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 招标控制价的文件组成应包括:封面、签署页及目录、编制说明、有关表格等。
4.0.2 招标控制价封面、签署页应反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和编制时间等,见本规程附录A中A.0.1、A.0.2。
4.0.3 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编制方法,有关材料、设备、参数和费用的说明,以及其他有关问题的说明。
4.0.4 招标控制价文件表格编制时宜按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控制价文件表格包括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单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等,其格式可参照本规程附录B。
4.0.5 招标控制价的签署页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签署页应按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顺序签署。所有文件经签署并加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或从业印章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