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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建设中的几个问题

摘要: 政治经济学课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和从抽象到具体的写作方法。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四个历史发展阶段。深入学习与研究《资本论》原著。

中共中央于2004年1月5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是一份具有重大意义的文件,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课程建设。这一内容涉及的范围很广泛,包含有:教材建设(这里不仅仅是政治经济学教材,还包括“资本论”课程的教材);师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学与科研;课程设置与课时;马列著作及其他国内外有关著作的翻译与出版;参考资料的编写与交流等等。本文重点探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的建设。

一、政治经济学课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中的主要内容,马克思最主要的著作《资本论》就是一部伟大的政治经济学著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将胜利的历史发展规律,它不仅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武装了工农大众的头脑,也为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要不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要不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内容编写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历来是不成问题的,但在粉碎“四人帮”之后,逐渐作为问题提了出来。开始时是以“突破论”出现的,紧接着,学术界有些人集中攻击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础的劳动价值论,企图以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和马歇尔的四位一体公式取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形成一股否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思潮。1992年第6期的《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苏星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批驳了生产要素价值论,标志着一场大论战在我国展开。

在我国,这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并没有因苏星文章的反击而得到遏止,而是越演越烈,有些人公开否定马克思理论,例如,现任博士生导师的杨永华教授在1992年11月出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史》一书中,就不承认马克思(还包括恩格斯与列宁)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还有人主张,要编写一本没有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教材,而离开马克思,还能称得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吗?钱津研究员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不能称得上是一门科学”,攻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缺乏科学性”,认为它既“不符合事实”,又“不符合逻辑”。在香港,反共人士张五常咬牙切齿地要在马克思的棺材上钉上几个钉子,在大陆,也有一名大学的教师咒骂马克思的理论是“流氓理论”。

问题的严重性并不在于这些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观点有多么荒谬和无知,而在于持这种观点的人得到某些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以至于能够在全国各地兴风作浪。其中一些人否定马克思的言论丝毫不影响(且不说更有利于)升教授、当博导,即使不是共产党员,也被有的领导撰文赞之为“优秀的党外布尔什维克”。由此可见,不下决心解决某些单位的领导权问题,其他一切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呐喊和主张,都会成为空话。是否下决心解决领导权问题,是检验是否真正下决心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的试金石。

以下,我想探讨几个有关的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否过时

有些人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一百多年前写的著作,早已过时,中国的现实也证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种空想,因而,马克思的经济学被不少人称之为传统经济学,主张以当代马克思主义甚至所谓的“现代经济学”取而代之。前面提到的主张编写一本没有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教材,也属于这种观点。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观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及其变动规律。直到今天,这种资本主义的矛盾仍广泛存在,即使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存在着越来越多引进的和本土的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固有的矛盾依然存在与发展,怎么能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研究已经过时了呢?

马克思不仅在《资本论》著作中,更在《哥达纲领批判》著作中,揭示了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后的历史进程,将经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在当今世界,不仅马克思揭示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还未实现,即使它的第一阶段即初级阶段也未形成。怎么能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已过时了呢?

持过时论的人是否真正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曾经是正确的这一点也是令人怀疑的。例如,晏智杰教授就认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适用范围只能限于物物交换的原始社会时代,出现货币以后就不适用了,更不用说对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理论是否适用了。

(二)否定马克思主义思潮形成与发展的原因

否定马克思主义思潮是在一定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第一,经济原因。作为一种思潮,它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经济基础中存在的矛盾与斗争的反映。我国现阶段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主义经济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从本性出发,竭力取得优势地位,争夺领导权,为此,他们热切希望在理论界找到他们的代言人,为他们制造舆论。我国理论界有些人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上发难,接着就转入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攻击,否认我国存在着剥削,贬低、丑化和污蔑我国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广东就有位学者攻击我国国有企业是“与人的本性是相矛盾的”。这些反马克思主义的言论的实质就是为资本主义的私有化鸣锣开道。

第二,国际上帝国主义敌对势力的影响。苏联社会主义政权被瓦解之后,国际上的反动势力就将主要攻击目标转向了中国,当他们认识到用武力手段难以得逞之后,妄图通过和平演变的手法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的老师陈岱孙先生就告诫人们警惕新自由主义在发展中国家恢复新殖民主义统治,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的险恶用心,我国某些学者十分卖力地贩卖新自由主义的那套“共识”,甘当国外反动势力的走卒,扮演了十分不光彩的角色。他们以所谓的“交易费用”理论否定我国改革的大方向;以所谓的产权理论否定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特别是国有经济;以市场万能论取代国家干预的必要性,只要看不见的手,不要看得见的手,避而不谈看不见的手同时也是靠不住的手的情况;以所谓的与国际接轨、实行国际化为名,企图将中国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中国向何处去,这一问题已经尖锐地摆到人们的面前。

第三,历史原因。中国在取得革命胜利前,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缺少在资本主义大生产中才能产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土壤。中国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是通过俄国的间接输送,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人了解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理论主要是通过对列宁和斯大林的著作以及苏联学者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学习得到的,缺少对马克思本人著作特别是《资本论》的学习与研究,理论基础比较薄弱,革命胜利后又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忽视了对马克思著作的学习与研究,从而在强势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袭击下,缺乏免疫力,使新自由主义思潮得以泛滥成灾。

第四,宣传与教育工作上的失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许多大学课堂里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占了统治地位,对西方经济学不加批判地灌输给青年学生,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课程却被削弱。在经济学专业教学中,“资本论”课程被压缩甚至停开,为工农大众服务的人生观被利己主义的学习动机所取代,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人生的选择,对于高等院校中存在的这种严重状况,教育部门是难辞其咎的。

在出版部门,为攻击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开绿灯,在众多的经济类杂志中,以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少之又少。一些报纸大量报道影星和歌星的私生活,却少见介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文章。

形成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原因不止上述四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当前的任务之一就是积极投身到这场大论战中,揭露反马克思主义者在理论上的错误及危害。我们也热切希望党中央能够切实整顿某些背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方向的领导班子及教学与科研队伍。

(三)如何正确对待西方经济学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先要明确什么是西方经济学。

我们通常所说的西方经济学特指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不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接着,我们还要明确,这一西方经济学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属于理论经济学即政治经济学,另一部分属于应用经济学,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应的是西方政治经济学而不包括应用经济学。

对于西方政治经济学还应区分是1830年前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还是1830年后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

由于资产阶级至今已积累了二百年左右的管理社会化大生产的经验,对此总结出来的应用经济学,是人类极其宝贵的财富,社会主义国家应该虚心学习和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认真吸取他们曾经失败的教训,即使是他们的成功经验,也要结合本国的国情,不能原样照搬,陈岱孙先生就批评过鼓吹在中国搞通货膨胀的学者是凯恩斯的笨徒。

对于西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马克思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汲取其精华,摒弃其糟粕,马克思很好地完成了这一任务,使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成为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来源之一。

对于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马克思采取彻底批判的态度,对其基本理论予以全盘否定。

对西方经济学不作上述具体区分,就会产生种种错误认识:

1.将西方资产阶级学者的应用经济学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混为一谈

对1830年后的西方经济学全盘否定,一概排斥。而1830年后的英国,完成了从手工生产到机器生产的产业革命,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蜕变为庸俗经济学,应该给予批判和否定,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应用经济学得到迅速发展,对待资产阶级学者这一方面的成就,是不应该采取一概排斥的做法的。但是,当前的主要倾向是对西方经济学中的庸俗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不加以区分,笼统地说对西方经济学要借鉴、吸收或批判地继承,甚至加以全盘肯定,这都是不正确的。对西方经济学中的应用经济学固然应该借鉴和结合中国国情有批判地吸收,而对于西方经济学中的庸俗经济学部分就应坚决揭露和批判,不存在什么借鉴、吸收和继承的问题。

作为一门科学的理论经济学,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不仅如此,作为一门真正科学的应用经济学,也必须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作为它的理论基础,离开马克思的价值与货币理论、工资理论、资本循环与周转理论、资本积累与再生产理论、成本与利润理论等,很难成为一门科学的应用经济学。我们当前的任务是不仅要编写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内容的政治经济学教材,还要编写出一系列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应用经济学教材。

2.认为马克思理论注重本质,西方经济学注重现象,马克思理论注重质,西方经济学注重量,二者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因此主张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取长补短

这是一种错误的主张,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是分别代表两个对立阶级利益的学说,不可能结合在一起。两者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是,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只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不能也不愿深入到经济关系的本质中,因而不可能是一种科学的理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 。而马克思的经济学则是透过现象,深入到本质,得出了科学结论,完成了科学的理论体系。这两种对立的经济学是无法结合在一起的。认为马克思忽视了现象和数量的看法是错误的,在《资本论》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引用的大量现实生活中的数据,而这些数据在西方经济学著作中反而是难以看到的。

3.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太抽象,脱离实际,不如西方经济学那样具体并和实际生活紧密结合

首先要指出的是,作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相比,是两类不同的学科,理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它是一门极其抽象的学科,如果要求马克思的经济学也像西方的应用经济学一样具体,也就不成为理论经济学了。如果要求马克思经济学在论述商品交换一开始的举例中,不是20码麻布=1件上衣,而是紧密联系当今实际,以1台数码相机=2 000元人民币为例,也就不成为历史科学了。不仅是马克思经济学,即使是西方的经济学原理,也是极其抽象的。

其次还须指出的是,作为马克思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过程,由于健康原因,马克思未能完成这一体系就去世了,留下的《资本论》第1~3卷,都还停留在基本上属于高度抽象的阶段,马克思的理论体系还没有具体展开。即使如此,在《资本论》第1~3卷中,也引用了大量的具体资料,马克思的抽象理论就是从对资本主义现实生活的研究中总结出来的,科学中的抽象和脱离实际完全是两回事。

4.认为马克思经济学强调阶级与阶级斗争,不承认西方经济学有阶级性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它在存在阶级的社会中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西方经济学也不例外,区别只在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揭露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阐明资本主义必将被共产主义取代的历史规律,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否认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将资本主义制度描绘成一个和谐的、永恒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 萨伊的生产要素价值论和西尼耳的节欲论就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否定剥削的反科学的理论,西尼耳为反对缩短工作日而提出的“最后一小时”谬论更是受曼彻斯特工厂主雇用写出来的。

服务于资本家对工人进行剥削的需要,不仅在西方经济学中的理论经济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即使在应用经济学中,也同样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西方经济学掩盖客观存在的阶级矛盾,这本身就是阶级性的表现。

建设社会主义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指导,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只能作为一种流派与西方经济学平起平坐,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

(四)运用与发展马克思主义

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具体场合中,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体解决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更丰富、更完善。

既然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为什么还要提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呢?这是因为:一方面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各国的国情千差万别,马克思主义虽是普遍真理,但也不能照搬照套,马克思的《资本论》是以英国资本主义为典型进行阐述的,在英国可以直接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在中国只能先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创建到今天,已相隔一百多年,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一门历史科学,当然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

运用马克思主义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离开马克思主义谈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背离马克思主义。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理论问题上,先后出现了突破、创新和重新认识等提法,对这些提法必须明确其内涵,否则会产生误导作用。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或重新认识,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某个理论或某种提法已经过时或原来就是不正确的,现在需要加以否定。一时突破成风,对马克思提出的许多基本原理都加以否定,这种所谓的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突破,就是对马克思的基本理论予以否定。例如,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商品和货币将会消失,有些学者以中国现阶段的实践得出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仍然是商品经济的结论,并认为这一认识是对马克思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这是用不够格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实践去否定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根本谈不上什么对马克思理论的突破。如果按照这种思路,还会从中国当今还存在着大量下岗工人的事实中得出失业不仅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等等荒谬结论。近些年来,有人甚至要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重新认识,妄图动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应该警惕的是,学术界有些人以理论创新为名,妄图以被马克思彻底批判过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是理论倒退,而不是理论创新。对这种所谓的理论创新,马克思早已揭露过:“在这里,所谓新,几乎总是倒退到早已被驳倒的观点上去。” 创建一种新的经济理论谈何容易,它要包含一系列由简单到复杂的经济范畴,建立起完整的科学体系和严密的逻辑结构。马克思自己就是这种对理论创新的典范,他在吸收和批判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创建了以《资本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完成了政治经济学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推翻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以更新的经济理论取而代之。

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写作方法

(一)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

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从列宁到斯大林,都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生产关系的经济科学。列宁在评论《资本论》时认为:“这个分析仅限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生产关系。马克思一次也没有利用这些生产关系以外的任何因素来说明问题。” 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作了如下规定:“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这里包括:①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②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③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这一切共同构成政治经济学的对象。” 一直到今天,我国许多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都根据这一观点,阐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但是,只要我们读一读马克思的《资本论》第1卷第1版的序言,就会发现列宁、斯大林的说法和马克思的观点是有很大差别的。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向读者说明:“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这里的差别是:第一,在内容上,马克思一开始就提出了生产方式,而在列宁、斯大林的定义中却没有生产方式;第二,在概念上,斯大林把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等同起来,因而在生产关系中又包括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列宁没有说明在生产关系中是否还包括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而马克思在谈到生产关系时,却不包括交换、分配等其他方面的经济关系,因而在生产关系之后,又提出了交换关系。这里没有提到分配关系,并不是说马克思认为分配关系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否则就难以解释他在《资本论》第3卷中专门去论述分配问题了。马克思在这篇序言中所以没有提到分配关系,是因为分配关系取决于生产关系及交换关系,与生产关系及交换关系相比较,分配关系处于从属地位。

从有关资料上看,我国经济学家王学文早在1949年就提出政治经济学要以生产方式为研究对象,他对生产方式的解释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 这就是说,政治经济学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还要研究生产力。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李平心和方文两位学者先后在《新建设》和《经济研究》上继续发表上述观点, 当时遭到学术界的坚决反对,反对者认为对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可作多种解释,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生产方式,实质上指的是生产关系,因而坚持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仍然只限于生产关系。

十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情况有了新的变化,经济建设成为我国的中心任务,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政治经济学应该研究生产力,甚至主张“政治经济学要把生产力的研究放在首位”

主张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是对列宁和斯大林所规定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一个突破,但是在对生产方式的解释上,却照搬了斯大林在20世纪30年代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对这一经济范畴所下的定义,和马克思所阐述的生产方式范畴是不一致的。

显然,根据上述认识去解释马克思所说的《资本论》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必然会产生逻辑上的混乱,《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将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是人们无法理解的。

究竟什么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版第1卷序言中所说的生产方式呢?

马克思认为,生产方式也就是劳动的生产条件,包括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或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 生产方式是由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构成的,一定的生产资料和一定的劳动者结合起来,就构成一定的生产方式。

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生产力三者之间并不像斯大林所说的是一种谁包括谁的关系(“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 ),而是谁决定谁的关系,生产方式一方面要受生产力决定,另一方面它又决定着生产关系以及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早在1846年12月28日马克思写给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就指出了:“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 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公式: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经济关系。我们经常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是一个简化了的公式,不应忘记,更不应否定,生产力是通过生产方式去决定生产关系的。在《资本论》第3卷第994页中,马克思又一次重复了这一原理。

如果我们按照马克思提出的上述公式去理解《资本论》第1版第1卷序言中的那句话,就不会遇到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很明确地了解到,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不限于生产关系的,首先还应包括生产方式,其次还应包括交换关系,但不包括生产力。而《资本论》这部著作就是专门研究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

陈招顺和李石泉二位学者在《学术月刊》1963年第2期发表的《试探生产方式的涵义》一文,不仅把生产方式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提了出来,而且对生产方式作了符合马克思原意的阐述,该文认为:“我们绝不能把生产方式这一范畴和生产力、生产关系等范畴混淆起来,它有着自己的内涵,这就是:在人们为谋得生计而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各种因素自身和各种因素之间相互结合的方式方法。”这是我所看到的我国最早的一篇正确阐述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学术论文。

把生产力排除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之外,并不意味着生产力不重要。有些学者正是根据生产力的重要性以及在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要把生产力列入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学科的划分毕竟不是根据重要性的程度来划分的,不能因为生产力重要,就把生产力列入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消费问题重要,又把消费列入政治经济学的对象,这样做,势必把政治经济学变得很庞杂,并把其他一切学科列为次要学科。

为了正确理解生产方式的含义,还有必要正确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含义。从以下几个相关概念的对比中来认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含义。

1.生产力和生产方式

生产力即生产能力,它回答的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各要素的状况,如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受教育的程度,实际操作的水平和经验,生产工具的先进与落后,资源的贫富,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否等等。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表现出这个社会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在生产过程中,人们能够利用和改造自然,但不能征服自然。人和自然之间应当是一种和谐共处的关系。科学运用到生产中,就会转化为生产力,它虽不是生产力中一个独立的要素,但却渗透到生产力的各个要素之中,在现代社会中,科学技术对生产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教育通过其对象进行物质生产,也会转化为生产力。

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不仅是生产力的要素,也是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要素。要进行生产,必须使生产的各个要素结合起来,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和方法,称之为生产方式。社会分工是由生产力状况决定的,历史上的各次社会大分工也表现了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但是社会分工本身的内容是说明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如何结合的,生产是怎样组织的,因而它是属于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生产方式,而不是生产力本身。旧的分工属于旧的生产方式,新的分工属于新的生产方式。 使用手工工具和牲畜耕种土地属于旧的生产方式,使用机器耕种土地属于新的生产方式。 不同的生产方式构成不同的经济时期,18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产业革命,用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代替分散的手工业生产,这是生产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从此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说法是把人与生产工具(后来又扩大为生产资料)相结合,构成生产力,这是把生产方式说成是生产力,因而人们在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时,实际上谈的却是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从字面上看,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没有生产方式这一中间项,从内容上看,这里的生产力就是生产方式,不是没有生产方式这个中间项,而是没有处于第一项的生产力。马克思在谈到决定生产关系的生产力时,曾经举了从手推磨到蒸汽磨的例子,这才是在字面上与内容上相一致的生产力。

我们在了解了生产力与生产方式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之后,就会发现主张政治经济学要研究生产力的学者,实际要研究的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而不是生产力本身。

2.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

生产方式就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这并不是说,生产方式只是人与物的一种关系。为了组织生产,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过程中,劳动者相互之间以及劳动者和生产管理者之间,必然会发生一定的关系。按照通常的说法,把这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称之为生产关系,这是不确切的,我们应当区分生产方式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生产方式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在一定的劳动者与一定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与方法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按照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建立起来的,如租佃关系、雇佣关系、互助合作关系等,这些关系建立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或占有制基础上 ,因而在生产关系中也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包含有这种人与物(生产资料)之间的关系。

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在这里,不仅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的社会化同样也包含有资本主义生产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不对生产过程中两种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加以区分,同样会把生产的社会化、社会分工、合作制、股份制、托拉斯和管理体制等看作是一种生产关系,把上述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说成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实际上,生产的社会化却是一种生产方式,上述基本矛盾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发生的冲突。

人类历史的发展首先是从生产力的变革开始的,随着新的生产力的出现,生产方式就会发生改变,生产方式的改变,又会引起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等全部经济关系的改变,这里的公式是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经济关系。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方式和生产力也有反作用。

把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等同于生产关系,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在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时,必然会遇到难以解决的矛盾。

例如,马克思说:“资本起初是在历史上既有的技术条件下使劳动服从自己的。因此,它并没有直接改变生产方式。所以我们上面所考察的、单靠延长工作日这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看来是与生产方式本身的任何变化无关的。它在旧式面包业中和在现代棉纺业中同样有效。” “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只同工作日的长度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发生彻底的革命。因此,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以特殊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前提。” 很清楚,这里的生产方式指的是“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组织”,并非什么生产关系,否则就会解释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要以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为前提,而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却无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个前提。

又如,马克思以“有了机器纺纱,就必须有机器织布,而这二者又使漂白业、印花业和染色业必须进行力学和化学革命” 为例,说明“一个工业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会引起其他部门生产方式的变革” 。很明显,这里的生产方式指的是手工纺纱或机器纺纱,手工织布或机器织布,并非什么生产关系,如果硬把生产方式说成是生产关系,就会把马克思的观点曲解为纺纱部门发生由手工纺纱到机器纺纱的生产关系变革,必定引起织布部门发生由手工织布到机器织布的生产关系变革。显然,这绝不是马克思的观点。

再如,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建立与发展,使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取代了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产资料个人占有),马克思称为“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 。如果将这里的生产方式解释为生产关系,就会曲解马克思的原意。

有的学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方式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的私有制。这同样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因为马克思十分明确地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完全是两回事。

3.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

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的概念是比较窄的,生产关系就是生产关系,不包括什么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的概念却很宽,生产关系等同于经济关系,因而在生产关系中又有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这就是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斯大林只说生产关系,而马克思却在生产关系之后,又加上交换关系的原因。

斯大林的说法存在两个问题:第一,把生产关系决定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同生产关系包括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二者混为一谈;第二,没能区分两种不同的交换关系和分配关系。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的交换及分配,直接归入生产的要素,起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消费资料的交换及分配,独立于生产之外,对生产来说,处于被决定的地位,不能归入生产的要素。

4.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 有些学者据此把经济基础与生产关系等同起来,并且根据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所阐述的生产关系的三点内容去理解经济基础的内容,这是不确切的。

第一,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在人类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经济基础是对上层建筑而言,生产关系是对生产方式或生产力而言。

第二,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所谓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在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系统或体系。

第三,经济基础范畴和通常所说的生产关系,在内容上也有很大不同。构成经济基础的不仅是生产关系,整个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随之而来的产品交换,都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但却不包括分配关系。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 在1894年1月25日写给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恩格斯又具体指出:“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条件下)的方式。因此,这里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此外,在经济关系中还包括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包括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 人们阅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说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这句话时,往往容易产生两方面的误解,一方面,把经济基础的内容理解成只是由生产关系构成的,不再包括其他,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在这句话的后面,接着又指出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更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上述“社会经济结构”所作的解释是“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从而对经济基础的内容理解得太狭窄。有的学者把社会主义制度通过先夺取政权,后建立生产关系这一原理,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先有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然后才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就是由于把经济基础等同于生产关系而产生的。另一方面,把分配关系包括到生产关系的内容中去,从而认为经济基础的内容包括分配关系,这又不恰当地扩大了经济基础的内容。

(二)从抽象到具体的写作方法

1.如何理解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

(1)具体和抽象的两种含义。具体和抽象有两种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含义,也是通常所说的含义,具体指的是对客观世界中具体事物的直观认识,人们在实践中,首先看到的是具体事物的表面现象,有了一些感性认识,然后由表及里,从形式到内容,经过去粗存精的抽象过程,从现象深入到本质,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从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总结出理论。如果说具体是直观的感性认识的话,抽象就是对客观具体事物的本质上的理性认识。第二种含义,具体指的是规定性复杂的范畴,抽象指的是规定性简单的范畴。在建立政治经济学科学体系时所说的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也就是从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开始,逐步上升到越来越复杂的经济范畴。例如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分析就是从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商品和价值开始,进而分析货币、资本、地租,最后上升到国际贸易和世界市场。这种进程也是政治经济学的写作方法和叙述方法。

(2)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的特点。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的特点在于,前面的简单的抽象范畴一定要排除后面较复杂的具体范畴的进一步规定性,而后面较复杂的具体范畴则会包括前面较简单的抽象范畴的主要规定性。例如,商品这一最简单的经济范畴的主要规定性是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包含使用价值与价值两个属性,当这一商品中的贵金属用来充当一般等价物时,这种商品就转化为货币,货币首先也是商品,不过是用来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般商品,商品这一范畴不包括成为货币的进一步规定性,即充当一般等价物,而作为货币,却一定会包括商品范畴的主要规定性;当货币不再是单纯地用来充当交换的中介,而是用来进行价值增殖时,货币就转化为资本,作为资本的货币包含有作为货币的货币的主要规定性,即充当一般等价物,而作为货币的货币却绝不包含有成为资本的货币的进一步规定性,即不断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3)研究方法和写作方法的比较。在研究过程中,从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关系上看,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就是从形式深入到内容,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在建立理论体系过程中,是从抽象到具体,即从简单范畴到复杂范畴。对后一过程不能理解为前一过程的颠倒,否则的话,简单范畴成为内容、本质、理性认识,复杂范畴成为表现形式、现象、感性认识,这样理解当然是不正确的,因为无论是简单范畴或复杂范畴,都是通过从形式深入到内容,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一过程中抽象出来,即使是最抽象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价值,也是通过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一表现形式分析出来的,但这是属于研究方法问题,和这里谈的从抽象到具体建立理论体系的方法是两回事。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不能简称为抽象法,因为它不能说明政治经济学的写作方法究竟是从具体到抽象还是从抽象到具体。抽象法往往指的是从现象深入到本质的研究方法,不能反映出在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框架时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

(4)政治经济学体系终点的具体范畴。在思维过程中,简单范畴不断补充越来越多的规定性,最后形成由许多规定性综合而成的具体范畴。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具体已不同于作为研究起点的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那种具体是客观存在而尚未被人们认识的混沌的整体表象,现在的具体是在思维中再现出来具有许多规定性构成的丰富的总体。

(5)政治经济学科学体系的客观性。从抽象到具体展开的理论结构给人以错觉,认为这个结构是先验的,由人们主观编造出来的,产生这一错觉的原因是没有区分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从研究方法看,必须从大量的具体材料入手,经过分析得出一些科学的结论,这一过程一旦完成,如何从理论上把具体再现出来,这就是另一回事了。从抽象到具体的表述方法是以大量的研究作为基础和前提的,因而并不是先验的。

2.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方法论上的贡献

从抽象到具体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由马克思总结了前人的经验教训之后建立起来的。17世纪的经济学家的著作往往从人口、民族、国家等具体范畴开始,最后分析一些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简单范畴。威廉·配第在他的《赋税论》(1662年)中,从赋税入手,逐步分析出价值,从完整的表象中,蒸发出一些抽象的规定,为建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准备了条件。但这并不是建立政治经济学体系的正确方法,因为作为剩余价值表现形式的赋税,离开了作为出发点的价值就不可能阐明剩余价值,离开剩余价值又不可能阐明赋税。因此,要阐明赋税,还得从抽象的价值入手,逐步进展到对比较具体的赋税范畴的分析,否则将寸步难行。17世纪的经济学家在这应该作为开始的地方却停住了,因而没有建立起自己理论体系的构建。进入18世纪以后的经济学家如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在他们的著作中一开始就从价值与货币入手展开他们理论体系的构建,他们的缺点之一是没能形成从简单到复杂的系列范畴,例如,在李嘉图的主要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第一章标题是“论价值”,第二章标题就是“论地租”,从价值范畴飞速跳跃到地租范畴,因而不能形成严密的科学体系。

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并非属于政治经济学所采用的特有的方法,而是适用于一切科学理论体系的一般方法,这种方法最先是由黑格尔提出来的,他认为“逻辑理念的开展是由抽象进展到具体” ,“首先,这种前进是这样规定自身的,即:它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因为结果包含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了结果。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普遍的东西在它的特殊化中、在判断和实在中,保持自身;普遍的东西在以后规定的每一阶段,都提高了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它的辩证的前进而丧失什么,丢下什么,而且还带着一切收获和自己一起,使自身更丰富、更密实” 。但是,黑格尔是个唯心论者,他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概念的自我运动的表现,颠倒了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马克思汲取了黑格尔的逻辑方法,将它建立在唯物论的认识基础上,并且运用到政治经济学中来,建立起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在生物学研究中,人们借助于显微镜进行观察,在化学研究中,人们借助于化学试剂进行分析,而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只能用抽象力来代替显微镜和化学试剂。

3.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的比较

逻辑的方法是与历史的方法相对而言的分析和综合的方法,所谓历史的方法是按照历史的实际演变过程进行写作,对于政治经济学理论来说,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因为“历史常常是跳跃式地和曲折地前进的,如果必须处处跟随着它,那就势必不仅会注意许多无关紧要的材料,而且也会常常打断思想进程” 。历史的发展有多种情况,一种是历史的反复与曲折,如资本主义制度是经过多次复辟和反复辟的过程最后才确立起来的;另一种是历史的交替与交错,在历史发展的新旧交替过程中,往往多种经济形式交错在一起,在同一时期,不同的国家实行不同的经济制度,甚至同一国家也会并存着多种经济关系;此外,历史还会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跳过某一个阶段或历史时期。如果按照历史的方法写作经济学理论,就会按照历史的上述演变而反复交错地甚至跳跃式地展开,内容重复杂乱,思路也经常中断,忽进忽退,忽左忽右,打乱了逻辑体系。

逻辑的方法与历史的方法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但不是相互对立的两种方法,从一定意义上说,逻辑的方法也就是摆脱历史发展中对思维进程起干扰作用的历史的方法。

(三)马克思的写作计划

早在1851年11月,马克思在曼彻斯特恩格斯的住处考虑了他的经济学著作的写作计划,打算写三卷,第1卷是“政治经济学批判”,第2卷是“社会主义者批判”,第3卷是“政治经济学史”。后来他和几个出版商联系出版,没能成功。1858年2月22日,马克思在写给拉萨尔的信中,再次提出打算写三大部著作,第一部是《对经济范畴的批判》,即当时着手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二部是《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的批判和历史》,第三部是《对经济范畴或经济关系的发展的简短历史概述》。这三大部著作也就相当于现今所说的政治经济学专业三大基础课程:政治经济学理论、经济学说史和国民经济史。

1857年8月下旬,马克思动手为他的经济学巨著的第一部写《总导言》,开始了后来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书名的写作。在这篇未完成的《总导言》中,马克思对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部分的内容计划分5篇来写。

马克思考虑到自己的健康状况(肝病经常发作)和艰难的生活窘境,不可能集中时间从从容容地连续不断地把书写完,就决定不定期地分册出版自己的第一部著作,将原来计划写的5篇调整为6个分册。第1分册:资本(包括一些绪论性的章节);第2分册:地产或土地所有制;第3分册:雇佣劳动;第4 分册:国家;第5 分册: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第6 分册:世界市场。

在上述6个分册中,“前三册专门阐述基本经济原理” ,“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 ,世界市场作为最后一个分册,是由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至少是一个轮廓)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 。随着这一任务的完成,资产阶级社会将被“送进坟墓”

1858年3月11日,马克思在写给斐·拉萨尔的信中,对第1分册《资本》的结构加以具体化,指出:“这一分册包括:(1)价值,(2)货币,(3)资本一般(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两者的统一,或资本和利润、利息)。” 从这一具体结构中,我们已经可以见到今天已出版的《资本论》第1~3卷结构的轮廓了。

1858年4月2日,马克思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对第1分册《资本》又具体化为4篇。第1篇:资本一般;第2篇:竞争;第3篇:信用;第4篇:股份资本。第1篇资本一般又包括价值、货币及资本三部分,其中资本这一部分“是这第1分册中最重要的部分”

从马克思的全部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写作计划中,我们可以看到,后来单独出版的《资本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并且是开端部分(第1分册第1篇)。这给予我们两点启示:第一,既然《资本论》只是全部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一个部分,因此以《资本论》为框架的我国政治经济学教材,无论是资本主义部分或社会主义部分,都是不完整的,完整的政治经济学体系还有待于创造和建立。第二,既然第1~3卷的《资本论》都只是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开端部分,因而从逻辑学的方法论上来看,都属于抽象的部分,只是把《资本论》第1卷说成是抽象的,第2卷由抽象转向具体,第3卷就完成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当然,这并不排斥在抽象中也有程度上的差别,不仅第1卷和第3卷对比,即使第1卷的前后对比,在抽象程度上也是有相当差别的。

1859年1月,马克思将原计划《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分册第1篇“资本一般”中的第1章“商品”和第2章“货币或简单流通”先作为第1分册出版,而将第3章“资本一般”作为第2分册出版,在这一分册中,马克思规定为四个部分内容,即: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资本和利润,其他问题(主要是剩余价值理论史),这已经和后来出版的《资本论》第1~4卷相一致了。

《资本论》这一书名最早出现在1860年2月3日马克思写给恩格斯的一封信中,当时仍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1册的第2分册,没有独立的意义。1862年12月28日,马克思在写给路·库格曼的信中,透露了他决定以“资本论”为书名,而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副标题出版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续篇。关于《资本论》的内容,马克思明确指出:“它只包括本来应构成第1篇第3章的内容,即《资本一般》。这样,这里没有包括资本的竞争和信用。这一卷的内容就是英国人称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东西,这是精髓(同第一部分合起来),至于余下的问题(除了国家的各种不同形式对社会的各种不同的经济结构的关系以外),别人就容易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了。” 在这封信里,马克思还没有提出对《资本论》再分卷、册、篇、章的计划。

1863年1月,马克思在他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第XVⅢ号笔记本中,提出了对《资本论》分篇和分章的计划,他将《资本的生产过程》称为第1篇,共有9个题目,《资本和利润》称为第3篇,共有12个题目,在谈到第3篇第2个题目时,马克思称之为“第3部分第2章”,可见其他各个题目也就是各个章。

1865年7月31日,在写给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提出了分册写作与出版《资本论》的方案。计划全书分4册,前三册是“理论部分”,第4册是“历史文献部分”

1866年10月13日,在写给路·库格曼的信中,马克思对上述四册具体列出:第1册,资本的生产过程;第2册,资本的流通过程;第3册,总过程的各种形式;第4册,理论史。在这封信里,马克思还同时提出了《资本论》的分卷计划,第1、2册编为第1卷,第3册编为第2卷,第4册编为第3卷。

1867年3月底,当马克思修改和誊清了《资本论》第1册的手稿后,又改变了分卷计划,决定把《资本论》第1册编为第1卷单独出版,《资本论》第2、3册编为第2卷,《资本论》第4册不变,仍编为第3卷。 以后,马克思没有再改变他的分卷计划,因此,从《资本论》第1册写完付梓直到马克思逝世这一期间,凡是马克思提到的《资本论》第2卷,均指《资本论》第2、3册,即现在的《资本论》第2、3卷,而马克思所说的《资本论》第3卷,指的是《资本论》第4册,即现在的《资本论》第4卷,又称《剩余价值理论》。

三、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历史发展阶段

要写出一部能够结合中国实际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其中涉及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是中国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的历史发展阶段。尤其是要写一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社会主义,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它处在历史发展中的哪一个阶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阐述我国经济的运行规律,明确当前的主要任务和今后的前进方向,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

要了解中国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历史发展阶段,首先必须了解在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阐明的在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所经历的历史发展阶段。

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任务是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对剥夺者进行剥夺,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及其产生的根源,实现共产主义(包括它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如果说,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在数日内可以完成,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却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首先是无产阶级没有能力将包括中小资本在内的全部资本主义企业立刻进行接管;其次是被推翻的资产阶级不甘心他们的失败,时刻企图复辟;再者是大量的小生产者是滋生资本主义的温床,对待他们不能采取简单的剥夺方法,而是要耐心等待他们觉悟,将他们逐渐引导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来。这一切决定了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不可能立即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要经历一个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之间的过渡时期,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就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建立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为此,在这一时期内,必须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在完成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之后,就开始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 ,由于彻底消灭了资本主义,这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首先就是建立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在这个社会形态中,商品与货币已经消亡,对个人消费品的分配,马克思的表述是:“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回的,正好是他给予社会的。他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 采取的分配形式是每一个生产者“从社会领得一张凭证,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公共基金而进行的劳动),他根据这张凭证从社会储存中领得一份耗费同等劳动量的消费资料” 。我国理论界普遍将这一分配原则概括为“按劳分配”,这是不正确的,对此,我曾经在1997年第9期的《改革与理论》上发表过有关的文章,题目是“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若干理论问题”,1998年第1期的《新华文摘》转载了这篇文章。由于实行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商品经济的消亡,整个社会才有可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

在欧美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有了高度发展的同时,中国还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极端落后,尤其是广大农村,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生产工具无非是锄头镰刀和扁担箩筐,靠牛耕地,靠驴、马运输,人民缺衣少食,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中国革命的最大特点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封建主义的压迫,而不是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不包括官僚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剥削),革命胜利后建立起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制度即新民主主义社会,经过一个很长的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再逐步向马克思所阐述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过渡。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不仅不能立即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而且也不可能进入马克思所指明的只有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现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才能进入以彻底消灭资本主义为中心任务的过渡时期。

由于我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发展生产、繁荣市场、沟通城乡经济、解决劳动力就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不仅不能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对于凡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包括小业主经济),还应鼓励和扶助其发展,国家依照法律保护他们的财产。

我国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20世纪30年代末和40年代初发表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提出来的。既然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胜利后建立的社会当然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毛泽东在1948年9月8日至13日西柏坡举行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认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存在“也许全国胜利后还要15年”。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年,在1952 年9 月24 日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毛泽东却提出了“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接着,在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毛泽东又明确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从而又将新民主主义时期和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合而为一。 1967年第5期的《红旗》杂志上转引了毛泽东的一段话:“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这段话表明了毛泽东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中国社会进入了马克思所提出的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不是什么新民主主义社会。到了1956 年,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仅仅过去了7年,中国就宣布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从而结束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到了1958 年,甚至企图通过人民公社这座桥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1962年下半年,由于强调阶级斗争,在9 月下旬北戴河召开的八届十中全会上,进而又将社会主义社会和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混为一谈,在1963年6月14日中共中央公布的《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建议》中作了明确表述:“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以前,都是属于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

文化大革命大灾难结束后,人们终于认识到过早消灭资本主义经济和小商品经济的错误,逐步恢复和发展了各种私有制经济,这里不仅包括小私有制经济,还包括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以及新出现的各种外资经济,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恢复了新民主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而不是建设一个从根本上消灭一切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社会。但在现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外资经济,在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增加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维护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工农群众的利益有共同之处,在客观上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发展。

我们还应注意到,在改革开放后重新成长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既不同于欧美靠圈地运动、海盗、买卖黑奴等原始积累的手段起家的资本主义祖先,也不同于生存在旧中国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缝隙中而备受摧残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他们中的大多数在改革开放的春雨滋润下成长,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是衷心拥护的。他们在经营范围上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和引导,在生产、商品流通、金融、土地的开发、工人的工资福利和工作日等方面都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与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建立了各种合作关系,从而带有不同程度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

资本主义在我国的重要历史地位和积极作用并不能否定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剥削性质,认识这一性质将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由于资本主义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管理的根本目的,必然会带来生产的盲目性、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忽视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克扣工人的工资等后果,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人生活福利的保障,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加强对资本主义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和进行守法的教育。

资本主义经济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性质是客观存在的,回避这一事实将无法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制定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以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为主导的方针,而这一方针关系到我国实行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根本问题。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剥削性质不仅不与发展我国资本主义经济的政策相悖,反而能使资本主义经济在正确政策的指引下和有关法规的约束下,得到健康的发展。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首先进入的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然后是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进入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共三个阶段。中国开始进行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个革命取得胜利之后首先进入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再经过很长的历史过程之后才能进入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然后才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共四个阶段。在我国这四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都是不可越过而直接进入下阶段的,也不可能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我国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仍然是新民主主义社会,不仅远未进入马克思所阐述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且离开进入马克思论述的以彻底消灭资本主义为主要任务的过渡时期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

认清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理论和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会使我们得出一些新的认识。

(1)既然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范围内,还没能进入马克思论述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要想编写一本系统阐述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政治经济学著作,是绝对不可能的。把当前根据我国现实编写的教材称之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材是不恰当的。不仅如此,由于马克思的《资本论》只是全部政治经济学体系(六册结构)的一部分,我国只根据《资本论》体系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也是不完整的。

(2)由于我国过早宣布实现了社会主义,于是就照搬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否定私有经济,否定商品经济,实行全社会统一的计划经济,否定工资制度等等,走向极端的“文革”,使中国经济受到重大损失。在总结错误的教训时,有人却怪罪马克思,认为一切错误都是由于接受马克思理论的结果,所得的结论当然也是应该否定马克思理论的。在新民主主义历史阶段错搬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社会理论,这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经,搭错了线,与马克思有何相干。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的任务主要是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买办资本主义。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彻底完成上述使命仍然是十分艰巨的,忘记这一点,就会给中国带来严重的灾难。现在,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封建主义、资本家、剥削成为越来越生疏的字眼,这是很危险的。

(4)在现阶段,甚至可以说,在今后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对于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不仅不能消灭,还要给予扶持,并且还要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的外资企业。新中国成立不久,就提出要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给我国国计民生带来严重的损害。但是今天有人提出私有化的主张,这就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5)实现和谐世界与和谐社会,这是我国长远奋斗的目标,只有在彻底消灭帝国主义、消灭资本主义、消灭剥削,生产力水平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才能彻底实现。现阶段的任务就是为实现这一远大目标创造条件,其中包括在经济上、政治上、军事上、政策上、思想意识上等方面的准备条件。

(6)卓炯承认自己是商品经济万岁论,他又说“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因此,他认为商品经济连同剩余价值不仅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他的门徒和崇拜者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发挥。一位是杨永华,他说:“我把政治经济学看成是商品经济学。” 由此得出结论,马克思和恩格斯既然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经济,因此他们也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只是在十月革命之后才产生并发展的” ,连同列宁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被杨永华否定了。另一位是黄灼明,他认为:“剩余价值一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就取得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就是已经不存在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而是工人为社会的劳动。” 从而否定了我国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只要我们学习一下《资本论》、《哥达纲领批判》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等著作,就可以看出这些言论的荒谬。

四、深入学习与研究《资本论》原著

由于我国学术界长期缺少对《资本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因而对政治经济学中的许多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不深入,甚至错误,使苏联教科书中对马克思理论进行的错误解释,在我国得以流传,甚至影响至今,对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侵袭,缺少免疫力。这些问题在政治经济学的教材和教学中,在众多的报刊和著作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以下我举几个有关基本理论问题出现错误认识的例子来说明:

1.什么是商品流通

在我国许多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都认为商品流通就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这是从苏联教科书中抄来的,一直沿用至今。

马克思认为商品流通是从总体上考察的商品交换,就单个的交换行为来看,即使以货币为媒介,也不能称之为商品流通。而且,严格说来,不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换只能是物物交换或产品交换,还没有真正形成商品交换。对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章说:“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商品与货币是同步形成的。

商品流通是由一个又一个的商品循环W—G—W交错形成,每个循环又由两个商品的形态变化,即第一形态变化W—G和第二形态变化G—W形成商品的总形态变化。如果不了解商品的循环及其两个形态的变化,不了解各个商品循环之间以及商品两个形态变化的相互关系,是不能说真正懂得什么是商品流通的。

2.什么是价格

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能回答说: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但是否真正懂得这一点就是另一回事了。问题发生在对货币的认识上,货币是以贵金属为材料因而具有价值实体的一般等价物,不少学者却将纸币与货币混为一谈,而纸币是没有价值实体的货币符号或价格符号,货币符号和货币本身,价格符号和价格本身不能混为一谈,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因而不能作为价值尺度去表现商品的价值,它只是代表一定的货币量,即金量,因而当纸币超量发行时,它所代表的货币量减少,即所谓的纸币贬值,表现出来的却是物价上涨,苏联教科书中就认为“通货膨胀引起物价上涨”,我国理论界普遍接受了这一说法,这是从表面现象看问题的资产阶级货币数量论,如果纸币超量发行就能改变商品的价格,商品价格将不受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约束,而是由政府的货币政策,由印钞机器去决定它的变动了。

我在1997年第2期的《当代经济研究》上发表的文章《如何认识我国的物价上涨现象》,探讨了价格及相关的成本问题。

3.什么是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

马克思的工资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工资就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名义工资就是以货币形式或相当于这一货币价值量的商品量表现的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名义工资中包含的价值量。在资本主义国家,名义工资的变动是趋向提高的,实际工资却趋向下降。

在苏联教科书中,虽然也说“名义工资是以货币表现出来的工资”,但这里所说的货币指的是纸币,即货币符号,而非货币本身,而实际工资却是“以工人的生活资料表现出来的工资”,这是用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去解释实际工资了。

我国学术界至今仍沿用这种说法,过去虽然也宣传资本主义国家名义工资高,而实际工资却低,这里所说的名义工资指的是纸币工资,实际工资指的是用纸币工资购买到的消费品数量,用通货膨胀的因素去解释实际工资的变动。随着在改革开放中对外交往的增多,用工人获得的生活资料日益减少来说明资本主义国家实际工资的趋向下降,已难以使人接受了。由于对马克思理论缺少认真学习,对名义工资及实际工资的错误认识,至今一直未能得到纠正。

在1997年第9期的《改革与理论》杂志上发表了我写的一篇文章《我国个人收入分配的若干理论问题》,其中有一个部分是论述这一问题的。

4.什么是资本周转

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说:“资本周转就是不断重复的,而不是一次的资本循环。”

这一说法又成为我国学术界普遍接受的教条,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到处可以见到“资本周转就是不间断的周而复始的资本循环”的说法。

这种说法的基本错误在于用资本循环次数的多少来区分资本循环和资本周转,而马克思用是否从周期性的角度去考察资本循环来区分,不从周期性即资本回流的角度去考察,即使资本循环完成了一千次、一万次,仍不是资本周转,反之,如果从周期性角度去考察,即使考察在一次资本循环中资本回流了多少,这就是资本周转,更何况是流动资本,在一次资本循环过程结束后就完成了一次周转。

《重庆工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上发表了我写的一篇文章《资本周转的涵义》,就是专门探讨这一问题的。

5.如何计算年剩余价值率和年利润率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15~17章中,分别考察了资本周转速度快慢带来的三个方面的影响,现在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只讲其中一个方面的影响,即第16章中阐述的可变资本的周转对年剩余价值率的作用与后果,就连这一个问题也写错了。

年剩余价值率的公式是 ,两个规模相同的企业(用雇工人数相同表示),由于可变资本周转的速度不同,年剩余价值率就不同,可变资本周转速度越快,年剩余价值率就越高,反之,则低。问题在于,可变资本周转速度的快慢究竟是通过改变预付可变资本量来改变年剩余价值率,还是通过改变年剩余价值总量来改变年剩余价值率,苏联的教科书认为是通过改变年剩余价值总量来改变年剩余价值率,这又成为我国广为接受的教条。马克思的理论告诉我们,周转本身是不能产生剩余价值的,预付可变资本的周转是“和剩余价值的生产本身完全无关的事情” 。可变资本周转的加快,会使同样规模的企业投入更少的预付可变资本,从而提高了年剩余价值率。

年利润率 的计算也同样如此,两个同样规模的企业,不论其周转速度如何,年剩余价值总量不变,周转速度快的企业可以用较少的流动资本生产出同量的年剩余价值,从而提高年利润率。在《资本论》第3卷由恩格斯执笔的第4章,在论述周转对利润率的影响时,却用年剩余价值总量的增加来说明年利润率的提高,并举例说明利润率和周转时间成同量的反比,这是不正确的。我在《当代经济研究》 2001年第9期上发表的《可变资本的周转对年剩余价值率的影响》一文中,详细探讨了这一问题。

6.斯密教条的错误

斯密教条有三个错误:

第一,在商品价值中,只包含工资、利润和地租,即相当于v+m部分,将生产资料补偿部分即不变资本c排除掉了。

第二,斯密将商品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用工资取代可变资本,这样,在斯密教条中,不仅排除了不变资本,也排除了可变资本,从而使资本的补偿完全不可能实现。

第三,斯密有时又说商品的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构成,构成通常解释是形成,斯密也是这样解释的。这又是一个错误,这一错误被萨伊从斯密学说中分离出来,发展为三位一体公式,形成庸俗经济学。从斯密的这一错误还会引申出成本推动论,在资本主义国家,成为反对工人要求提高工资的理由,在我国,就成为一些垄断行业提价的理由,理论界用来解释在通货膨胀中的物价上涨现象的原因。在对商品价值的分解中,只有不变资本的消耗既构成了成本要素又构成了价值的要素,但恰恰是这一构成要素被斯密教条否定了。在我国学术界,流行的说法是商品价值由c+v+m构成,虽然承认了商品价值中包含有不变资本c,但仍将可变资本v和剩余价值m看作是构成价值的要素,因而并没有能够摆脱斯密教条的错误,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将资本主义商品价值分解为c、v、m三个部分。

我国学术界对斯密教条的错误只注意了第一点,忽略了后两点,从而接受了后两点的斯密教条。笔者在《斯密教条与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载于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出版的《〈资本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一书)一文中具体分析了斯密教条的错误。

类似上述例子很多,引用以上几个例子已经可以说明该问题了。

在理论问题上要提倡争论,马克思理论就是在争论中发展起来的,我们需要的争论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批判各种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言论,消除其在学术界、各政府部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不良影响。对各种否定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言论不争论,就是任其自由泛滥,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将产生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中也要展开争论,通过争论,可以使我们更深入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 u4mtLnpPtZLOv2uZC4kYy+zTugPIe1nR2VLszo3EgTc8C8NkovRUCmN3oDNPWY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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