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要求、内容、范围、程序、方法、格式和质量标准等,提高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成果的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同时适用于行业组织对会员单位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成果文件的检查。
1.0.3 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的基本原则:指标口径一致、报表格式统一、依据充分完整、评价客观深入、程序合规合理。
1.0.4 工程竣工决算的费用支出范围包括从工程筹建开始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部建设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含建设工程前期费)。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除应遵循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1.0.6 特殊行业如铁路、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国家各部委及相应行业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