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突发事件后方应急响应组织由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不同层次的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我国应急管理行政体系进行运作。
通常,非常规突发事件发生后,后方应急响应组织中相应层级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启动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相关政府人员、各职能部门的代表和相关领域的应急管理专家,对应急响应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和决策,并对事件现场应急响应活动提供远程支持,实现多部门之间应急响应工作的远程协调。应急指挥中心成员由后方应急响应组织中相应层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负有事件管理和资源管理职责的人员组成,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参与部门的管理者、执行人员、授权代表,承诺提供资源支持的单位派出的代表、应急响应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领域应急专家。
在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应急指挥中心与事件现场应急响应组织保持有效的通信,及时获取事件现场实时信息,并对现场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同时,各级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自身一般不具有应急资源,应急响应过程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分布在各职能部门中。应急指挥中心组成人员负责对应急响应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并制定应急决策方案,指挥下级各应急指挥协调中心和同级下属的各职能部门参与应急响应工作,并监控其执行情况,必要时对下级的应急决策方案进行干预和调整。最高级的应急指挥中心通过多部门的会商制定针对应急响应过程重大事项的全局应急决策方案,并将方案中包含的应急指令分别下发给相应的下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同级下属的相关职能部门。下级的应急指挥中心接收下达的应急指令,完成应急指令规定的相关任务,并处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同时,以上应急指挥过程向下延伸,直至最下级的应急指挥中心,构成递推的过程。同级下属的职能部门严格遵守应急指挥中心下达的应急指令,根据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完成应急指令描述的应急任务。
多部门协调系统(Multiagency Coordination System,MCS)是使得后方应急响应组织中所有层级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效运作的过程,能够作为后方应急响应组织实现多部门协调的一种关键手段。MCS由参与应急响应过程的多个部门的人员、设施和程序等组成,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允许所有层级的政府机构和部门有效地共同开展工作。通常,非常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涉及多个层级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甚至跨区域的不同政府,能够采用多部门协调的方式,使得参与应急响应工作的多个后方应急响应组织实体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协调运作。
基于MCS的非常规突发事件多部门协调过程由集成在统一系统内的设施、装备、人员、程序、业务惯例和交流集合组成,用以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协调应急资源,并支持应急响应行动,具体组成要素如下:
(1)设施:开展应急指挥活动的场所,如应急指挥中心。
(2)装备:辅助应急管理活动正常开展的计算机、通信设备和大屏幕展示装备等。
(3)人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管理者或指派的经过授权能够调动本单位应急资源和资金的代表,其他支持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有单位的代表。
(4)程序:描述应急响应活动、各部门之间关系和特定应急功能的过程、协议、协定和业务惯例。
多部门协调系统为多个后方应急响应组织组成单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相互合作提供一种有效的环境和手段。基于MCS运行的后方应急响应组织的主要职责如下:
(1)态势评估:搜集、处理和展示与应急响应相关的补充信息、地理信息和状态信息。
(2)事件目标优先级的确定:根据应急态势评估事件对生命和财产的威胁程度、潜在的损失、事件的复杂性、环境影响、经济影响等因素,从而评价和决定事件目标及其优先级。
(3)关键资源的获取和分配:从本级别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获取关键的应急资源,投放到事件现场,并优先满足完成优先级别较高的事件目标的需求。同时,通过互助协议从事件影响区域外的单位获取应急资源,并向事件现场进行投放。
(4)支持相关突发事件管理政策的制定,跨部门的应急行动方案的制定,并实现不同单位之间共享事件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