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宇上学比较晚,加上高考时复读了一年,他的年龄比哥哥和叶队大两岁。他们三个人是大学同学,在校期间关系比较要好。毕业后,他们三个人全都进入了D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从同学变成同事,多次一起执行任务,共同经历过生死的考验。
我跟梁队长只有过几面之缘,对他的了解不深。他不像叶队那样平易近人,给我的感觉有些高冷,不过哥哥告诉我说,梁宇的性格就是那样,跟关系好的人无话不谈,遇到自己不熟悉的人就戴上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具,这大概跟他的成长环境有关。
梁宇的家庭不太富裕,母亲早逝,父亲外出打工。他从小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很早就学会了独立。
在我的印象中,梁队长是一个有勇有谋,做事雷厉风行的人。他话不多,但言出必行,身边的人对他的评价都很高。哥哥和叶队叶一直把他当成兄长和榜样。原本他们三个人是很好的朋友,工作中也配合得非常默契,可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他们从此天各一方,甚至阴阳两隔。
2011年10月16号是我十九岁的生日,哥哥和叶队忙里偷闲,特意买了蛋糕来学校为我庆祝生日。蛋糕切到一半的时候,哥哥的手机忽然响了。看到来电显示,上一秒种还笑眯眯的哥哥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他皱着眉头接起电话,眼睛不由自主地瞥向了坐在我身旁的叶队。我立刻明白,我们三个人的聚会到此结束了。
因为那一晚要执行的任务保密级别非常高,警员们都是临时接到通知,并且直到到达执行任务的地点时,他们才知道自己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警方收到特情人员传来的情报,得知D市郊区某废弃居民区的地下室藏有一个秘密的制毒工厂,这个秘密工厂跟当地一个非常神秘的贩毒组织“Orchid(兰花)”有关。由于组织内部发生人事变动,加工厂已于多日之前停止使用,但是工厂内部还留有大量的制毒设备和存货。他们打算在10月16号晚上对那批设备和存货进行转移。
为了能在犯罪分子转移证据的时候抓现行,警方决定10月16号晚上展开大规模的抓捕行动,及时拦下那些设备和存货,不给犯罪分子全身而退的机会。
行动当晚,市局专案组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了数百名警力,对整个小区进行了严密的布控。虽然受到情报方面的限制,警方并不确定秘密工厂位于哪一栋居民楼的地下室,但是他们在小区的各个出入口,以及每一栋居民楼附近都安排了足够的人手,无论犯罪分子从哪个方向逃跑,警方都可以快速做出应对,增援力量也会在极短的时间内赶到。
然而那天夜里,警方一直等到凌晨十二点多也不见犯罪分子采取任何行动。整个居民区安静得如同死水一般,连一个可疑的人影都没有。
指挥人员临时决定,安排每三个人一组进入居民楼查看情况。废弃居民区共有二十一栋可供犯罪分子作为仓库所使用的居民楼。苏艺、叶青诚,还有一名姓罗的警官被编排在一组,他们的排查目标是四号居民楼。梁宇也参与了那一晚的任务,被编排在六号小组。
0点57分,距离排查行动还有三分钟的的时候,四号小组突然收到紧急通知,需要临时抽调一名警员去执行某项突发任务,这名被临时调走的警员就是在那一次任务中死里逃生的叶青诚。
三分钟后,排查行动开始了,苏艺和罗警官奔向了未知的战场。
五分钟后,四号居民楼突然传出了一声接一声的爆炸巨响。转瞬之间,整栋居民楼坍塌成一片废墟。烈火熊熊燃烧,将漆黑的夜晚照亮得如同白昼。
苏艺和罗警官当场殉职,他们的尸体被炸成了无数的碎块,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1年10月17日凌晨1点05分。
爆炸案发生后,警方对出事的居民楼进行了细致的勘查。他们没有在废墟中找到任何制毒用的设备,但是很多迹象表明,那栋楼的地下室在案发前不久确实被人长期使用过。况且废弃的居民楼里被人安置了炸弹,这件事本身就能说明很大的问题。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警方在制定那次抓捕行动的时候,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出现了纰漏。犯罪分子掌握了警方的动向,提前撤离。他们带走了所有的犯罪证据,并且在楼里安置了炸弹,等待警方人员踏入他们的陷阱。但问题是,警方内部的消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呢?
参与排查任务的警员都是市局专案组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的,就算他们跟犯罪分子有勾结,在行动即将开始的时候把消息泄露出去,犯罪分子也来不及完成撤离,更来不及搬走所有的设备。所以出现问题的环节一定在正式行动开始之前,至少得有四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才够犯罪分子撤离并设下陷阱。
那么,有条件泄露信息的人很可能参与了该计划的制定,这样他/她才有机会提前泄露消息,给犯罪分子充分的准备时间。
案发第二天,警方利用图侦技术追查到了一辆有嫌疑的箱式货车,并找到那辆车的车主冯勇,以及案发当天坐在副驾驶席上的男人李天。
通过审讯,警方很快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2011年10月16日早上,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的冯勇接到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声称,只要接受他安排的任务,帮忙搬运一批货物,并用货车将货物拉到某个指定地点,冯勇所欠下的巨额赌债将全部一笔勾销。
冯勇当然明白这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对方想让他做的事情多半是违法的,否则凭什么只跑一单生意就能让他从水深火热中解脱出来。然而,天天被人追债的冯勇生活过得苦不堪言,妻子和女儿也被他连累得很惨,甚至还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为了改变现状,嗜赌成性的冯勇决定再赌一次,万一他真的犯法被警察抓住,充其量只是蹲几年监狱而已。如果这样做能让他彻底摆脱债主的纠缠,他觉得一切也很值得。
2011年10月16日下午,冯勇按照约定将货车开到祥云路199号,一处待拆迁的破旧居民区。他在那里见到了同样为钱所困的男青年李天。
李天是因为吸毒成瘾才沦落到不得不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以此维持自己的生活。他跟冯勇一样,都是10月16号早上接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想要利用这次机会改变自己的生活现状。
两个人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四号居民楼地下室里的那些东西搬到了大货车上。他们当时也搞不懂那些破烂有什么价值,值得对方花大价钱雇人把东西运出来。不过,既然对方已经支付了预付款,他们也懒得去管别人的闲事。
警方根据冯勇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那辆停在乡间小路旁的大货车,车厢里的东西原封不动地放在里面,根本就没有人来取货。警方仔细清点了车厢里的物品,没有发现任何制毒用的工具,更没有毒品的存货。冯勇他们从居民区里搬运出来的不过是一些桌椅板凳,废铜烂铁之类毫无价值的东西。而那些有用的物品,恐怕早就被犯罪分子提前转移走了。
另外一方面,警方通过冯勇和李天提供的电话号码追查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中年男子。此人名叫卢万里,四十五岁,曾经因为私制炸药,引燃民房致多人受伤,在省监狱服刑了五年零三个月的时间。
六年前,卢万里刑满释放,在大姐卢佳云的资助下开了一家便利店,生活过得十分规矩,没有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本来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是谁能想到,三个月前,卢万里竟然被确诊为肺癌晚期,生命所剩无几。
警方找到那家名为“佳云”的小便利店,通过街坊邻居得知,那家便利店已经有五天时间没开门营业了。听到这个消息,警方立刻察觉到事态不妙。他们开始以为卢万里在策划了那起爆炸案以后畏罪潜逃了,但实际情况是,卢万里哪儿都没去,他就待在便利店里面那间用作起居室的库房里,只不过人已经死了,是上吊自杀的。
警方在卢万里的上衣口袋里找到了一封由他亲笔书写的遗书。他在遗书中坦白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承认“10·17爆炸案”全部是由他一个人策划并实施的。遗书的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他的愤怒与不甘。他怨恨自己得了绝症,怨恨上天的不公平,不给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万念俱灰的他再次萌生出了制造炸药的想法,还说就算要死,他也要拉几个人给他陪葬。
他把作案过程交代得非常详细,包括他什么时候在小区里安装的炸弹,一共安装了几枚炸弹,以及那些炸弹都安在了什么位置,但他却没有向警方说明为什么要在那个废弃居民区作案,也没有提到四号居民楼的地下室里藏有什么秘密。
警方在他上吊自杀的库房里搜出了剩余的爆炸物,爆炸物上面有他的指纹。除此之外,库房里还留有他亲手制作那些爆炸物的证据。
随着卢万里的“畏罪自杀”,案件的真相也许会永远石沉大海。虽然警方抓到了“10·17爆炸案”的凶手,但是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卢万里并不是制造那起案件的真凶。他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神秘的贩毒组织。卢万里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即将痛苦地死去,他一定从策划爆炸案的幕后真凶那里得到了某种好处,可能是金钱的弥补,也可能是其他方面的补偿,然后心甘情愿地做了组织的替罪羊。
至于冯勇和李天那两个人,完全是幕后黑手为了嘲弄警方,浪费警方的调查时间,转移调查视线而设下的圈套。也许他们两个倒霉蛋是随机被选中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得罪了债主或是其他什么人,而被得罪的人又跟贩毒组织“Orchid”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组织就用这样的方式惩罚了他们。
卢万里自杀后,警方曾经试图通过他的家人找到他跟贩毒组织之间的联系,可是他唯一在世的亲人,资助他开便利店的大姐卢佳云却坚持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就连弟弟身患绝症这件事也是听警方说了才知晓。
因为没有证据,警方无法对卢佳云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他们暗中调查了卢佳云及其家属的个人财产情况,没有发现任何疑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卢佳云没有通过弟弟获得其他形式的好处,只是获取的手段比较隐秘。
由于线索中断,加上上面的领导想要快点结案,警方的调查工作没有再继续进行下去。“10·17爆炸案”最终以犯罪嫌疑人的死亡而遗憾终止。
叶队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那之后不久,他便辞去了禁毒支队的工作。他很少跟以前的同学和同事联系,害怕别人提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叶队会跟梁宇互相发个祝福的信息,随便聊聊彼此的近况,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交集了。
时隔七年多,叶队终究还是要重新面对自己昔日的好兄弟。他那简简单单的一句“我们的关系挺熟的”饱含了太多复杂的情感,他内心的五味杂陈恐怕只有切身体会过那场伤痛的我才能理解。
PTSD没有那么容易被治愈。他总是把我当成病人小心呵护,可他自己却一直否认那次创伤对他产生的影响。所以我们两个,到底谁病得更重,谁更需要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