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代,潮汕地区基本较为原始。入唐之后,潮汕地区加快开发,社会面貌向中原靠拢。至中晚唐时期,发展迅速,至少在州治之处,颇为发达。840年,便被唐政府视为岭南大郡。
    苏轼在《与吴子野论韩文公庙碑书》中称:“潮州自文公未到,则已有文行之士,如赵德者,盖风俗之美久矣。……潮人虽小民,亦知礼义,信如子野言也,碑中已具论矣。然谓瓦屋始于文公者,则恐不然。尝见文惠公与伯父书云:‘岭外瓦屋始于宋广平,自尔延及支郡,而潮尤盛。’”
    
    该则材料是苏轼答潮州名士吴复古的信笺,苏轼在文中言及,韩愈被贬来潮州之前,潮汕地区已有礼仪教化,瓦屋林立,风俗之美早就具备。按苏轼的说法,岭南民间瓦屋是开元初即公元713年左右宋璟任职广州之后才开始出现的,又见《旧唐书·宋璟传》载:“广州旧俗,皆以竹茅为屋,屡有火灾。璟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
    
    对读上引二则,可知潮汕地区民间瓦屋普及的时间晚于广州,但也在韩愈谪潮的819年之前。
   
    中原人口的持续流入,特别是几位使命感很强的精英被贬官南来,带动了潮汕地区文化的发展,使其日趋接近相对文明的中原文化。如贞观十八年(644)的张玄素“抚摩困穷,兴建学校,悉心以勤民事”
    
    ——这是史料上潮汕地区最早的兴学记录。如仪凤年间的常怀德,“以礼仪教民,民皆化之”
    
    。如大历十四年(779)的常衮,“兴学教士,潮俗为之丕变”
    
    。“抵潮兴学校,潮人由衮知学云。”
    
    又如元和十四年(819),韩愈“以谏迎佛骨谪潮州刺史,首置乡校,延赵德为师,捐俸百千为举本,收其盈余给学生厨馔费。自是潮笃于文行”
    
    。韩愈仕潮,是潮汕地区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文化事件,其关心民瘼、恢复教育等举措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予潮人以激励和鞭策,为潮州带来永远的知名度及美誉度,则更体现了这种文化所具有的永动机般的“生产力”。
   
此期,潮汕地区的经济得到空前发展。
    如农业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农作物,本期便出现了首个可推导出潮汕地区有大规模成片庄稼的记录,地点在韩江三角洲上部连接榕江、练江平原处,时间下限为贞元十三年(797)。据《永乐大典》引《三阳志》称,贞元十二年(796)任潮州刺史的李宿,翌年便在郡城西隅的西湖山上修建“李公亭”,该亭是“观稼之地”。
    
    宋元祐七年(1092)时任潮州知州的鲍粹写有《登前守李公亭》,称“李公亭即鲍公亭”,可证此事。
    
    既能居高观庄稼,则说明此地已存在一大片稻作区。能有大片稻作,则必有水利堤围相随,故有光绪《海阳县志·建置略·堤防》载:“北门堤……自唐至宋、元,世有修筑。”
    
   
    如盐业也颇为兴盛,《新唐书·地理志》载:“海阳,中下。有盐。”
    
    唐《元和郡县图志》卷三十四《潮州·海阳县》载:“南滨大海,故曰海阳。……盐亭驿,近海,百姓煮海水为盐,远近取给。”
    
    说明已经有了专门的盐业管理机构,可见盐业已兴。
   
    如新兴的制糖业,“迨唐末之时,潮人渐知植蔗制糖之法,自是以后,遂有蔗糖之产”
    
    。也就是说,作为明清时期广东重要甘蔗种植和制糖业的中心——潮汕,此时的糖业生产已呈萌芽状态。
   
再如下节将涉及的陶瓷、纺织等外销产品行业,更是迅速崛起,估计是这两项带来的发达的对外贸易,才使潮汕地区成为下述的“岭南大郡”。
    有效的生产开发、良性的社会发展,令潮汕地区的历史地位逐步提高。因此,《唐会要·选部下·南选》有了这样的记载:“(开成五年七月)潮州刺史林郇阳奏。州县官请同漳汀广韶桂贺等州吏曹注官。敕旨。潮州是岭南大郡。与韶州略同。宜下吏部。准韶州例收阙注拟。”
    
   
    上引大略是说,唐文宗开成五年(840)时的潮州在中央政权眼中已然成为“岭南大郡”了。可以横向比较一下所谓“岭南大郡”的意义,这里的“大郡”并非唐代州郡行政等级,可以只当成是一种最高等级的官方评价。岭南道是贞观时“十道”之一,范围包括今福建、广东、海南全部,广西大部,云南东南部,越南北部地区;至开元时,今福建全境已划出,岭南道为开元“十五道”之一。
    
    元和之后,天下政区基本被各节度使、观察使、经略使、防御使等实际掌握,“道”在行政意义上大为弱化,不过在名义上还是一级政区。上引开成年间的“岭南道”,大约包括今广东、海南全部,广西大部,云南一部分和越南东北部,幅员辽阔。当时“州”大约分七个等级:辅、雄、望、紧、上、中、下,分级的依据主要是户籍人口等。潮州属于下,
    
    是州中的最低级别,一个下州却被中央政权视为“岭南大郡”,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相当于今天区县甚至镇的建制、影响力达到地级市。由此可见潮汕地区此时在文化、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水平。
   
    不过,即使是岭南大郡,在远离州治、县治等边界地带,直至晚唐仍然相当原始,如大中二年(848)谪潮的李德裕大叹“风雨瘴昏蛮日月,烟波魂断恶溪时”
    
    ,又如成书于晚唐、五代时期的《岭表录异》载:“李太尉德裕贬官潮州,经鳄鱼滩,损坏舟船……但见鳄鱼极多,不敢辄近。乃是鳄鱼窟宅也。”又:“广之属郡潮、循州,多野象。”
    
    这些大象也有偶尔闯入州治的,但四部府志中唐代仅见一例:“唐时桃山都白石山有白象,自行抵州渡濠,自西门入。”
    
    看来潮汕地区远离中心之处,依然水有鳄、陆有象,风雨瘴昏,不宜人居。
   
    顺笔提及,所谓发达与否只是相对而言。中唐之后,在岭南道的范围内潮州还算繁华,但比之盛唐其他大郡则大不然。如唐代韩愈久居长安,长安是封建时代最发达的都市之一,横向对比也堪称当时世界中心。莫说岭南大郡,即便岭南首府与之相比亦必是不毛之地,因此他尚在路上便有“潮阳未到吾能说,海气昏昏水拍天”
    
    等体现心情落差的诗句。然而一到潮州却衣食无忧,特别是在吃的方面令其大开眼界,如《答柳柳州食虾蟆》中的“虾蟆虽水居,水特变形貌。……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
    
    又如《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大快朵颐后的“聊歌以记之,又以告同行”
    
    等。
   
唐代,潮汕地区的港口主要有潮州港、凤岭港。
    潮州港,位于潮州府海阳县。当时其主要出海通道为韩江的支流古潮州溪和古彩塘溪。古潮州溪形成于汉晋时期(距今1600—2000年),北通揭阳,南通潮阳,南偏西流可汇牛田洋出海,但后来发生地理变化,在北宋时已经废弃;古彩塘溪形成于唐代,可“上达潮州,下通大海,具舟楫之便,而无大洪水之虞”,但在北宋时逐渐淤积,至南宋时塞时通,最终一蹶不振。
    
    随着两条支流功能的丧失,整个潮州港遂逐渐转移,至宋后湮废。但是在唐代,则是潮汕地区大港。
   
    潮州港在唐时深入州治,航线应能通中南半岛。郑昌时在《韩江闻见录》卷八“井中船桅”条中载有一则故事:“予友丁君巢云家城之东堤。传东堤者,古城东之堤岸也。今以城作岸,则东堤乃城内地。丙午、丁未间(按,即雍正四、五年),潮大旱,井皆涸。巢云命工人修井,多浚深数尺,见白沙;又数尺,见黑土;又数尺,见土中横一大海船桅并绳索等物。”
    
    大意是说:清雍正时,潮州城内东堤某古井发现有白沙黑土、大海船桅并绳索等物件。这说明东堤处(今潮州市区的东平路,已不通海)可能曾有海船停泊,贾岛的《寄韩潮州愈》诗有“海浸城根老树秋”
    
    句,《寄韩湘》中有“潮州涨满川”
    
    句,应该是有所依据的。而不远处的池湖村(位于潮州市潮安县枫溪,已不通海),一直传说有通航安南的码头,曾建有“安南庙”,并形成自然村“安南庙村”,至今仍然保留着“安南渡口”的地名,那里应该是潮州港的一部分。
    
    如是,则此处海运可往来安南。
   
    凤岭港,是在潮州港口逐步废弃时兴起的。由于地理变化的原因,连接潮州港的航道淤塞严重,凤岭港遂应运而生。其在晚唐北宋时期有着良好的地理环境:潮州东、西溪之间江东洲下游的横陇洲,此时尚未完全淤积成陆;
    
    在第三列岛丘的南峙山、冠山前后都有面积较大的泻湖湾,纳潮量大,涨退潮的冲刷,保持着航道的深度——至今澄海有“抛唔着岐陇,就着咬龟”俗语,正反映了下水行舟时水流的湍急;南峙山、冠山及其前面的沙垅成为港口天然的防波堤,有利于商船避风避浪。
    
   
    凤岭港在唐末五代时已然是潮汕地区最繁荣的港口集市,贸易活跃。现在的澄海凤岭山麓的程洋冈乡,便是当日港岸的市集。程洋冈乡至今仍保留“永兴街”石匾,署有“兴国丁丑”四字,可知永兴街辟建于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街辟于宋初,贸易点形成时间必然在此之前,而此时距离潮汕地区纳入宋朝版图才6年,从盛期往前回溯至起始期,则港口可溯源于唐末。又20世纪30年代以后,凤岭港多处出土宋代海船桅杆、大锚、船板、船缆,同时有大量宋代瓷器和成批的唐、宋铜钱出土。其附近的凤岭宫建于唐代,供奉汉南越王赵佗和唐医学家孙思邈,又出土了成批的唐代铜钱,这些都是凤岭于唐末成港的有力证据。
    
   
唐代,潮州已出现可载数百人的海船“木兰舟”。木兰舟应是潮汕地区自造。
    《广东省志》载:“岭南建造的海船主要有‘苍舶’、‘木兰舟’。‘苍舶’船长20丈,能搭载六七百人。元和十四年(819),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之一的潮州,已有巨大的木兰舟出现,可载数百人。”
    
    元和十四年,正是韩愈被贬潮州之时,在贾岛与韩愈酬酢应答诗作《寄韩潮州愈》中,便出现了“此心曾与木兰舟,直到天南潮水头”
    
    的诗句。
   
    唐代的造船技术已进入成熟时期,技术水平也走在当时世界前列。隋唐时期的岭南船舶,其特点是船板之间用钉、榫连接,再用铜油、灰和竹青丝混合捻缝,解决了造船技术中结构不稳固及易腐蚀的问题。秦汉时期番禺船舶已有隔舱板设计,到了唐代,更趋完善,海船也逐渐大型化,“往来大船,一只可致千石”
    
    。此时官办和民办造船厂遍及各地。如贞观十八年(644),曾令阎立德在洪州、饶州和江州造大海船400艘;又,安史之乱平定后,主持漕运的刘宴到江淮督造漕船2000艘。
    
    唐代造船数量之多,于此可见一斑。在质量上,唐代海船以船体坚固、形态高大、性能良好著称于世。外文资料对此也有所记载。如意大利人菲勒斯著的《中世纪的中国与非洲》称:“中国大约从公元600年开始,就建造具有五层甲板大吨位的帆船。中国帆船的体积很大,抗风浪的能力很强。”
    
    如在阿拉伯人编写的《中国印度见闻录》一书中,提及中国船只到达波斯湾,通过故临国(Kollam,现属印度喀拉拉邦)时应交税1000个迪尔汗(dirham,约相当于50个第纳尔)
    
    ,其他的船只只要缴纳10~20个第纳尔(di-nar)
    
    ,而“由于幼发拉底和底格里斯两河冲积泥沙所形成的浅滩阻碍所造成的困难,使庞大的中国船无法在波斯湾内通航无阻”
    
    。因此,译注者认为:“中国大船到达故临时应付的税额,证明中国大船由于其排水量特大,不能越过马桑达姆岬(RasMasendam)附近的一些危险海域,也不能在尸罗夫(当时波斯湾最繁荣的贸易港口)以外的浅滩区冒险。”
    
   
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潮州的“木兰舟”便应运而生。潮汕地区行驶的木兰舟不排除也是本地所制造。
我们只能从有限的资料中推出这个结论。首先,从上章考古发现述略可知,早在远古,潮汕地区便具备造船能力,并且至少在广东处于领先水平。
其次,考察一下此期的造船情况。相关内容全国范围内现存史料不多,可供利用的则更少。
    据刘恂《岭表录异》所载:“贾人船不用铁钉,只使桄榔须系缚,以橄榄糖泥之。糖干甚坚,入水如漆也。”
    
   
这是说唐代时商船所用的原料包括桄榔须和橄榄糖,这两种植物其实潮汕地区在唐代时也是有的。关于文献上植物的辨析历来较为复杂,因为受时代所限,古人区分植物较为直观。
“橄榄糖”,是橄榄科乔木橄榄制成的糖;橄榄果实有芳香胶黏住树脂,可和树叶、树皮一起煎成膏状,极黏,遇水愈牢固。它一直是潮汕地区的特产,无须赘述。
    “桄榔”,《异物志》载:“栟榈,椶也。皮可作索。”
    
    《南方草木状》载:“桄榔,栟榈。……其皮可作绠,得水则柔韧。”
    
    《〈岭外代答〉校注》载:“桄榔木似椶榈。……凡木似椶榈者有五,桄榔、槟榔、椰子、夔头、桃竹。”
    
    上引“桄榔须”应该是指桄榔的皮,也许是根部若须状处,因此作“桄榔须”。连《岭表录异》在内,这里引汉、晋、唐、宋四代成书的文献,只是想说明它们所指的“桄榔”是同物,都属棕榈科。棕榈科在我国便有22属60多种,究竟属于哪种属则不清楚。不过,清杜岕《黄子潮州归却赠》诗有:“易醉桄榔酒,谁知屈宋才。”扩大至棕榈科,《潮州志》载称其别名“椶棕”,各处均有,其:“材无年轮。软质,中筋条密布,稍似竹。干之外部强韧,至中心则渐柔软。耐水泾。可作索及蓑衣、枕垫之用。棕皮及皮制绳极耐水泾,常供制桶绳及船上用绳。”
    
    也就是说,饶志的“椶棕”可用于船上用绳,耐水。我们无法分辨“椶棕”是否为《岭表录异》的具体所指,但它们同属棕榈科,用途亦同,完全可实证供禁锢船体所用的“棕榈”科乔木,在潮汕地区是一直存在的。
   
这样看来,这些唐时造船的原料潮汕地区都具备,而潮汕地区远古便能造船并有多件文物为证,此时又现木兰舟,据此得出木兰舟为潮汕地区造的结论,是说得过去的。何况上引《广东省志》已直言“岭南建造的海船主要有‘苍舶’、‘木兰舟’”。因此我们可以蠡测木兰舟为潮汕地区所造。
    包括潮州产在内的唐代木兰舟的样式及规模,都没有现存文献可查。在宋代地理著作《岭外代答》的“木兰舟”条中,倒是提到宋代的木兰舟,称其船“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桅长数丈,一舟数百人,中积一年粮,豢豕、酿酒其中。……舟师以海上隐隐有山,辨诸番国,皆在空端,若曰往某国顺风几日,望某山舟当转行某方。或遇急风,虽未及日,已见某山,亦当改方。苟舟行太过,无方可返,飘至浅处而遇暗石,则当瓦解矣。盖其舟大载重,不忧巨浪而忧浅水也”
    
    。从记载看,这木兰舟似乎十分“笨重”,“舟师”需要特别熟水路,否则非常容易搁浅。
   
周去非在《岭外代答》序言中自称成书于淳熙五年(1178),书中“癸水”条又提到淳熙八年(1181)的科举情况,大约也就是撰后增补。无论该书具体刊行于何时,都是去唐已久。然而,现在也只有这本资料涉及“木兰舟”的形制规格。唐代潮州木兰舟,大约可以此为参考。
    又《旧唐书·懿宗纪》载大臣奏称:“臣弟听思曾任雷州刺史,家人随海船至福建,往来大船,一只可致千石,自福建装船,不一月至广州。得船数十艘,便可三万石至广府矣。”
    
    即唐咸通三年(862)五月,经福建到广州的船可载千石,潮汕地区处于必经之处,木兰舟应该也大概如是。
   
    其实,唐代的大船应该是体型庞大,适合远洋。阿拉伯人苏莱曼851年以前到过中国,他在游记中写道:“至于海船所停泊的港口,据说大部分的中国船,都是在尸罗夫装了货启程的;所有的货物,都先从巴士拉及阿曼及其他各埠运到尸罗夫,然后装在船里。”
    
    据苏莱曼所说,正是因为港口航路狭浅,而中国船太大,所以不宜通过。
   
至迟在中唐,潮州的传统外销主打产品如纺织品、陶瓷等,已经崛起并具备相当大的规模,潮汕地区已有产品输出南洋。
陶瓷方面,此时期瓷窑数量不少,在广东省内占有很大比例,产品种类较多,并且已经有瓷器销往外洋。
    1954年,潮州的北堤头发现一处唐代青瓷窑址。
    
    之后,自1954年12月至1972年10月,广东省考古部门到潮州东、西、南、北四郊进行专门的瓷窑调查勘探,1978年作出考古结论《潮州唐宋窑址初探》,发现“南郊洪厝埠窑址的第四层、竹园墩窑址第三层、北郊窑上埠址和北堤头的窑址均属唐代”。这几个地方附近集中了大范围的瓷窑群,出土有碗、碟、壶、杯、罐、盆、枕、匣钵、砖、瓦当、板瓦、筒瓦。专家确认“潮州陶瓷业烧窑时间至迟应该是创始于唐高宗仪凤年间或调露元年(676—679年)”,其中一些在晚唐停烧。
    
   
    《广东唐宋窑址出土陶瓷》的考古结论认为,唐代岭南出现一些面向国际市场、专供出口的外销瓷生产基地。“据考古发现,这类窑址共有8座,粤东有潮州北郊窑、梅县水车窑,粤中有南海、新会官冲、三水、广州西村,粤西有廉江、遂溪。这些陶瓷产区分布在沿海,都是海外贸易活跃地区。”
    
    这里,文物出土结论已明确潮州北郊窑(即北郊瓷窑群)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
   
    据《广东省志·经济综述》载:“目前发现的唐代陶瓷窑址22处:粤东5处,粤中7处,粤西10处。潮州、梅县、新会、遂溪、廉江等地所产陶瓷远销东南亚各国,现在泰国、菲律宾、伊朗、伊拉克等地都发现过唐代广东的陶瓷产品。”
    
    其中,可以明确是从潮汕地区出口的,为1985年出土的水车窑瓷碗(唐时属潮州),因为同类器物在泰国曼谷也有发现。也就是说,潮汕地区唐代陶瓷制品已有销往泰国,并且现在此期出土的瓷器不多,能有潮瓷发现,说明潮瓷外销的比例还是不小的。
    
   
纺织方面,唐时的潮州从事蚕桑作业者十分普遍,广东丝织品三大植物纤维衣料葛、麻、蕉全部具备且产量丰富,并出口外洋,其中的蕉布质量一流,是皇家贡品。
    元和十四年(819)韩愈在潮州任上所作的《潮州祭神文五首》有:“稻既穗矣,而雨不得熟以获也;蚕起且眠矣,而雨不得老以簇也。岁且尽矣,稻不可以复种,而蚕不可以复育也。农夫桑妇,将无以应赋税继衣食也。”
    
    这里已出现专业的“农夫桑妇”,则至迟在此时,已经有不少人从事蚕桑作业,而潮人也已经掌握了丝织工艺。因此,《广东省志·丝绸志》有论:“潮州地区的蚕桑生产,亦颇具规模。”
    
   
    如《广东省志·经济综述》载,唐代广东丝织品主要供应海外市场,“广东主要用葛、麻、蕉等植物纤维做衣料,和北方的以丝、棉为主不同。蕉布,也称蕉葛,产于潮、循(龙川)、广、康、封(封开)、新、春(阳春)诸州;葛布产于潮、循二州;麻布产于潮、康、封三州”
    
    。在这段关于广东的葛、麻、蕉产地论述中,潮州是仅有的三大项全部盛产的地方,并且在记叙中全部排名第一,可见潮州的纺织业在行内地位并非微不足道,而是非寻常可比。而广东当时出口产品中以丝织品为最大宗,则潮州产品必然占有相当大的份额。
   
    蕉麻的种植地,潮汕地区的山间田间都是适宜的。《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葛布》便称:“蕉类不一。其可为布者曰蕉麻,山生或田种。”
    
    《潮州志》载:“蕉麻山生或田种,揭阳山中多种之。”
    
    这也可证明潮汕地区种植之广。
   
规模大并不等于质量好,不过潮汕地区的产品在当时确实称得上是上乘的。
    见《新唐书·地理》载:“潮州潮阳郡,下。本义安郡。土贡:蕉、鲛革、甲香、蚺蛇胆、龟、石井、银石、水马。”
    
    又见乾隆《潮州府志》载:“唐时潮阳郡每年贡蕉十匹,乃蕉布也。而潮阳郡即今潮州府,故其俗至今种蕉。”
    
   
这里的土贡地载“潮州潮阳郡”,即指潮汕地区,并不仅仅限于此时的潮阳县。也就是说,此时潮州的纺织业已经相当发达,潮州产蕉布,成为唐代宫廷贡品,每年需要上贡中央政府蕉布十匹。
    这可以作个比较,据《新唐书·地理七上·岭南道》载,岭南道管辖73个州和1个都护府,范围大约包括今广东、海南全部,广西大部,云南东南部,越南北部地区。除了宜州、瀼州等5个州外,需上贡的一共有68个州、府,南方“葛、麻、蕉”三大植物纤维纺织料中,仅有“蕉”成为贡品;68个州府中,也仅有潮州、新州、安南都护府需要上贡“蕉”。
    
    这可见潮州在纺织品,至少在蕉的种植规模及蕉布制作工艺之精良方面,行业地位毋庸置疑。
   
    至于生产工艺,地方志中略有涉及,大约便是乾隆《潮州府志》所载:“煮以纯灰水,漂澼令干,乃织为布。”
    
    《潮州志》也有论及:“取其皮,煮以纯灰水,刷治渣滓,水漂令干,以蕉为经,以丝为纬,黄白相间,用绩为布。盛暑服之,轻爽不腻。”
    
    《广东新语》卷十五《货语·葛布》则称:“粤故多葛。……出潮阳者曰凤葛,以丝为纬,亦名黄丝布。”“唐时端、潮贡蕉布。”“蕉类不一。其可为布者曰蕉麻,山生或田种,以蕉身熟踏之,煮以纯灰水,漂澼今干,乃绩为布。”
    
   
    这些纺织品也应用于日常生活,如《潮州志》载: “潮州妇女出行,则以丝巾或皂布丈余盖头蒙面,双垂至膝,时或两手翕张,状甚可怖,名曰文公帕,盖昌黎遗制。”
    
    此时已经有了丝巾和皂布。然而这些民俗穿戴都是历代累积,纵然当时存在也不一定就是如此形制,录此仅供参考而已。
   
综上所述,潮汕地区传统盛出蕉布,且是朝廷贡品,则在广东出口货物最大宗的纺织品中,潮州蕉布必然占有较大的份额。
应该说,相对于陶瓷产品所更具备的文物验证可能性,纺织品文物存在相对难以鉴别产地的问题。因此,虽然千多年之后未见唐时实物,但这并不说明潮汕地区纺织品没有出口海外。相反的,参见上述材料记载及分析,以潮汕地区纺织品的规模和质量来看,很可能其外销规模要远大于陶瓷产品。
    潮汕地区自隋时已启肇端的海上贸易,到了唐代,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海船、港口、外销货物事实存在,“海上丝绸之路”由是产生。隋唐的潮州逐渐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之一”
    
    。
   
    此时的潮州港已经相当活跃。据《广东省志·对外经济贸易志》: “唐代,潮州也随广州发达的海外贸易而开始成为广东地区又一对外经济贸易的港口。……南海和大食蕃商时常到潮州港进行贸易,《全唐书》载称: ‘波斯古逻本国二舶,顺风而至。亦云诸蕃君长,远慕望风,宝舶荐臻,倍于恒数。’‘除供进备物之外,并任蕃商列肆而市,交通夷夏,富庶于人。’足见潮州港外商已相当活跃。”
    
   
    隋唐的广州是中国南海漫长海岸的一大港口,也是最大的国际贸易港口之一,内外商旅、各国使节大都在此进出。唐朝政府在广州首次设立了市舶使,掌管海上往来的船舶贸易,接待蕃客和征税,其外贸收益甚至在唐王朝财政税收中占有不容忽视的位置。如唐末,黄巢起义军围攻广州,唐王朝为失掉海外贸易的巨额收入而慨叹“南海市舶利不赀,贼得益富,而国用屈”
    
    。一地之失便慨叹“国用屈”,可见广州外贸收益之丰和影响之巨。此时期的广州港口已能容纳近千艘海舶。如大历五年(770),进入广州的商船竟达4 000余艘,每日平均有11艘之多。随着各国往来的日益密切,抵达广州的外国商船也逐渐增多,“蛮胡贾人舶交海中”。据《中国与阿拉伯之间的历史关系》载,广州港往来海舶“有南海舶、西南夷舶、海道商舶、番舶、南海番舶、蛮舶、西域舶、昆仑舶、昆仑乘舶、波斯舶、婆罗门舶和狮子舶等”
    
    。来往船舶,名目繁多,谓之“舶交海中,不知其数,大舶参天,万舶争先”,一片壮丽图景。《羊城古钞》记载,当时来广州的商人很多,有些年份达数十万人,出现了“蛮声喧夜市,海邑润朝台”“常闻岛夷俗,犀象满城邑”
    
    的繁荣景象。
   
    潮州与广州相距不远,海路至迟在汉元鼎五年(前112)便畅通无阻。此时潮州作为岭南道一个下州,向岭南道的治所、“海上丝绸之路”上举足轻重的关键点广州靠拢,潮州港成为广州港的支线,是很自然的事。如唐文宗《太和八年疾愈德音》称: “南海蕃舶本以慕化而来,固在接以恩仁,使其感悦……其岭南、福建及扬州蕃客,宜委节度观察使常加存问,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来往通流,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率税。”
    
    这里的“岭南”,便是指涵括潮汕地区在内的整个岭南道。
   
中唐之后,潮汕地区开发态势良好,陶瓷、丝绸麻纺等行业迅速崛起。而当时整个广东的出口商品主要是丝绸、茶叶、瓷器、纸张、金银器、铁器、铜钱和雕刻品等,这其中的丝绸、瓷器,相信不少是由潮汕地区的港口输出。而不管是直接出洋抑或转运广州港再出口,潮汕地区的港口如潮州港、凤岭港等都是一个重要节点,或说起始点之一,在当时的“海上丝绸之路”上发挥着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