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资关系的利他时代,企业只有两种人才管理制度可供选择——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合伙人制度。
以企业管理为职业,经常在不同企业间流动的精英管理阶层,就是职业经理人。在职业经理人制度下,经理人是管理核心,上要对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下要领导企业各部门具体执行。
一个职业经理人必须承担起承上启下的作用。职业经理人的职业素养决定了他们能够在先进的企业里从事各类别和各层级的管理工作,擅长解决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难题。他们流动于各企业间,终身从事管理工作,他们的一生可能从未创办过一家公司,却帮助很多企业发展壮大。
事实证明了职业经理人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我国的企业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初的迅猛发展后,为适应全球化人才流动性增强的现实情况,也纷纷实施“以职业经理人为企业经营管理主体”的经营模式。
但没有一种管理模式能够长盛不衰,会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而被另一种经济态势下形成的管理模式所取代。合伙人制度就是在另一种经济态势下形成的。在世界经济大环境改变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学会了跳出局部看世界,意识到合伙人制度更符合企业发展的预期。
合伙人制度的兴起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当劳资关系进入利他时代,因为“利他”具有明显的普惠性,对人才的吸引力越发强大。“利他”也从初期的只针对企业高层,到中期向中层倾斜,再到如今已经扩展到了基层,有些大型企业的利他政策惠及每一名员工。
与利他政策完美匹配的就是合伙人制度,利他政策为每一个有能力、有理性、有工作热情的人备上了丰厚的报酬,合伙人制度则给有资格享受利他政策的人打开了一条通向财富、权力、地位和梦想的大路。
除了个人因素外,合伙人制度迅速被大多数企业关注和接受,还有三个推动因素。
1.标杆企业的示范。
任何事情都有率先“吃螃蟹”的勇者,实施合伙人制度也不例外。相比于西方企业,合伙人制度在中国起步较晚,但走得却非常稳健,将一批原本就具有极强竞争力的企业带到了新高度。比如,2010 年,阿里巴巴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2013 年,由时任阿里巴巴集团CEO的马云对外正式宣布实施。随后,华为、腾讯、万科、小米、海尔、苏宁等一大批企业都实行了合伙人制。不仅是知名公司,更多的受资本青睐的科技创新类创业公司,几乎无一例外地实行了合伙人制。
2.管理专家的推崇。
合伙人制度必将成为未来新经济时代企业发展的常态经营管理模式,因此管理学领域的专家们也不甘寂寞,他们以笃定的姿态向世人宣告:合伙人制度是未来企业生存发展的首选。
3.商业环境的助攻。
合伙人制度的实施与被认可,最终还要落实到商业大环境上。如今,我们正在经历工业 4.0 时代,即“第四次工业革命”或“第四次科技革命”。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绿色革命”,是以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虚拟现实、量子信息技术、可控核聚变、清洁能源、生物科技为技术突破口的科学技术革命。工业 4.0 时代的网络化表达,也同时提升了智能技术、知识经济与共享精神,更导致了人才管理的困境与劳资关系的翻转,让企业的经营者不得不重新审视企业的管理制度。
总之,在全世界范围内,在中国的各个角落,合伙人制度迅速收割着领地,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裹挟其中,或主动或被动地行动了起来。
我们以大篇幅将传统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与新兴的合伙人制度进行对比,目的是想告诉大家什么呢?其实只有一句话:合伙人制度是对经理人制度的全面升级。
这种升级不只体现在外在经营管理方式上,更体现在内在对企业的态度上。有人做过形象的对比:“老鼠在咬你家粮仓”或“我们家的粮仓被老鼠咬了”。从职业经理人的角度来看,老鼠咬的是“你家”粮仓,我看到了,有义务提醒一下,你派我去打老鼠,我就行动,否则我完全可以不去;从合伙人的角度来看,老鼠咬的是“自家”粮仓,守护粮仓就是守护自己的利益,绝不能任由老鼠横行,因此不用任何人指派,自己就抡起铁锹行动了。
职业经理人和合伙人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精神,职业经理人强调职业化精神,合伙人则必须具备企业家精神。职业经理人能力再强也是被雇佣的一方,他们的底线是尽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拥有企业家精神的合伙人的核心是思企业之所思,虑企业之所虑,担当起合伙人的身份赋予自己的责任。
马云对于职业经理人和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合伙人有着很形象的比喻:“职业经理人和企业家的区别就像一群人上山打野猪,职业经理人开枪后野猪没有打死,朝我们冲了过来,这时候职业经理人丢下枪就跑了;而企业家看到野猪冲过来,反而会拿起柴刀和野猪搏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真正的企业家是无所畏惧的,企业家不是培训出来的,他们是从商场上一路披荆斩棘杀出来的,企业家无所畏惧。”
可见,职业经理人和合伙人的最大区别,就是是否具有共担精神,而这与企业对两者的要求有关。
企业对于职业经理人的要求是唯一性的——专业。职业经理人必须精通企业管理和资本运作,这也是职业经理人制度制定的初衷:找到专业人士经营管理企业和代表资本方处理和各利益相关方的合同关系。因此,企业并没有把职业经理人纳入共担风险的体系中,制度的设计决定了人的行为。
企业对于合伙人的要求是多面性的——资本、能力、资源、人脉……最关键是要保持价值观的一致性。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基于共同目标一起努力,与企业是荣辱与共的关系。合伙人有资格参与企业决策,这是共担风险的前提。
因此,企业导入合伙人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快速收揽更多人才,拓展更广阔的空间,找到更快的发展模式,等于将“企业+股东”的普通列车模式直接升级为“平台+合伙人”的高铁模式,企业从此驶入跃迁晋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