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这样一个女孩,她在老上海的教会学校的念书,因为家里穷,总是被同学嘲笑,即使是不嘲笑,冷冷的歧视也很让人受伤。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成为那个时代的电影明星?更没人想到,这样一位女明星,曾经做过妓女!
而做妓就要取悦嫖客,正如电影取悦观众。
她曾住在上海滩的大马路,浙江路口的弄堂房子里,父亲是个卖报小贩,挣钱不多,却又患病早死。老妈独力支撑老小一大家子,生活自然是越来越贫困。可当妈的,毕竟还是希望自家的孩子能读书上进,所以虽然穷,女孩也进过私塾,能进教会学校,也是托人找关系才得到的机会。
可她最终还是忍受不了这一切,离开学校,去跟人学唱戏——她的舅舅曾在某戏台票房管过账,曾带她看京剧看新剧。话说京剧演变到清末民初,女子唱京戏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了,她若是能在这条路上谋碗饭吃,未尝不是没有可能。
但她的京剧路子还是没走太远,穷人家的孩子苦难多,这话真是在理啊!没多久她妈就患病去世,接着是她大哥,连续到来的疾病之灾打垮了这个并不宽裕的家庭。
怎么办呢?到这个时候,她居然想起从前看过的那些戏里有一出叫做“卖身葬父”——此时的她,也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出卖自己,卖身去青楼,做一名风流事业从业人员,俗称娼妓。而卖身得来的钱,便用来让母亲和大哥入土为安。
卖了多少呢?据说是一百个大洋,差不多也就值眼下的几万元钱。那个时代,一个穷人家的小女孩,就值那么点。
做娼妓自然是要卖笑的,得揣摩客人的心思,得展现出客人所喜欢的神色容貌,这一些青楼行业的基本功,日后便成为了她作为一名演员,出色演技的一部分。
当然,她最初的指望,与电影无关,而是在男人身上。正如若干年后一部热门电影的台词那般:
“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然正如那部剧后面的台词一般,她“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
首先,还真出现了一位盖世英雄,他是海上名绅的公子——只是现如今我们已然不晓得他的名,只知他姓王,排行老六,所以称他王六公子。
这位王六公子,据说很喜欢青楼里的这位女子(专业叫法其实该是性工作者),正如许多电视剧的剧情一般,他也曾想过为她赎身,甚至娶她做自己的妻子。
四马路会乐里,上海滩最有名的烟花柳巷,她的上班地点就在这里,想离开,却没那么容易。
于是她想为自己赎身,而赎身就要一大笔钱。听说,做电影演员能挣不少,但是,她又有何条件获得导演的青睐呢?
所以,为了不卖身,她还是得多卖身,而且要争取更多的客源。为了这个,她尽量争取自己的相貌能出现在那些媒体之上,譬如说当时有一份风光画报,就刊登了她的一张照片,在照片上,她骑着驴,微微地却是卖弄风情地笑着。
说来也巧,这张照片,恰巧被明星公司的张石川看到了。
老张觉得:照片上的她,不该在四马路,而应去贵州路(四马路为当时妓院集中之场所,而明星公司则设在贵州路)。
当时他正筹拍一部新戏叫做《最后之良心》,别的角色俱已有合适人选,唯独差一个女配角。而这幅画报上的女子,看上去又颇有些俏丽,而且没有女孩子常有的那种青涩(是啊,早就熟透了),眉宇神色还颇有点与年纪不相称的老气横秋(熟透,自然就老了),怎么说吧?完全就跟他戏里的那个女配角是同一款。
于是张石川就打听了,说谁认得这个女子呀?也实在凑巧,公司恰好有个演员,恰好就见过她,但不知她是妓女,这就将她引荐给张石川认识。
老张也是个爽快人,见到真人,打量一番,又聊了半晌,就问她是否愿意签约做演员?
啊呀,做演员,这不是天大的好事么?而且这些天来,她不就想着这件事么——可事实上,她还是面有难色、犹豫不决,是啊!她毕竟是红粉妓女,如果明星公司知道这个身份,还会录用她么?就算是明星录用了她,四马路会乐里会心甘情愿地放她,多半是要泡汤的呀?
然而犹豫是一方面,兴奋又是另一方面,她若是真能拍电影,那就能挣很多钱,可以赎身,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嫁给王六公子,那是多么开心的事!
所以最终,她还是决定签约。而签约,就必须有一个艺名。做这种事,郑正秋这些人是拿手的。一转身,便拟好了“景琳”二字,她的本名便是金铃,郑正秋只不过取了谐音而已。至于姓呢?她正好有个好姐妹姓宣,那么就一样用这个姓吧!
宣景琳,由此诞生。
好!那就开始演戏吧。虽然是个素人,毫无演戏的基本功,可她是见惯形形色色人物的女子。郑正秋说让她演个骄横轻浮的女人,她说这样的女人平日子见得最多,不用你教,她就演得活灵活现;你说让她演个调情妩媚的情节,她更是不在话下。
所以,一部电影演下来,她的表现简直就是完美。于是明星公司正式和她签合同,让她做下一部电影的主演,酬金是五百大洋。
连续两部戏都火了,郑正秋这便酝酿着第三部戏,说来也巧,那正是一个关于妓女的故事。郑老板说,这个角色,非宣景琳莫属。
然而,就在这个时刻,宣景琳出事了!好久都不再露面,再次被寻到之际,她哀伤地说出事实,首先是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乃是一个做妓的;其次是她拍电影的事已经被老鸨发现了,之前的酬金都被抄没;最后是老鸨不许她拍什么电影,更别谈赎身了。
宣景琳是怎么出事的呢?其实这里也有一段故事,她原本将自己的行藏隐蔽得很好,可是此时有一名小姑娘被卖到会乐里,宣景琳与她一聊,发现她的经历简直与自己如出一辙,同情心顿起的她,立即拿出自己的积蓄,助她一力逃走——结果被妓院一干人等发现,牵扯出宣景琳隐藏的所有机密——后来,从她的叙述中了解到这个故事的郑正秋,便把若干情节编写加入了《上海一妇人》,成为影片中鲜活的一部分。
郑老板拍案而起了。他说,这个忙,必须我们来帮你!
首先是由明星公司,拿出一笔钱,借给宣景琳赎身。其次,是正式开拍那部以妓女为主题的《上海一妇人》,就请宣景琳现身说法。而宣景琳,从此就是“电影明星”,要为自己争取婚姻幸福,公司帮你撑腰!
事实上,也正因为明星公司的义举,那位沉默太久的王公子,终于鼓起了勇气,向家里提这件婚事,家长的反应,自然是一口拒绝。而郑正秋,便在此时出面,独自一人,上门拜访,以自己的声誉,为宣景琳做这个媒——终于赢得了王老先生的松口。
虽然松口,还是有若干条件的。第一是虽然娶宣景琳,但不给他们操办婚事;第二虽然你们可以结婚,但家长不会出面参与任何仪式;第三结婚之后,宣景琳也不能进王家大门。
郑正秋觉得这些条件可以答应,而明星公司帮忙代付的赎身费,具体而言是两千大洋,由宣景琳拍戏慢慢偿还。所以,在众人看来,这事就算是解决了。
但,实际上所谓的大团圆喜剧收场,最终往往不是故事的真相。宣景琳固然与王公子结婚了,可她曾经做妓女的事也迅速传播出去,你们也知道,中国人对于这种事向来是有着积极传播的浓厚兴趣,而且简直就是乐此不疲。
宣景琳做的是演员,自然会在电影中扮演一些反派人物。而反派总是可鄙的,那些吃饱饭没事做、专爱嚼舌根的人,这便联想到了她的红尘来历。真假参半,搞出许多版本的故事来,而这些故事总有传到宣景琳家庭的一天。那位王公子,现在已经成为她的先生,在这故事的包围中,慢慢地便走到了无法忍受的一天。
而若要远离舆论,其实最直接的办法,无非两个。一是置之不问处之泰然,当然这个得有很强的定力与坚定的信念才行;另一个倒是好操作些,那就是宣景琳不做演员,远远地避开娱乐圈这个是非的中心点。
可是,若要宣景琳放弃电影,就如同要她放弃自我一般,如何又能做到?
所以,流言一点点侵袭进来,嫌隙一点点生长起来,昔日情浓发誓同生共死的这夫妻,慢慢地也走到了婚姻尽头。
对于宣景琳而言,困难不仅仅是婚姻方面,在事业方面,更大的挑战也不期而至。正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演艺圈尤其如此。30年代起,胡蝶、徐来等一批新的女明星出现,人比她美,声音比她嗲,年纪比她小,演技还不输她——老实说,宣景琳拼不过她们,如果说最初,还能靠着在影片里以少扮老,赢得“中国电影第一老太婆”的旗号。在后来,尤其是积劳成疾落下病根之后,体弱色衰的她,实在只能做边角料(配角)。而最后,电影公司便拿出一句话叫做:“人老珠黄不值钱”,从此不再请她拍戏。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形势巨变,解放了,曾不得不息影十年之久的宣景琳,在解放后获得了新生,虽然不可能再演主角,但重上银幕却不再是个梦,她进入“上影剧团”,又参加拍摄了许多电影,直至上世纪60年代,她还有多部作品上映。
这么说吧!若是在别的项目上她都无法占优,那么在艺龄和寿命这两相以久长为优胜的项目上,她是第一名。
(宣景琳,生于1907,1925年入明星影片公司,1964年拍摄最后一部电影,1992年去世,此时,许多昔日的影坛明星已在墙上,成为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