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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夏一个夜晚,漆黑闷热。比夫·布兰农站在“纽约咖啡馆”收银机后面。十二点,外头街灯都熄了,只有咖啡馆的灯光往人行道上投下一片长方形昏黄的亮。街头杳无人迹,咖啡馆里却还有五六位顾客在啜饮啤酒、桑塔露琪亚葡萄酒或威士忌。布兰农胳膊肘歇在柜台上,大拇指摩挲着长鼻子的鼻尖,漠然等待。他目光专注,尤其紧盯一个穿工装裤的矮胖子,这家伙喝醉了,正闹腾。他目光有时会掠过矮胖子,看看那个独自坐在中间桌子旁边的哑巴,但总是回到工装裤的醉鬼身上。时间已晚,比夫继续默默等在柜台后面。后来,他终于再审视一遍餐馆,朝通往楼上的后门走去。

他轻手轻脚,走进楼梯尽头的房间。屋里黑暗,他步步小心。几步之后,脚趾碰到什么硬东西。弯腰一摸,是地板上一只箱子的提手。他只在屋里几秒钟,正打算离开,灯蓦然亮了。

爱丽丝从皱巴巴的床上坐起身看着他。“动那箱子干吗?你就不能打发掉那疯子?他早把押的东西喝光啦,难道还要把箱子退给他呀?”

“你醒醒吧,你自个儿下楼去。打电话叫警察,让他喝个烂醉,跟那些拴铁链子、嚼玉米面包和豆子的囚犯拴一块儿。去呀,布兰农太太。”

“明儿只要他还在楼下,我当然会的。眼下你可别碰那箱子,这东西再不是那个蹭饭鬼的啦。”

“我知道谁是蹭饭鬼,布朗特可不是。”比夫道,“我自己——我也说不准,可我不是那种贼。”

比夫慢条斯理,把箱子放到屋外的楼梯上。屋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污浊闷热。他决定再稍待一会儿,下楼前给脸浸浸凉水。

“丑话说前头,今晚你要不把那家伙干净打发掉,我可做得出来!大白天他就在后堂打瞌睡,到晚上你还让他白吃白喝。都一礼拜啦,一分钱都没付。还满嘴胡说八道,那副德行,再好的生意都给搅坏不行!”

“你不懂人,也不懂生意经。”比夫说,“你说的这个客人十二天前才来这儿,人生地不熟。头一礼拜就给了咱们二十块钱生意,至少二十呀。”

“可打那时起就赊账。”爱丽丝反驳,“都赊账五天啦。喝成那副嘴脸,多给咱店里丢人哪。再说,不就一个怪物、叫花子嘛。”

“我喜欢怪物。”比夫道。

“我看你就是喜欢!理所当然啦,布兰农先生,你自己就是个怪物!”

他揉揉发青的下巴,不理她。婚后头十五年,他们还互称比夫和爱丽丝,后来有次争吵中开始互称先生太太,从此就再没和好到改回去。

“我可警告你,明儿我下楼,他可最好别叫我撞上!”

比夫走进浴室,洗罢脸,觉得还有时间刮刮胡子。他的胡子又黑又密,就像三天没刮过。站在镜前,他边搓脸颊边想——真不该跟爱丽丝说话的,跟她过日子,最好免开尊口。离那女人一近,就觉得离自己的真实远了,使人变得粗野渺小,跟她一样俗气。比夫的眸子冷漠专注,被耷拉的眼皮半遮半掩,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气。老茧皮厚的手上,小指戴着一枚女人的婚戒。身后的门开着,从镜中能看到爱丽丝躺在床上。

“听我说,”他开口了,“你就是太不厚道。我认识的女的当中,只有一个人具有我说的那种厚道。”

“得了吧,我还不了解你?这世上所有男人都嫌丢人的事儿你也做得出!”

“也许我意思是指好奇心吧。身边任何要紧事,你都不发现、不注意。从不观察,也不思考,也不打算弄清楚。也许这就是咱俩之间的最大不同。”

爱丽丝又快睡着了。他从镜中冷静地注视她。她身上毫无动人之处。他目光从她浅褐色的头发一直滑到被单下面那双脚的小树桩般的轮廓,从她面庞的柔和曲线滑到她屁股和大腿的丰满线条。目光离开时,脑海里竟没留下她任何鲜明的特点,只剩一个完整连续的体形。

“看一台好戏看得快乐,你可从来不懂。”他说。

她听起来很疲倦。“楼下那家伙是台好戏,没错儿,还是马戏呢。可我受够啦。”

“见鬼!那人跟我非亲非故,毫无关系。可你就是不明白,收集一切蛛丝马迹,最终水落石出,这种事有多好玩。”他打开热水,快快刮起胡子来。

没错,杰克·布朗特是在五月十五号那天进门的。他立刻就注意他、盯住他了。这家伙个子矮、肩膀宽,嘴上方一抹乱七八糟的小胡子,下唇好似被黄蜂叮了一口,浑身上下互相矛盾。脑袋很大,头型也好,可脖子细长柔软,像个孩子的。胡子也不像真的,仿佛参加化装舞会粘上去的,说话一快就会掉下来。结果使他像是人到中年,其实那脸却很年轻。额头宽大光滑,眼睛睁得老大。双手大而肮脏,生满老茧,身穿一套廉价的白亚麻西装。你看着他就想笑,可同时另一种感觉又叫你笑不出来。

他点上一品脱酒,一口接一口,半小时就喝光,接着就坐在隔间里吃一顿鸡肉大餐,然后就开始看书,喝啤酒。这是开头。尽管比夫早就仔细留神,也绝没想到后来会发生那些出格的事,绝没想到一个人十二天内变化那么大,绝没见过谁喝下那么多,醉得那么久。

比夫用大拇指把鼻子往上顶顶,刮上唇的胡子,刮完后,面孔清爽多了。他穿过房间下楼去时,爱丽丝已酣然入梦。

箱子很沉,他拎到饭馆前台,搁到收银机背后,那是他每天晚上站的地方。他按部就班,扫一眼店堂,发现顾客已走了几个,大堂不再拥挤,但格局依旧。那哑巴还坐在中间那张餐桌旁,那醉鬼还在喋喋不休,却并不针对身旁任何人,也没人注意听。这天晚上他进店时,不再穿那套脏兮兮、十二天不换的白亚麻西服,而是换了身蓝色的工装裤,袜子不见踪影,脚踝划伤,还沾着泥巴。

比夫竖起耳朵听他独白,拣拾只言片语。这家伙似乎又在调侃政治。昨晚,他没完没了吹他去过的地方——得克萨斯啦,俄克拉何马啦,南北卡罗来纳啦。他还扯到妓院这个话题,越说越下流,旁人只好用啤酒封住他的口。不过,大部分时候,没人明白他在说些什么。说——说——说。话语从他喉咙滔滔倾泻,犹如一道瀑布。奇怪的是,他口音总在变,词汇也在变。他说话,时而像傻瓜,时而像教授,刚用一个生僻大词,接着语法就出错。真吃不准他是何人,来自何方,他变化万千。比夫边琢磨,边摩挲鼻尖——他找不到连贯性,连贯性通常与智慧相关。此人聪明,不错,但话题跳来跳去,毫无理性,缺乏连贯,就像被人一把推开了正道。

比夫身体靠在柜台上,开始浏览晚报。大字标题说的是,市议会经过四个月反复讨论,认为当地预算无法负担城里某些危险地段十字路口的交通指示灯。左侧栏目则报道亚洲的那场战争。比夫对两条新闻都认真看,目光跟着铅字走,耳朵却在捕捉周围种种声响。看完两篇报道,他眼睛半睁半闭,还盯着报纸,心头一阵紧张。那家伙是个祸害,早晨以前必须和他做个了断,不知为何,他感觉今晚会出大事,那家伙不会老这么下去。

比夫感觉有人站在门口,连忙看过去。只见一个十二岁左右、身条瘦长、黄发蓬松的小姑娘站在门口张望。她身穿卡其布短裤,蓝衬衫,网球鞋——所以一眼看去像个小男孩。比夫见到她就把报纸推到一旁。她走过来,他就对她春风满面。

“米克,你好!加入童子军了?”

“没有。”她回答,“跟童子军不沾边儿。”

比夫眼角余光发现,那酒鬼拳头砰地捶一下桌子,脸也扭到一旁,不再对着他的说话对象。再对眼前的女孩说话时,比夫变得声大气粗。

“你家大人知不知道你深更半夜还在外头啊?”

“没事儿。今晚我们街区还有帮孩子正在外头玩呢。”

比夫从未见过她跟同龄孩子来他的店。几年前,她还是哥哥的小跟屁虫。凯利那家子人口多。过几年她再来,就用童车拉着一两个流鼻涕的小弟小妹。但是,无须照看小的,也没去追赶大的时,她就自己来。此刻这孩子站定了,却拿不定主意该买什么,不停往后捋着湿漉漉的浅色头发。

“请给我一包香烟,最便宜的。”

比夫欲言又止,手伸进柜台。米克掏出个手绢包,动手解开一角的结,里头包着她的钱。她用力一拽,硬币滚落,丁零当啷,朝布朗特滚去。他正站着喃喃自语,一时间死盯着硬币愣住了。但在孩子走过去捡之前,他已目不转睛蹲下去,一一拾起来。他重重走近柜台,手心摇着那两个一分币、一个五分币、一个一毛币。

“如今一包烟要一毛七啦?”

比夫就等着。米克看看他,再看看酒鬼。酒鬼把那些硬币在柜台上摞成一小堆,还用他的大脏手护着。他慢悠悠地拿起一个一分币,轻轻弹倒。

“五密尔 给种烟草的穷鬼,五密尔给卷烟卷的傻瓜。”他说,“一分钱给你,比夫。”他随即死盯五分币和一毛币上的铭文,把两只硬币在指尖搓来搓去,又推着转圈,最后推到一边。“这就算向自由低头致敬,向民主与暴政致敬,向自由与抢劫致敬。”

比夫神情淡定,捡起那些硬币放入钱柜。米克看来还想待一会儿。她先凝视酒鬼良久,又去看那个店堂中间独自坐的哑巴。不一会儿布朗特也不时朝那方向看去。哑巴静对一杯啤酒,用一根点过的火柴棍在桌子上画来画去。

杰克·布朗特先开口。“够奇怪的,一连三四个晚上,我都梦到那家伙。他就不放过我。你注意过没,他从不开口。”

比夫很少与顾客议论另一位顾客。“是的,他不开口。”他敷衍一句。

“奇怪。”

米克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把那包香烟塞到裤兜里。“你要知道他一点事就不会奇怪了。”她说,“辛格先生跟我们住一起,他租了我家一间屋子。”

“是这样啊?”比夫问,“我声明——我原先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都不回应声道:“错不了,他都在我家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卷起来的衣袖放下来,再仔仔细细卷上去,目光黏住走开的米克,人家都走了几分钟他还在摆弄衣袖,凝望空荡荡的门口。后来又把胳膊交叉在胸前,转头看着酒鬼。

布朗特沉甸甸地靠着柜台,一双褐色的眼睛水汪汪睁得老大,神情茫然,他浑身臭烘烘,活像头公羊,真该洗澡了。汗湿的脖子上汗珠都是脏的,脸上还有块油渍。他嘴唇厚而红,棕色的头发在前额板结成块。工装裤太短不合身,他就不停用手拽裤裆。

“伙计,该放明白点儿啦。”比夫终于忍不住,“不能这副样子到处跑啦。怪事,居然没把你当成流浪汉抓起来。该醒醒酒啦,该洗个澡,理个发啦。圣母玛利亚!你可真不配跟大伙儿在一起。”

布朗特眉头一皱,脸一沉,咬住下唇。

“听着,别生气,也别发火,照我说的做吧。去厨房告诉那个黑孩子,给你一大盆热水。要威利给你条毛巾,一大块肥皂,好好洗洗自己。然后吃点烤面包,打开你的箱子,换上干净的衬衫,合身的裤子。明天就开始做你想做的事,去你该干活儿的地方干活儿,把一切料理清楚。”

“你明白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可以——”

“得啦。”比夫压低嗓门说,“不,我不行。好啦,你放规矩点儿吧。”

比夫走到柜台尽头,端回两杯生啤。酒鬼毛手毛脚,端起一杯,结果酒洒到他手上,还弄湿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品着他自己那杯,一面半闭着眼睛,定定地打量布朗特。这家伙不是怪物,虽说头回见他印象会如此。此人似乎畸形——可细细看去,身体各部分又都正常,有模有样。所以,差异不在身体,可能在精神。他既像个刑满释放犯,又像念过哈佛大学,又像在南美与外国佬混了多年。他像是去过别人都不大会去的地方,或干过别人都不大会干的事。

比夫头一偏,说:“你哪里人?”

“哪里人都不是。”

“不对,你总有出生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总有个地方吧?”

布朗特眼神飘忽不定,说:“卡罗来纳。”

“看得出来,你见过世面。”比夫故意暗示。

但酒鬼没在听,眼睛不看柜台,却瞪着外头黑乎乎、空荡荡的大街。片刻过后,他朝门口走去,步态散漫,踉踉跄跄。

“再见。”他回应一声。

比夫再次落单,他再次快快扫视店堂,已过凌晨一点,还剩四五位客人。哑巴依然独坐中间那张桌旁。比夫懒懒地看看他,摇晃杯底最后几滴啤酒,随即慢慢一口喝干,回头接着看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这一回,他无法专心于那些铅字。他在想念米克。不知该不该把烟卖给孩子,不知孩子们抽烟是否有害健康。他想象着米克眯缝眼睛,用巴掌往后捋刘海的模样。他心心念念,想着她男孩子般沙哑的嗓音,还有她习惯地拉拉卡其布短裤,昂首阔步,活像电影里牛仔的神气。一缕柔情涌向全身,令他心旌神摇。

心神不宁的比夫转而注意辛格。哑巴手插在裤兜里,面前的啤酒已不再冰凉,不再冒泡。他乐意在辛格离店前请他喝上一小杯威士忌。先头对爱丽丝说的话没错——他就是喜欢怪物,对病人、残疾人,尤其友善。要是腭裂或肺结核病人上门,他就请人家喝杯啤酒。要是客人驼背或残疾严重,那就用威士忌款待。还有个因锅炉爆炸,炸掉了生殖器,还炸掉一条腿的客人,只要进城,他就备好一品脱酒,等人家白喝不要钱。倘若辛格好酒贪杯,他随时都乐意半价卖给他。比夫跟自己点头。然后叠起报纸,和柜台下头那些报纸放到一起。周末时,他会把这些报纸统统收进厨房后面的储藏室,那儿收着完整一套晚报,二十一年的,一天都不少。

到了两点,布朗特又踏进门,还带来一名高个儿黑人,拎着个黑色的包。酒鬼想带他到柜台前喝杯酒,但黑人一悟出带他进门的意图就转身走了。比夫认出是那位黑人医生,记忆中他一直在这城里行医,还跟厨房干活儿的小威利沾亲带故。比夫发现,他走之前还狠狠地瞪一眼布朗特,气得发抖。

酒鬼就呆站着。

有人问他:“难道你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黑鬼不许进来吗?”

比夫远观这一幕。布朗特火冒三丈,醉酒厉害,一眼就能看得出。

“我自己就是半个黑鬼。”他哇啦大叫挑战。

比夫小心提防,静静观望,店里无人回应。他看看布朗特的厚鼻孔,滴溜转的白眼珠,还真像没瞎说。

“我是黑鬼、南欧佬、东欧佬,再加中国佬!全都是。”

众人哄堂大笑。

“我还是荷兰佬、土耳其佬、日本佬、美国佬!”他围着哑巴喝咖啡的桌子绕来绕去,嗓门刺耳嘶哑,“我见多识广,我人在外乡,是个外人!”

“小点儿声!”比夫警告他。

布朗特谁也不理,就盯着那个哑巴。他俩相互打量。哑巴目光恬静温和,如同一只猫,仿佛全身都在倾听。而酒鬼却像只瞎撞的无头苍蝇。

“这城里,只有你明白我的意思。”布朗特道,“我心里都跟你说了整整两天啦,因为知道你明白我说的事情。”

有个隔间响起笑声,因为酒鬼偏偏挑了个聋哑人说话还不自知。比夫目光来回穿梭,盯着这两个人,用心听。

布朗特在桌旁坐下,朝辛格凑得很近。“有的人有见识,有的人没见识。有见识的人万里挑一啊,这就是所有时代可叹之处——芸芸众生见识多了去,可惜偏偏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好比十五世纪,人人以为世界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几个人知道真相。差别就在于,只有天才方能推断出地球是圆的。这个道理明摆着,而人们偏偏不懂,真是一切历史可叹之处呀。你懂的。”

比夫两肘撑着柜台,看着布朗特,好奇地问:“懂什么?”

“别听他的。”布朗特道,“别理那个平脚板、青下巴、多管闲事的杂种。你瞧,咱们两个有见识的碰巧相遇,这可是件大事。千载难逢呀。好不容易咱们遇上了,可都没猜过对方有见识,这可糟糕。这种事我遇到好多回了。可你瞧,咱们这种人多难得呀。”

“共济会的?”比夫问。

“你闭嘴!当心我扯断你胳膊,再用它把你打个稀巴烂!”

布朗特破口大骂。他躬身朝哑巴凑得更近,压低嗓门,变成醉鬼的耳语:“怎么会这样?这种可叹的无知愚昧何时是个头?就一个原因。阴谋——一个阴险巨大的阴谋。愚民政策!”

分隔间那几个人还在笑话,这酒鬼拼命想跟一个哑巴搭话,只有比夫认真对待,他想弄明白,那哑巴是否真懂酒鬼的那番话。哑巴不时点头,表情也似乎在思考,只不过慢一拍——如此而已。布朗特边扯有关见识的那一套,边开了几句玩笑。哑巴总在玩笑讲完之后,好几秒钟才笑起来,结果话题都沉闷了,那笑容还迟迟挂在哑巴脸上。此人实在不寻常。人们对他一无所知之前,就不由自主在观察他。他的眼神使人感觉到,他听到了别人都听不到的东西,而且他了解别人从未想象过的东西,他简直像个神。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酒话决堤般奔涌而来。比夫听不懂了,布朗特的舌头酒意沉沉,语速极快,声音滚作一团。比夫发愁爱丽丝要是把这家伙赶走,他将何处安身?而早晨她就要赶他走了——照她说的。

比夫困得直打呵欠,用指尖拍打张开的嘴,直到下巴松弛下来。已近凌晨三点,一天当中最迟钝的时刻。

哑巴真耐烦,听布朗特啰唆了快一个钟点。现在他开始不时看钟。布朗特没注意,继续滔滔不绝。终于,他停下来卷支烟,这时哑巴朝钟的方向点点头,以其不易察觉的方式笑一笑,从桌旁站起身,双手一如既往,插进裤袋里,快步出门。

布朗特酩酊大醉,方向莫辨,连哑巴一直没回答都没发现。他咧着大嘴,眼珠打转,迷迷糊糊四下看,额头上一条青筋暴突,开始用两只拳头砰砰地敲桌子,怒气冲冲。他酒疯快发到头了。

“够啦,别闹啦。”比夫态度和气,“你朋友都走啦。”

醉鬼还在找辛格。他从没醉成这摊烂泥,面目狰狞。

“这儿有东西要给你,还想跟你说句话。”比夫哄他。

布朗特从桌旁拖起身子,踉踉跄跄,大步散漫,再次朝大街走去。

比夫靠在墙上。客人进进出出,进进出出。管他呢,反正与他不相干。店堂空了,静了。时间缓缓流逝。他困得脑袋垂下来。所有喧闹都在缓缓离去——柜台、面孔、隔间、餐台、角落里的收音机、天花板上呼呼旋转的电扇——一切一切,变得模糊、沉寂。

他一定是打盹了,一只手在摇他的胳膊肘。意识慢慢恢复,他抬头看人家要什么。原来是厨房那个黑人小伙威利,戴着帽子,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不管要说什么他都爱激动。

“他拳头——就砸——砸这里——砖——砖——墙。”

“什么意思?”

“就在那边——隔——隔两个门——胡同里。”

比夫挺起下垮的肩膀,整整领带。“怎么回事?”

“他们要把他弄到咱这儿来,随时都会来——一群人呢。”

“威利,”比夫够耐心,“从头说,让我听个明白。”

“就是咱们店里那个白人,矮个子,留胡子的。”

“布朗特先生。对。”

“嗯——也没看到怎么开的头。我站在后门口,忽然听到附近乱哄哄,胡同里像在打大架,就跑——跑——跑去看。这儿那个白人疯啦,拿自己脑袋往砖墙上撞,还用拳头砸墙,又骂又打,我从没见过哪个白人这么打架,就跟墙打,再打下去自己脑袋要碎了。然后有两个白人听到就来了,站在旁边看——”

“然后怎样?”

“嗯——您知道咱这儿那个哑巴先生——手插在裤袋那个——咱们的客人——”

“是辛格先生。”

“他过来了,想看看咋回事。布——布——布朗特先生一见他,就又说又叫。突然就往地上一倒。没准儿真把脑袋撞开花啦。一个警——警——警察来了,有人跟他说布朗特先生住——住咱们店里。”

比夫低头把刚得知的事情理清头绪,揉揉鼻子,思忖一番。

“他们随时会到这儿来。”威利走到门口打望街头,“他们全都往这儿来啦,拖着那个白人。”

十来个旁观者和一名警察都想挤进店里来。外头还站着几个妓女,透过窗户往里看。但凡发生出格的事,总会冒出好些人来店里看热闹,真好笑。

“没必要再添乱啦。”比夫道。他看看搀扶醉鬼的警察,又说:“其他人都请出去吧。”

警察把醉鬼放进一把椅子,再把那群人轰上街。接着转向比夫:“有人说他住在你家。”

“不是。不过,他也可以待在这儿。”比夫回答。

“要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想了想道:“今晚他不会再捣乱了。我当然没责任——不过我看这儿也许能让他安静下来。”

“好吧,下班前我再过来看看。”

就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自布朗特被带进来,比夫这才头回认真打量他。布朗特的下颚好像伤得挺厉害,他一下子靠到桌子上,大手盖住了嘴巴,身体前后摇晃,脑袋上一道口子,鲜血从太阳穴往外冒,手指关节皮开肉绽,浑身脏极,活像被人揪着颈背打阴沟里拖了上来,所有能量统统泄尽,彻底虚脱。哑巴坐在他桌子对面,灰眼珠把一切看在眼里。

比夫忽然发现,布朗特其实下颚没受伤,他捂着嘴是因为嘴唇颤抖不止,脏脸开始泪珠成行。他不时斜眼看看比夫和辛格,让人家看到他淌眼泪他好恼火,太丢人。比夫朝哑巴耸耸肩,挑起一条眉似乎在问怎么办呀。辛格脑袋一偏。

比夫左右为难,正思忖不知如何是好,忽然哑巴翻转菜单,动手写起来:

您要是想不出任何他能去的地方,他可以跟我回家。

先给他喝些汤和咖啡有好处。

比夫心中一块石头落地,使劲点头同意。

他往桌上搬来前晚的三道特价菜,两碗汤,还有咖啡与甜品。可布朗特不肯吃,不肯把手从嘴上挪开,就像嘴唇是他什么私密部位,担心被暴露似的。他刺耳地呜咽,直喘粗气,宽肩膀跟着抽搐,焦躁不已。辛格指指这道菜,再指指那道菜,可布朗特就是捂着嘴直摇头。

比夫慢慢地发音,好让哑巴看清口型,用交谈的口气道:“他是紧张担心啊——”汤热气腾腾,扑上布朗特的脸。片刻后,他抖抖地伸手拿起汤勺,喝完汤又吃了些甜品。他的厚嘴唇依然颤抖,脑袋深深弯下去,直到盘子跟前。

这引起比夫的注意。他想,几乎人人都会对自己身体某个特殊部位特别要紧,特别呵护。哑巴是呵护他的双手,小姑娘米克总是拉拉紧身衣的前襟,不让衣裳摩擦胸前刚刚发育的娇嫩奶头。爱丽丝呵护秀发,从前只要他抹了头油,她就不准他和她一起睡。那他自己最要紧的是什么呢?

比夫慢悠悠地转动小指上的婚戒。总而言之,他明白什么不要紧。不,不再要紧。他额上露出一条深深皱纹,裤兜里的手小心翼翼朝生殖器伸去。他开始打起口哨,从桌旁起身。不过,若发现别人也这样做,会很可笑。

他俩扶布朗特站了起来。他虚弱得跌跌撞撞,不再哭泣,似乎想起了什么丢人事,一脸阴沉,朝被引领的方向走。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那只箱子,对哑巴解释一通。辛格气定神闲,仿佛天塌下来都不会吃惊打怪。

比夫送他们到门口。“打起精神,别再喝酒啦。”他叮嘱布朗特。

漆黑的夜空开始发亮,化作黎明的深蓝,寥寥数颗星子,闪着淡淡的银光。街头空旷沉静,近乎凉爽。辛格左手拎着箱子,右手扶着布朗特,向比夫点头作别,两人走上人行道,比夫目送他们远去。他们远去半个街区之后,但见二人黑色的身影与深蓝色的天空相映成趣——哑巴笔挺坚定,布朗特的宽肩倚靠着他,步履东倒西歪。比夫目送无法再远,便仰望天空发一阵呆。广袤天穹令他着迷,也令他压抑。他揉揉前额,反身回到灯火通明的饭馆。

他站在收银机后头,眉头紧锁,神色凝重,努力回想这夜发生的一幕幕,觉得必须给自己一个解释。那些事件、那些纷繁细节,思来想去,可还是糊涂。

门开了又关,如是几次,突然进来不少客人。一夜过去。威利把椅子堆到桌上,开始拖地板。打算回家啦,他哼起了小曲。威利是个懒骨头。厨房里,他时常停下手里的活计,吹上一阵随身带的口琴。此刻他睡意昏昏拖着地,不停地哼着落寞的黑人歌曲。

店里还不算拥挤——此刻正是彻夜不眠的人与睡梦方醒、打算开始新一天的人相遇的时刻。那个睡眼惺忪的女招待正端上啤酒和咖啡。没有喧声,没有交谈,人人似乎各守寂寞。那些睡梦方醒者与那些长夜不眠者之间,互不信任,结果人人相互疏远。

黎明时分,街对过的银行大楼轮廓暗淡。接着,白色的砖墙渐渐清晰。最后,朝阳冉冉升起,头一束光芒开始照亮街道之时,比夫再审视一眼店堂,拔腿上楼去。

进门时他故意扭得门把咯咯响,好吵醒爱丽丝。“圣母玛利亚!”他发出感叹,“这一夜真乱!”

爱丽丝醒得警觉。她躺在皱巴巴的床上,愠怒的猫儿般伸个懒腰。卧室在清晨新鲜热烈的阳光下显得缺乏生气,一双长筒丝袜软软地挂在窗帘绳上,甚是憔悴。

“那醉鬼蠢货还泡在楼下呀?”爱丽丝问。

比夫脱下衬衫,看看领子是否够干净还能再穿。“自己下楼看去!我说过了,要赶走他也没人拦你。”

爱丽丝睡眼惺忪,弯腰伸手从地板上拾起一本《圣经》、一份背面空白的菜单和一本主日学校手册。她把《圣经》书页翻得沙沙作响,找到一段话,开始朗读,大声念出每一个字,专注而卖力。今天礼拜日,她在为她所在教堂少年部的孩子们准备每周一次的读经课。

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门和西门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比夫走进卫生间洗澡。爱丽丝仍在卖力读经,她柔和地嘟嘟哝哝:

……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地方去,在那里祷告。西门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读完了。比夫让这段话在心里柔柔旋转,想把爱丽丝的嗓音与那些话分离开来,用小时候母亲读这段话时的口气把这段话牢记在心。他低头看看小指上的婚戒,不胜怀念,这曾是母亲的东西,自己放弃了教堂与信仰,不知母亲在天之灵会做何感想!

“今天的课关于信徒聚集,”爱丽丝自言自语地做准备,“课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猛然摆脱沉思,打开水龙头,开到最大。除掉内衣开始冲澡。腰以上他总是干净得一丝不苟。每天早晨淋浴都要给胸膛、胳膊、脖子和双脚打肥皂——夏季还要泡上两次澡盆,浑身上下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心急火燎,等爱丽丝起床。从窗户看得见,这一天不会有风,会热得似火烤。爱丽丝读完了经课,还四仰八叉懒在床上,明明知道他在等。他心中慢慢腾起一股闷火,先讽刺地嘿嘿一笑,随即挖苦道:“随你的便,我坐下来看会儿报好了。虽说巴不得你让我现在就睡觉。”

爱丽丝开始穿衣服,比夫动手打点床铺。他熟练地把被单、床单翻来倒去,最上面的给换到最底下,头脚一颠倒,再翻个面儿铺好。床铺理舒服了,就等着爱丽丝离开房间,她一走,他就脱掉裤子钻进被单。脚丫从被单那头伸了出去,汗毛硬而长的胸脯被枕头衬得黝黑。他庆幸没跟爱丽丝说醉鬼发生的那些事。他原打算和谁说说这事的,因为把所有情况都大声说出来,也许就能发现自己一直不解的东西。这狗娘养的家伙可怜见的,说呀说地没个完,可谁也没懂他的意思。多半是他自己都弄不懂。瞧他缠住那哑巴的架势,偏就看上了哑巴,一门心思把自己的心事,当成不要钱的礼物送给人家。

为什么?

因为有些人的天性就是早晚要把私事统统倒给别人,在这些私事膨胀发酵,生出毒素以前——扔给某个人,或归于某种思想。他们只能这样。有些人天性如此——那段经文是“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也许——他是个中国佬,那醉鬼说过,还是黑鬼、南欧佬、犹太佬,只要他坚信不疑也许就成真了,每个人,每件事,他说来就是——

比夫朝外舒展手臂,两只光脚一搭。晨光中他面容苍老,眼皮皱巴巴地闭着,脸颊和下巴上胡子铁丝般浓黑。他的嘴唇渐渐变得柔和松弛。一束束阳光透进窗户,猛烈而金黄,屋里又热又亮。比夫疲倦地翻个身,双手遮住眼睛。他无足轻重——不过是巴塞洛缪——两只拳头、一条快舌的老比夫罢了——布兰农先生——孑然一身。 esz93M0n6u6Fi+SCO5JOLotSwM6JBtnE4bjshFUpKHq8DnMwOOtyOsxtVVnWjI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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