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工程方案设计宜包括初步的过程危险分析、主要安全控制策略和措施及相应的说明。
3.2.2 过程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宜包括识别过程及相关设备的危险事件及原因,危险事件发生的顺序、可能性及后果,确定降低风险的要求和措施,确定安全仪表功能等。过程危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宜采用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方法或预危险分析方法,也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故障模式和影响分析、因果分析方法等。
3.2.3 保护层安全功能的分配可包括分配预防、控制或减缓过程危险的保护层安全功能,分配安全仪表功能的风险降低目标。保护层的安全功能分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0438和《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的有关规定。
3.2.4 安全完整性等级可根据过程危险分析和保护层功能分配的结果评估并确定。
3.2.5 安全仪表系统技术要求可包括安全仪表功能及安全完整性等级、过程安全状态、操作模式、检验测试间隔时间等。
3.2.6 安全仪表系统的基础工程设计宜包括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说明、安全仪表系统规格书、安全联锁因果表或功能说明等。
3.2.7 安全仪表系统的详细工程设计宜包括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说明、安全仪表系统规格书、功能逻辑图、组态编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