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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规划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应了解和分析河流各梯级开发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对近期开发工程的选择和控制性工程进行地质论证,并应提供工程地质资料。

4.1.2 规划阶段的勘察任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了解规划河流或河段的区域地质和地震概况。

2 了解各梯级水库的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成库条件。

3 了解各梯级坝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和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分析建坝条件。

4 了解长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

5 了解各梯级坝址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的赋存情况。

注:长引水线路指长度大于2km的隧洞或渠道。 nSr29w0taxZvns86cHrE70IunifgYl1ecCa85QAaECp7Jr0u6ZtyoEhWGlO0VX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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