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咨询人员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保障鉴定成果质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回避,鉴定准备工作与取证,举证资料的交换、质证和现场勘验,鉴定,档案管理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鉴定及其延伸引起的工程经济鉴定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和成果进行检查。
本规程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来信请寄:100839,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科研信息部。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
参编单位: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恽其鋆 胡曙海 吴青山 华 桦 金铁英
主要审查人: 吴佐民 谢洪学 工建忠 王红松 陈光云
丁建勇 张正勤 袁大祥 刘 嘉 张允明
袁华之 舒 宇 李江帆 曾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