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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契约性身份政治概念的提出

移民从被动客体转向主动主体的过程,需要一种工具系统来实现,而契约论可以作为实现移民从被动客体向主动主体的转型的理论和实践工具。移民运用契约工具来主动实现自身的身份构造,这与被动地接受主权权力的身份构造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契约论为什么能够作为移民实现自身身份构造的工具?契约作为移民实现自身身份构造工具的依据是什么?移民如何运用契约这个工具来实现从被动客体向主动主体这个重大的历史性转型?在与主权权力的互动中,移民的契约工具在哪几个方面可以作用于主权权力?

一、契约性身份政治

本书需要对身份政治与契约性身份政治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作一下探讨。一方面,二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首先,考察的维度不同:在身份政治中,考察维度是主权维度;在契约性身份政治中,考察维度是移民维度。其次,在这两个概念中,主权的作用不同:在身份政治中,主权是核心变量;在契约性身份政治中,主权是环境变量。最后,在这两个概念中,移民的地位不同:在身份政治中,移民是作为被动的客体出现的;在契约性身份政治中,移民成为主动的主体。另一方面,这两个概念之间又具有内在的联系。首先,身份政治和契约性身份政治都包含主权和移民之间的基本关系。其次,这两个概念在主权维度上出现了主权模型从核心变量向环境变量转型的现象。最后,在移民维度上,这两个概念出现了移民模型从被动客体向主动主体转型的现象。

本书还需要对梅因的著名命题作一下探讨。亨利·詹姆斯·萨姆那·梅因(H.J.S.Maine)在《古代法》一书中的著名命题是:“因此,如果我们依照最优秀著者的用法,把‘身份’这个名词仅仅用来表示这一些人格状态,并避免把这个词适用于作为合意的直接或间接结果的那种状态,则我们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这个梅因命题中出现了两个重要概念:“身份”与“契约”。可以看出,梅因命题中的“身份”概念的含义如下:①身份是一种政治建构,是一种等级政治构造活动,与身份相对应的是某种特权;②身份是一种人格状态,这种人格状态是一种被某种权力规定的被动客体;③身份是一种身份主体缺乏同意的状态,这种同意缺失包括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合意状态。而梅因命题中的“契约”概念的含义如下:①契约的立约方各方是平等的主体,没有特权等级存在;②契约是一种契约各方主动的人格状态,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主体状态;③契约是一种“合意”状态,契约的任何一个立约方都具有一种直接或间接的“合意”状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梅因命题的“身份”和“契约”概念是一种假想状态的概念,其起到一种理论预设作用,以说明“进步”的概念。因此,梅因是在一种狭义上,即在一种纯粹的理论意义上提出和设定“身份”和“契约”概念的。虽然梅因命题对本书的基本假定具有直接的启发作用,但是此处笔者仍需对梅因命题中的这两个概念作出修正,以满足本书的研究需要。本书是在一种广义上,即在一种宽泛的意义上来设置和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并对“身份”概念作了以下修正:其一,在使用“身份”这个概念时,是指一种“身份政治”概念中的“身份”概念,其实质是一种身份的主权构造;其二,拓展了身份的发生领域和时态阶段,即这种身份政治在多个领域发生并具有不同时态的对应物;其三,探讨了“身份”概念和“契约”概念二者之间的区别和内在联系,在服务于移民身份构造这个基础上,把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概念——“契约性身份政治”。本书对“契约”概念也作了以下修正:其一,本书设定和使用的“契约”概念仅仅是一种移民的理论工具、方法论工具和实践工具;其二,“契约”工具可以使移民实现从被动客体向主动主体这一自身身份构造的转型;其三,“契约性身份政治”这个概念仅仅适用于本书设定和使用的移民政治研究这个领域,特别是移民的身份政治研究这个领域。

二、契约性身份政治的构造形式及其阶段划分

本书提出并设置身份政治这个概念,目的之一是解释主权构造东南亚华人身份现象这个问题领域,目的之二是预测东南亚国家主权权力对华人实施身份构造的未来模式。本书又进一步设定“契约性身份政治”这个概念,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分析主权和移民之间的关系问题,特别是移民在与主权权力互动的过程中如何运用契约论这个工具系统实施自身身份构造;另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预测移民运用契约论工具来实施自身身份构造的未来模式。

主权和移民之间的关系在身份政治这个问题领域中体现为身份政治概念中的基本关系。如上文所述,“身份”、“身份政治”和“契约性身份政治”三个核心概念具有时态阶段性的形式变化,因此,主权和移民之间的关系也具有时态变化形式,这种关系变化的时态形式形成了一个身份政治的基本关系丛。为了与身份政治的阶段类型相对应,本书把契约性身份政治也划分为相同步的几个阶段:契约性自然身份社会阶段、契约性种族身份政治阶段、契约性主权身份政治阶段、契约性公民权身份政治阶段和契约性新全球主义身份社会阶段。在这几个契约性身份政治阶段中,移民运用契约论工具来主动实施自身身份构造的政治运动;而在不同的时态阶段中,其手段和内容都有不同的历时性对应物。

因此,笔者在此对身份政治与契约性身份政治在不同时态阶段中实施身份构造的手段和内容的对应物及其形式作一分析:

首先,在身份政治中,分析维度是主权维度,主权是核心变量,移民是被动客体,主权和移民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不同阶段的时态模式:①前主权的自然身份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权力的内容对应物是存在一种前主权的权力形式,如封建王权、准主权的殖民统治权;而移民身份的内容对应物是一种社会身份,移民从事经济活动,参加一部分社会活动,基本不参与政治活动。所以,笔者把前主权的这个阶段称为自然身份社会阶段。②种族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权力及其对移民实行的种族主义政策,如文化上的同化政策、多元种族主义政策,经济上的“土著主义”或者“本地化”政策,政治上的限制性政策,族群关系上的政治待遇不平等政策以及其他种族政策工具的创新;而移民身份政治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实施身份构造的被动客体,移民在文化、经济、政治和族群这几个身份发生领域都处于受限制的地位,认同政治是一种强制认同。③主权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成分的构造,包括独立、民族、领土、人口、政府五个元素;而移民身份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是主权成分的构造者之一,移民参与主权独立,形成新的民族共同体,设定领土版图,组成国家人口的一个部分,以及通过制度性建设来组成政府。这个主权身份政治阶段是移民重新构造身份的一个历史转型期,即出现了王赓武所提出的东南亚华人身份问题。④公民权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传统的三个硬件要素即领土、人口和政府,以及现代主权的软件要素即现代宪法政治、民主体制、国家形式、再分配权力;而移民的内容对应物是:争取以宪法为标准的“去种族化”的公民权政治运动,这个阶段的完成标志着移民身份政治历程在主权构造过程的最终完成。⑤新全球主义身份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受到全球化各要素流动性要求的解构,传统主权范式处于转型之中,但是,主权仍然是国际社会的一种基本行为体权力,对移民的主权管理表现在对移民政策的制定上;而移民身份政治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建构一种跨国社会的全球性要求和全球性权力。

其次,在契约性身份政治中,分析维度是移民主体维度,移民是主动主体,主权是环境变量,移民和主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具有不同阶段的时态模式:①契约性自然身份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契约性移民身份的内容对应物是一种社会契约,这种社会契约处于自然经济活动和一部分自然社会活动领域之内,基本不包括权力范畴的政治契约,移民产生的认同属于自然社会认同;而契约性权力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与权力中心的契约关系处于一种弱相关状态,权力处于意义最弱的一种政治状态,基本不对移民身份进行权力构造活动。所以,笔者把前主权阶段称为契约性自然身份社会阶段。②契约性种族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契约性移民身份政治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是身份构造的被动客体,移民没有运用自身身份构造契约工具的能力,移民种族身份属性在文化、经济、政治和族群这几个身份领域分别发生,移民产生的认同是一种强制认同;而契约性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是一种具有干扰性的强环境变量,对移民实施身份构造活动,包括同化与多元化的种族主义文化政策、“本地化”的种族主义经济政策、限制移民参政权的种族主义政治政策,以及不平等的种族主义族群政策。③契约性主权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移民契约性身份政治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作为主动的主体,通过契约工具的方式与其他族群参与构建主权的几个方面:建立独立主权,构造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形成一个新的国家的三个组成部分——领土、人口和政府,其中契约各方是移民所在社会的各个族群或者个体,他们拥有平等的地位;而契约性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是被构造者,是移民和其他族群通过契约构建的一种政治契约产物。④契约性公民权身份政治阶段。在这个阶段,移民契约性身份政治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作为主动主体,把契约作为构建身份的工具,以平等的政治身份参与建立现代国家的宪政体制,并且在宪政体制下实施争取公民权身份的政治活动。其中,契约的一方是主权权力行使者,契约的另一方是在各个领域处于不平等地位的移民群体。虽然在契约理论上现代国家所有公民都是主权权力的平等拥有者,但是其实质远非如此简单的理想状态;而契约性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作为一种具有现代公民政治属性的权力构造,逐步被在政治上受过一定训练的现代移民所掌控,其运用契约论工具来实施移民自身的身份构造运动,即产生了一种契约性的公民权身份政治。⑤契约性新全球主义身份社会阶段。在这个阶段,契约性身份社会的内容对应物是:移民从传统的被动客体身份转换为主动主体身份,这是由于移民是全球化的基本流动性要素之一,具有一种全球性权力的要求,并且开始超越国家边界,在国际层面上建构一种跨国社会。这种以全球流动性要素为核心变量而构造的跨国社会,与以主权国家为基本行为体的传统国际社会平行发展,相互作用,形成了本书提出的基本关系——主权和移民之间的关系。在这种基本关系中,移民通过契约论工具与主权国家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而契约性主权的内容对应物是:主权权力由身份构造的核心变量转换为干扰性的环境变量。一方面,主权修正权力形式,选择性地吸引移民这个代表新型生产力的流动性要素;另一方面,主权设置政策限制来抵制移民的这种去主权化的身份构造运动,以实现主权对组成部分之一的人口种族主导性和国家传统属性稳定性的要求。

本节对契约性身份政治这个概念进行探讨,把契约论借用过来用以分析东南亚华人身份政治,目的是考察在不同的时态阶段中除了主权维度之外的另一个与之平行的移民主体维度。在移民主体维度中,移民不是主权维度中那种身份构造的被动客体,而是一种身份构造的主动主体。为了实现这种从主权维度到移民主体维度,以及从移民的被动客体地位到主动主体地位的身份构造的转型,本书借助于一种理论工具、方法论工具和可行性的实践工具——契约论,来分析移民身份政治的这种内在视角的转换。本书在对契约性身份政治进行探讨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划分成了五个时态阶段,即契约性自然身份社会、契约性种族身份政治、契约性主权身份政治、契约性公民权身份政治以及契约性新全球主义身份社会。 V31Zb2IUKjufWKRQ4JmgNf0cJWn1H0VCbDDVtzqCDKpjqZUyh3rr4DTF/hOMil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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