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货币时间价值(The Time Value of Money),是指一定量的货币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的价值。众所周知,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即使不存在通货膨胀,等量货币资金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也不相等,今天的100元钱和将来的100元钱不等值,前者要比后者的经济价值大。例如,若银行存款年利率为10%,将今天的100元钱存入银行,一年以后就会是110元。可见,经过一年时间,这100元钱发生了10元的增值,即今天的100元钱和一年后的110元钱等值。货币资金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即为货币的时间价值。
对货币存在时间价值这一经济现象,西方经济学家有种种解释。“节欲论”认为,时间价值是资本所有者不将资本用于生活消耗,即推迟个人消费所得的报酬;“时间利息论”认为,时间价值产生于人们对现有货币的评价,是价值时差的贴水;“流动偏好论”认为,时间价值是放弃流动偏好的报酬。不难看出,他们心目中的时间价值是货币资金所有者推迟现时的消费而要求得到的、按推迟时间长短计算的报酬。显然,这种解释既不全面也不确切,没有说明货币时间价值的实质和真正来源。如果说推迟消费便能得到报酬,则意味着货币资金所有者将钱闲置不用或埋入地下也能实现资金增值,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一切价值都是劳动创造的,节欲、等待、对货币资金主观评价以及货币资金本身都不会增大价值。也就是说,货币的时间价值,是劳动的产物,是货币资金所有者让渡资金使用权而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一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货币的时间价值被认为是没有风险和没有通货膨胀条件下的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这是利润平均化规律作用的结果。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方法同有关利息的计算方法相同,因而时间价值与利率容易被混为一谈。实际上,财务管理活动总是或多或少地存在风险,而通货膨胀也是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因此,利率不仅包含货币时间价值,而且也包含风险价值和通货膨胀的因素。只有在购买国库券等风险极低的政府债券,且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情况下,政府债券利率可视同货币时间价值。
货币时间价值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我国过去曾长期忽视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的运用,资金使用效率低,给经济工作带来了许多危害。例如,国拨资金无偿使用,企业争投资、争设备,许多固定资产闲置,材料物资大量积压,流动资金占用过多;不少项目建设工期长,资金回收慢,投资效果差。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广泛发展,逐步开放了各种资金市场,包括建立以国家银行为主的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以银行信用为主,实行商业信用、国家信用和消费信用等多种信用方式,运用债券、股票、本票、商业票据等多种信用工具,货币借贷关系普遍存在。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和借贷关系的普遍存在正是货币时间价值产生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可见,我国不仅有货币时间价值存在的客观基础,而且也存在充分运用它的必要性。把货币时间价值引入财务管理中,在资金筹集、运用和分配等各方面考虑这一因素,对于提高筹资、投资等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整体水平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