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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苍梧风

相传在尧舜时代,遥远而美丽的南方,生长着无边无际的梧桐树,吉祥的凤凰在树林间自由飞翔。在大地的尽头,天空蔚蓝而深邃,大海里有一颗巨大的夜明珠,每到夜晚就升出水面,把夜空照亮得如同白昼。那遍地盛开梧桐花的地方便是苍梧人居住的地方。

典籍中关于“苍梧”一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成周之会……仓吾翡翠,翡翠者,所以取羽”,即古苍梧族向周王纳贡的是翡翠。可见在众多的越人族群中,苍梧集团(苍梧古国,距今4900~4700年)颇为耀眼。 而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写道:“舜代尧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淮南子》则有“舜征三苗,遂死苍梧”之说。根据文献记载与考古材料印证,苍梧古国很可能与中原尧舜集团(古国)、三苗集团(古国)、东夷集团(古国)同时存在,并有文化交往和战争。三苗集团(古国)主要分布在洞庭湖(今湖南北部)和彭蠡湖(今江西鄱阳湖)之间,大致范围在今湖北、湖南、江西一带——作为长江流域代表的三苗集团(古国)之活动区域,古书对此多有记载,如《战国策·魏策》:“昔者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

图1-1 春秋时期兽耳铜罍(1971年恭城县嘉会乡秧家村金堆桥出土)

图1-2 牛拉耧饰铜鼓(1954年征集于桂平县,现收藏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东夷集团(古国)则大致分布在今山东、江苏北部、安徽北部和河南东部地区。

由此可以推测,苍梧古国分布范围主要在湖南湘江流域乃至洞庭湖一带及南部地区,是否到达今两广地区,尚须进一步考证。苍梧集团(古国)是否到达岭南并在此繁衍生息,也并无确切史籍可考。而根据《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载:“(及吴起相悼王)南并蛮越,遂有洞庭、苍梧。”公元前391年,楚悼王南平百越,占领了苍梧国领地。苍梧古国当在此后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西汉初年,南越王赵佗封其族人为苍梧王。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南越后,将秦所置三郡划分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日南、九真、交趾七郡,后又增设儋耳、珠崖二郡。其中苍梧郡以古国名设郡,治所在广信(今广西梧州市),辖境相当于今广西都庞岭、大瑶山以东,广东肇庆、罗定以西,湖南江永、江华以南,广西藤县、广东信宜以北。近人徐松石先生在《泰族僮族粤族考》中认为:“汉时苍梧郡的设立,当然是脱胎于尧舜时的苍吾国和春秋时的百越苍梧。”

臧励和等人编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 有“苍梧郡”:“周百越地,后为楚地。苏秦说威王曰:南有苍梧。汉初赵佗封其族人为苍梧王皆此。武帝置苍梧郡,即今广西苍梧县治。隋徙治封川。唐复还故治,后曰梧州。宋曰梧州苍梧郡,元废。”清代设苍梧道,梧州、浔州二府及郁林州地。民国初置苍梧道,治苍梧县,辖苍梧、藤、容、岑溪、怀集、信都、桂平、平南、贵县、武宣、郁林、博白、北流、陆川、兴业十五县。

图1-3 西汉时期的翔鹭纹铜鼓,高36.8厘米,面径67.4厘米,1976年贵县(今贵港市)罗泊湾1号墓出土

不仅“苍梧”一词留在了广西这片土地上,壮族与古苍梧亦有各种渊源,具体表现在二次葬、用米做祭品、以火辟邪三个方面。

1. 二次葬。古苍梧族二次葬与今天壮族仍在进行的二次葬葬俗非常相似,应该是源与流的传承关系。《墨子·节葬》篇曾说:“楚之南有炎(啖)人国,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成孝子。”《列子》也有相类似的记载。二次葬是原始社会曾普遍存在的一种葬俗,大约出现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段,距今8000~7000年。其显著特征是将死者尸骨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埋葬,由于埋葬的都是没有皮肉的骨骼,且多数是易地安葬,故有捡骨葬或拾骨葬之说。在苍梧族石峡文化遗址中二次葬墓共有44座,均为长方形土坑深穴墓,墓穴要比一次墓葬深0.6~0.8厘米,坑壁四周有2~3厘米厚的红烧土,墓底或填土中发现有木炭、烧过的木片和红烧土块,都是单人二次葬。迁葬的尸骨,大多置于墓底东南隅。尸骨有残缺,只见到部分肢骨、肋骨、头骨片等,未见到牙齿。在大部分尸骨上面或旁边有红色朱土。一座墓中有两套随葬品:一套是原一次葬墓中迁来的,陶器多数残破,分散在墓底或填土中;另一套是在二次葬时,与迁来的尸骨一起放置的,器物比较完整,排列整齐。石峡文化遗址中凡是大墓或是陪葬品多的墓几乎都是二次葬墓,一次葬墓不但浅,而且陪葬品也少,这都说明古苍梧族在4000多年前就已视二次葬为大葬。大葬的仪式是非常隆重的,墓壁用火烧,并用朱砂铺地。

1972年7月,广西西林县八达公社普合大队普驮粮站在开辟晒场时发现一座用铜鼓做葬具的西汉早期墓葬。墓坑略作圆形,上面用一块大石板盖住墓口,石板下面并排放着12块大小不等的石条,石条下面有铜鼓。铜鼓共4件,分内、外两组套合,好似内棺、外椁,内层的铜鼓里堆放着骨骸。经广西医学院(今广西医科大学)解剖室鉴定,死者为男性,25岁左右。通过铜鼓和其他陪葬品,学术界公认墓主为句町国王之一。这说明在西汉时期壮族先民对二次葬非常重视,它与石峡遗址中的二次葬应为一种传承关系。现在壮族普遍盛行二次葬。

2. 用米作为祭祀品。用米邀神的习俗,先秦时期在湖南湘江流域的苍梧族中比较流行。在石峡遗址的墓葬中发现有米粒和稻谷,应该是当时人们举行二次葬仪式时留下的祭祀品。屈原《楚辞·离骚》有“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 ,便是对这种仪式的描述。用米邀神习俗至今在壮族地区仍是常见之事。民国《上林县志》记载当地壮族吃饭仙习俗时说:“吃饭仙,巫觋之徒也。借术罔众,而庸夫愚妇,翕然敬信,请其能知未来之事,故以仙目之耳。其人或男或女,在家设位号曰仙坛,有问事者则奉以钱米,各诣坛前焚香通款。巫俯首于案,随拍戒尺一下,掇米少许撒于空中,曰‘发马召鬼’。”

壮族有一种卦叫占米卦,在巫师问明病者年庚及得病时日后,焚香化纸,口念咒语,请神降临。取米粒掷入盛水盆中,如米粒沉底则认为神灵来到,再依前法请之,并视米粒入水后所排列的形状而定其所犯鬼神。然后进行祷祭,祈求赎罪消灾。

壮族人认为万物是有灵的,因此,米也是有魂的。 德保一带在给老人做寿时,将众亲友送来的大米装入一竹箩中,放于神龛下,又在老人床头放一空竹箩,两个竹箩之间放一幅黑布,参加祝寿的人每人拿一小碗排坐于黑布两边,先由左边第一人往箩中舀米,倒给对面(右边)第一人,再转给左边的第二人,以此类推,将米运到老人床前的空箩内,直到运完为止。最后由巫师将一束粽叶插入米箩中,两小时后取出察看,粽叶隙缝中夹“魂米”越多越好,以示老人寿远年长。

当小孩惊恐成病时,人们往往认为小孩的魂被鬼勾走了,主家女主人便放约一斤米在一个簸箕里,米上放一只熟鸡蛋,于黄昏时节到小孩受惊吓的地方,将簸箕放在地上,对着水的方向,一面撒米,一面祈求鬼神原谅,将小孩魂魄放回,同时呼唤小孩名,让他的魂魄跟自己回家。祭毕,便夹着簸箕不断地呼唤孩子的名字,不时沿途撒米。回到家后,紧闭房门,把熟鸡蛋剥给小孩吃。这样做之后,小孩的魂便归来附身,安好如初了。其词:

回来吧!

回到自家的瓦屋,

回到自家的大房。

家里留有甜果,

家里沤有香蕉。

回家吃饭脸色就会红润,

在家生活身体就会健康。

儿呀!回来吧!

循着母亲的声音来找,

闻着母亲的气息转回家,

你若去海龙王那里也要回来,

你若随旋风飘走也要回来,

你若同彗星一起走了也要回来,

你若到了月宫也要回来,

回来吧!

回家来在高桌上吃饭,

回家来共度七月十四节,

千万要听母亲的敦促回来啊,

千万踏着母亲的呼唤声回来啊,

——儿回家了。

壮族以米作为祭祀品邀神、媚神贯穿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小孩出生请花婆保佑时、做满月酒时、结婚时、进新房时,通常在碗里放上米,再插上香火(神龛处)。诸如老人去世,停棺在灵堂时,棺前都放一碗米,上插香火。巫公、道公、师公做法事也如此。

3. 以火辟邪。在湖南北部澧县大坪乡的彭头山遗址中,发现一些包含有许多稻谷壳和稻草痕迹的红烧土块,有些陶器胎壁里也夹有许多稻谷碎屑。经测试,稻谷品种为粳稻,其年代距今9000~7000年,与石峡文化用稻谷壳和碎稻秆掺土做建筑材料如出一辙,是同一种文化类型。这说明古苍梧族已经总结了较为成熟的稻作经验;另一方面展现了存在于古苍梧族的“以火辟邪”风俗,一种保证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平安地生活的习俗,此俗在今壮族地区仍有流传。如家中老人过世后,出殡时,长子抱着一只雄鸡,手执一把稻草火把在前面引路,到墓地后,先将火把在墓穴内摇晃几遍,才下棺填土。人们通常认为墓穴内有野鬼,用火烧后,便可将野鬼赶走,这样自己的先人住得才安宁。还有人们入住新房时,“以火辟邪”,以保证进新房时住得舒服。如在天等县,人们入住新居前,先由道公手持火把进屋,接着是捧香炉的户主,担水的主妇,抬家具的亲友。进屋后,户主接过火把,在灶内点火,蒸一桶糯米饭分给众人吃。在城里住的人,搬进新居之前,要先在屋外烧好一炉子火,然后才开门放到新屋里,一为驱赶鬼神,二示生活红红火火,安居大吉。

从今天壮族的二次葬、用米做祭品、以火辟邪都可看到苍梧族人留下的遗风。 LoKH3+LpOYHBxN05zXD0oLu9OhXafIWOtK8DtbXjvEcn4VUzT98Xl9twCX1Tf0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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