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库址选择,库区布置,储运工艺及管道,油罐,消防设施,给排水及含油污水处理,电气,自动控制,电信,建、构筑物,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邮政编码:100101),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大庆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韩 钧 黄左坚 马庚宇 吴文革 武铜柱
张建民 于文迅 韩宇丽 陈伟业 谭立净
何龙辉 杜富国 李宏斌 王伏龙 陈月兰
宋承毅 张德发 王金国 董增强
主要审查人: 王惠勤 周家祥 孟庆海 王品强 傅伟庆
杨 森 张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