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系依照比利时1995年2月17日皇家法令建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保证房地产中介职业的准入条件和操作规范获得遵守。为此,协会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并向司法机关报告违反应适用规则的任何情况。同时,协会还被授权使用私人侦探以履行其职责。
后协会基于其使用的私人侦探所收集的证据,向比利时沙勒罗伊商事法院(以下简称沙勒罗伊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杰弗里·恩格尔伯特先生、第9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格雷戈里·弗朗科特先生违反了应适用的相关规则,并判令杰弗里·恩格尔伯特先生和格雷戈里·弗朗科特先生停止相关房产中介行为。
沙勒罗伊法院对协会提供的证据的效力存在疑问,因为这些证据可能是在违反比利时于1992年12月8日制定的《个人数据处理隐私保护法》(该法后为比利时1998年12月11日执行《95/46指令》所修订,以下简称《1992年法律》)的情况下收集的。沙勒罗伊法院注意到,协会主张,在个人数据系从数据主体处收集的情况下,《1992年法律》要求将使用私人侦探进行调查这一情况提前告知数据主体。在个人数据系从第三方收集的情况下,《1992年法律》则要求在记录数据时将这一情况告知数据主体。而如果执行这些要求,私人侦探将不可能进行其调查活动。因《1992年法律》规定的前述告知的例外情况仅包括为新闻、艺术或文学表达目的而进行的个人数据处理;国家安全办公室、军队情报和安全总局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政府机关为履行其司法警察职能而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警察机关为履行其行政警察职能而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由欧洲失踪和性虐待儿童中心管理的个人数据处理,但是不包括私人侦探的个人数据处理。沙勒罗伊法院由此无法确定《1992年法律》是否因未将上述例外情形扩大适用于私人侦探,故造成了有违宪法的不公平对待。因此,沙勒罗伊法院决定将此问题提交比利时宪法法院处理。
比利时宪法法院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确定《1992年法律》是否因未在私人侦探方面规定与《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立法措施对该指令规定的控制者对数据主体的告知义务等义务和权利的范围进行限制,若该等限制构成保障以下事项的必要措施:……(d)刑事犯罪或违反受管制职业的道德规范的预防、调查、侦查和起诉;……(g)对数据主体或他人的权利与自由的保护]相对应的例外情形,从而未正确执行《95/46指令》第13条的规定。因本案涉及对欧盟法律的解释,比利时宪法法院遂决定中止本案诉讼,并请求欧洲法院对相关问题作出先予裁决,其中的问题之一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私人侦探的职业行为是否包括在欧盟《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的例外情形之内?
2013年11月7日,欧洲法院就本案作出判决。在判决中,首先,欧洲法院指出,本案所涉的私人侦探收集的数据与充任房地产中介的个人相关且涉及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因此,这些数据系《95/46指令》第2条(a)项规定的个人数据。而协会或为协会工作的私人侦探对这些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传输构成《95/46指令》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
欧洲法院接下来分析了“依照《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的规定,欧盟成员国是可以选择规定,还是应当规定该款列明的、将个人数据处理告知数据主体这一义务的一个或多个例外”这一问题,并认定《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赋予了欧盟成员国是否规定该款列明的一个或多个例外的选择权,而没有强制欧盟成员国作出该规定。
欧洲法院之后还分析了代表协会这样的机构行事的私人侦探的行为是否包括在《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的例外范围之内这一问题。欧洲法院认为,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对隐私权这一基本权利的保护,要求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减损或限制必须仅在充分必要的情况下适用。就《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和(g)项规定的例外而言,第13条第1款(d)项特别提及了一个已被明确界定的情形,即对违反受管制职业的道德规范之行为的预防、调查、侦查和起诉,而第13条第1款(g)项则特别提及了对数据主体或他人的权利与自由的保护[与13条第1款(d)项相比,该项提及的情形未被界定]。因此,首先有必要审查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并确定该例外是否适用于代表协会这样的机构行事的私人侦探的行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房地产中介职业在比利时是一个受管制的职业,而协会则是一个对违反房地产中介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进行调查和报告,从而确保这些规范获得遵守的专业机构。因此,像协会这样的专业机构的活动因与《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契合,故应为该例外所涵盖。鉴于《95/46指令》并未明确规定调查和侦查不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之方式,在此情形下,应认定该指令并未禁止相关专业机构为履行其职责而使用专门的调查者(例如私人侦探)进行该调查和侦查。因此,若欧盟成员国选择执行《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条款,则相关专业机构及代表该机构行事的私人侦探即可援引该例外,并因此无需受制于《95/46指令》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告知义务。但是,若欧盟成员国未规定该例外条款,则依照《95/46指令》第10、11条的规定(特别是其中有关告知时点的规定),相关专业机构及代表其行事的私人侦探必须将相关个人数据处理告知数据主体。
根据协会的陈述,将告知义务的例外适用于协会以及代表其行事的私人侦探为履行其职责所需。协会主张,若私人侦探必须在询问其调查的人员之前披露其身份及调查的理由,则私人侦探将不可能有效地进行活动。对此,欧洲法院认为,欧盟成员国是否认为有必要在其法律中规定《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载明的、有利于协会这样的专业机构的例外情形,应由欧盟成员国自行决定。欧盟成员国可以认定,在适用《95/46指令》第10、11条规定的情况下,相关专业机构及代表其行事的私人侦探仍拥有充分的手段侦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于此场合,执行《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载明的例外条款,从而使得这些专业机构能够履行确保职业道德规范获得遵守的职责已无必要。
另外,为明确上述例外的适用范围,“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一词需予界定。对此,欧洲法院认为,鉴于某一受管制行业的准入规范构成职业道德规范的一部分。因此,对于假扮房地产中介而违反前述准入规范的相关个人的行为所进行的调查,应为《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情形所涵盖。
综上,欧洲法院认为,根据《95/46指令》,欧盟成员国可以规定,一个如同协会这样的与受管制职业相关的专业机构,可以单独或在私人侦探的帮助下,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包括对违反职业准入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该调查可为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所涵盖。
据此,欧洲法院判决,代表专业机构行事的私人侦探所从事的对违反受管制职业(在本案中为房地产中介)的道德规范的情形予以调查的行为,为《95/46指令》第13条第1款(d)项规定的例外情形所涵盖。
根据《95/46指令》和《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规定,数据主体在数据控制者直接从其处获取个人数据,或者从第三方处获取其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均享有知情权,控制者负有向数据主体告知相关信息的义务。但是,在以下例外情形,即对违反受管制职业的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预防、调查、侦查和起诉的情况下,欧盟成员国可以通过立法限制前述知情权。在本案中,欧洲法院对该例外情形进行了解释。
首先,欧盟法律赋予了欧盟成员国是否规定该例外的选择权,而没有强制欧盟成员国对此作出规定。因此,若欧盟成员国选择对该例外作出规定,则控制者(在本案中为相关专业机构及代表其行事的私人侦探)即可援引该例外,并因此无需承担告知数据主体相关信息的义务。但是,若欧盟成员国未规定该例外,则控制者需依照欧盟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其中有关告知时点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告知数据主体。
其次,若相关职业(例如本案中的比利时房地产中介职业)为受管制职业,则负责确保该职业的道德规范获得遵守的专业机构(例如本案中的比利时房地产中介协会)可以单独或在私人侦探的帮助下,对可能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进行调查,该私人侦探的行为包括在上述例外情形的范围之内。至于此处的“职业道德规范”则包括受管制职业的准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