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股权分配机制虽然不能保证你创业一定成功,但至少可以说,它比起静态股权分配机制更能够适配不同风格、不同性格、不同诉求的团队成员,更适用于创业企业。
不管是静态还是动态股权分配机制,也不管你如何称呼它,好的股权分配机制应该有以下特点:
(1)公平、公平、公平
失败的股权分配机制最常见的问题就是“不公平”——不能公平地体现每一位团队成员所做的贡献。对于初创企业,更是不患寡而患不公。公平的股权分配机制要公平地对待团队所有成员,不管是领导还是下属,不管是发起合伙人还是后来加入的合伙人,不管是仍在职的合伙人还是已经离去的合伙人,都应该让其得到应得的。
(2)可进可退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初创企业面对的环境是复杂多变的,团队往往需要不断地调整和补充新鲜血液。好的股权机制应该考虑这种变动性,让有能力的人随时可以参与进来,让不合适的人有机制可以被清退,让坚持不下去的人随时可以退出,帮助团队维持一个开放的架构。
(3)能够体现各个贡献的价值
不仅仅是钱,还有时间、专利技术、人脉……创业团队往往是十八般武艺都有,就是没有钱。量化各个要素的价值才能鼓励团队成员为公司带来更多资源,越是稀缺的资源,可奖励其越多的股权。
(4)体现阶段性的成果
公司到达一个里程碑后,可能进入一个不一样的风险水平,合伙人前期所冒的风险要得到相应的回报,切出或者增发部分的股权兑现到位,体现阶段性的成果,让团队成员感到被认可,尝到甜头,刺激其为公司做更多贡献。
(5)设有回购机制
创业是一条漫漫长路,在跌跌撞撞中艰难前行。难免有个别团队成员在这个过程中离去,另谋发展机会。因此,任何针对内部员工的股权激励政策都必须有退出机制,股权能放也要能收。股权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最珍贵的吸引资金、人才、资源的工具,要珍惜。在公司创业阶段,公司不能有太多的缺位持股人——持有股权但不参与公司运营管理、不会再为公司带来贡献的人,否则不仅会影响团队成员的积极性,而且会对后续的融资造成影响。
(6)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过于复杂
合理、精确的股权激励方案往往都是复杂、全面的。但再好的股权激励方案如果操作起来过于复杂,实施成本过高,就没有可操作性,都会流于形式。因此,在复杂性和可操作性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使得方案能够简单执行很重要。
(7)契约化,合法化
股权激励计划本质上是一个“团队的契约”,约定如何分配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需要将其契约化,形成一个正式的契约,让所有团队成员都能够感觉到这是一个严肃的实实在在的激励,而不是一个“恋爱初期的甜言蜜语”。
(8)不会带来不必要的费用(比如公证费、税金)
股权激励涉及股权的过户和公司的财务核算,要有配套的法律以及工商执行方案。而该方案不应带来不必要的税费,因为这些税费会大大削减激励的效果,有时甚至使得方案根本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