,是项禁令更亟须遵守。因此,请各位可敬的主教郑重告诫属下司铎,常以明智和忍耐,埋头于神务,不偏右,不偏左,即表面上的行动也当避免。

这封要求中国公教神职人员在战争中保持中立的公函,引起了国民政府的不满,认为这会损及中国总动员全国抗战的精神,于是向教廷提出抗议。其后蔡宁总主教避居北京,不理会中日战争之事。

二战期间,由于梵蒂冈的态度以及各传教士不同国籍,在华的外国传教士和本土主教、教友之间在对待抗日问题上,并不总是齐头并进的。早在1932年,当李顿调查团来华调查之时,当时华籍的主教联名给国联调查团呈送了一封公函。公函驳斥了日本宣传中国无力治理自己国家、中国人具有的强烈排外心理的宣传,郑重申明了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互惠互利和不损害中华民族的荣耀及领土完整的基础之上的,希望国联调查团能进行不偏不倚的调查。 这封公函,以华籍主教之名而不是在华天主教官方的名义刊发,是在华天主教官方在此问题上的一种保留态度,另外也彰显了华籍主教的爱国热忱。

事实上,教宗在二战中的立场一直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1935年10月3日,意大利以意属索马里与埃塞俄比亚的边界冲突为借口,拒绝埃塞俄比亚的所有和解请求,发动军事行动。由于意大利拥有相对明显的军事优势,并且违反日内瓦协议使用芥子毒气,埃塞俄比亚军队迅速溃败,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于1936年5月5日被意大利军队占领,国王海尔·塞拉西一世(Haile Selassie)流亡英国,埃塞俄比亚帝国沦陷。当时,国联要求对意大利实行经济制裁,得到了英国和北美洲的新教徒的支持。梵蒂冈的官方报纸《罗马观察报》客观地报道了事态的发展,并希望国联采取有力的措施,以恢复世界和平。除此之外,教宗更多地保持了沉默。西方一些国家因此谴责教宗没有尽力阻止战争,认为他是一个意大利的宗教领袖,而不是一个罗马公教的世界领袖。如法国左翼报纸《大众报》(Le populaire)等甚至斥责教宗为一个法西斯的教宗。但也有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教宗保持沉默是有理由的。因为,从实力上来说,第一,教宗并无力阻止战争的爆发;第二,公开支持国联会使教宗看上去是背叛了意大利人民,而且对于苏联是主要成员的国联,教宗并不抱好感;第三,随着纳粹德国对天主教的迫害,教宗担心奥地利也会走上法西斯道路,而阻止奥地利的唯一人物,在教宗看来,就是意大利的墨索里尼;第四,在意大利国内,那些能替代墨索里尼的,要么是反教会的,要么是布尔什维克的,比墨索里尼政府看起来更危险;第五,埃塞俄比亚的政治制度,从奴隶制到无政府主义,使得教宗认为没有必要,或者不值得全力支持。

笔者认为,从实际力量和效果来看,当时国际形势主要还是基于集权主义阵营与自由主义阵营之间的力量对比,教宗的沉默与否,可能确实对当时的国际形势没有实质性的改变;但是,教宗为了各国天主教的利益,在侵略战争面前,没有坚守正义原则。尽管教宗有时候也会谴责这些不义战争,如1936年8月27日,天主教护士国际大会上(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Catholique Nurses)教宗发表了讲话,认为侵略战争是不正义的战争,扩张的需求本身并不能证明战争的正义性,自卫的权利也建立在尊重其他国家权利的基础之上。 教宗似乎又回到了正义战争的立场之上。但这种声音在其任期内不是主线。

在德国问题上也一样。教宗在其任期,对德国违反《教务条约》,杀害天主教教徒,破坏天主教教会,进行了多次谴责。1937年3月14日,更是在德国秘密发布了最为激烈的反抗通谕《深表不安》(Mit brennender Sorge),谴责纳粹德国正在发生的对天主教的迫害,驳斥了新异教主义、国家和政党支持的血缘及种族崇拜,重申了三位一体的教义,耶稣的神圣、原罪等基本教义,最后,鼓励德国正处于困境中的青年、司铎和教友。教宗的诸多口诛笔伐,多在谴责纳粹对天主教的破坏,少有关注轴心国发动的各个侵略战争。这种出于对现实利益的追求而置原本应该坚持的正义于不顾,也是后来对教宗诟病的重要原因。

在中国,就如一些历史家所说,“中国的天主教徒与非教徒一样爱国,但是1937年全面战争爆发之后却面临尴尬。因为梵蒂冈并不像欧洲其他国家一样谴责日本,而且由于他们在中国拥有许多教产,如果梵蒂冈跟日本决裂,那么沦陷区的教产就会受到很大的威胁。而意大利的传教士,由于意大利与日本的关系,而保持了一种微妙的态度”

结语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梵蒂冈教廷深感于战争的破坏和悲惨,极力提倡和平主义,批评战争,忽略甚至搁置了“正义战争”观念。在梵蒂冈的影响之下,驻华宗座代表在中日战争全面之后,依然提倡教友们“不偏左、不偏右”的中立政策。中国本土的天主教知识分子,不遗余力,论述了抗日战争的合法性与公义性,号召全民族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共同抗日。当时,天主教在华发行量最大的报刊——《益世报》以及爱国知识分子马相伯等站在爱国主义立场上,驳斥了日本侵华的种种谬论,揭露了日本侵略者的野心和阴谋,痛斥日军的暴行;谴责了抗战初期中国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和种种消极措施,号召全民起来武力抗日,并坚持抗战到底,反映了以雷鸣远为代表的天主教自由知识分子对抗日战争的思考与讨论。作为天主教机关刊物的《圣教杂志》,从初期强调仁爱,到全面战争爆发之后,强调天主教“正义战争”理念,反映了以徐宗泽为代表的天主教知识分子面对民族危机之时,为武力抗日寻求教义支持的努力;全国公教进行会创办的面向青年的期刊《磐石杂志》,则开辟专刊,以公教与爱国的主题,来阐释中国天主教教徒当爱国,当抵抗日本的主张,对引导青年的思想走向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国本土天主教知识分子对待战争和和平的态度,是基于天主教正义战争理论基础之上,以爱国乃天主诫命为支持的。这种战争和和平观,是中国天主教知识分子面对国难,对于国民和教徒双重身份及责任的思考和抉择。 RgKhOQTOt46PkTDBCasXtKqG6AEM5jpKXBgvzaSUtUuPXfkhk0W4PYypEuQ4Cx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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