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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渠道

6.7.1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查明渠道沿线和建筑物场地的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基岩和覆盖层的分布,重点查明强透水、易崩解、易溶的岩土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粉细砂和岩溶的分布及其对渗漏、渗透稳定和地震液化的影响。

2 傍山渠道沿线应查明冲洪积扇、滑坡、崩塌、变形体、泥石流、采空区和其他不稳定或潜在不稳定岸坡的类型、范围、规模和稳定条件。

3 查明渠道沿线岩土体的透水性、地下水埋深,对渠道的渗漏和渗透稳定做出评价。

4 查明高填方与半挖半填渠段地基和边坡岩土体的性质及其稳定条件。

5 应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分段,提出各分段岩土体的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工程边坡开挖坡比和支护措施及自然边坡的防护处理建议。

6.7.2 渠道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渠道建筑物场地和填方渠段的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1∶1000。

2 沿渠道中心线及各工程地质分段均应布置代表性勘探剖面。

3 勘探剖面线上的坑、孔等的间距与深度可根据需要确定。

4 应进行岩土试验,影响渠道稳定的岩土层的试验组数累计不应少于6组。 G9Tqrk9G7Xl0XTyYAOb0bNmIV6s/ZeouUNtBqpuzWPbCRDx5jzI2rY3/3TS38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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