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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九州的历史长卷中,各种各样的教派组织多如牛毛,但这其中的大多数都只是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很快就消失不见了。真正经过千百年还能流传下来的,不过寥寥几个,天驱、天罗、辰月、长门就是其中名气最大的几个。

相比较而言,天驱、天罗和辰月都有着较为严密的组织形式,而长门却极为松散。确切地说,长门修会只是一个称谓,并不代表一个特定的组织,没有任何人曾经成为长门修会的总的领袖,没有人拥有号令天下长门僧的权力。

但长门还是根据信仰的不同分为许多宗派。这是因为虽然长门的智慧都来自于最初的觉者所撰写的《长门经》,但不同的人对于《长门经》也有着不同的解读和阐释,于是慢慢形成了各种支派。任何一个信仰了《长门经》的人,只要愿意跟随着某位导师进行认真刻苦的修行,就可以被称作长门僧,他们可以一直跟随着导师修行,也可以在学有所成后选择单独修行。当他所属的宗派有号召信徒为宗派出力的需求时,他可以自愿参加,但不会受到强迫。

除此之外,也有很多信徒愿意和其他长门僧一起修行,互相交流心得,于是慢慢形成了许多修士们集中修行的地方,被称为僧院。

老流浪汉所留下来的木牌上写着的“云中僧院”,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那里大多数的修士都属于同一个支派,一个名叫“天藏宗”的支派。

“也就是说,这个老流浪汉其实是天藏宗的一员?”安星眠问。

“也未见得,并不是所有在云中僧院修行的人都属于天藏宗,只是这种可能性比较大而已。”章浩歌说。

“天藏宗和我们天灵宗有什么不同呢?”安星眠又问,“长门的宗派实在太多了,搅得人昏头涨脑的。上一次法会的时候倒是有天藏宗的人参加,不过他们好像也没怎么说话。”

“只是对《长门经》的部分阐释不同,并没有太大的根本区别,当然了,也许他们有什么秘密的体验,那就不是别派人能了解的了,”章浩歌说,“我和天藏宗倒是交往颇多,甚至于连他们门派内的联络暗号都知道,不过说到内部的秘密,恐怕他们是不会告诉我的。不过说起来,好像前些日子他们有几位门人不见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儿……别管他们了,还是想想我们该怎么办吧。”

说话的时候,两人坐在一辆宽大的马车里,由两匹宛州名马拉着,正在慢慢驶离青石城。他们当然不会继续留在那里,因为离开的六名官兵随时可能带着更多的人马回来抓捕他们。只是接下来该去往何处,两人心里都还没有数,因为对长门僧的抓捕整个国境内都在进行,要找到一个不被追捕的所在,除非是去往异族的领地。

“实在不行我们就扮成行商,逃到瀚州去和蛮子打交道,或者到宁州羽人的地盘里去吃素也行,”安星眠看来浑不在意,“只要有钱,去哪儿都行。”

章浩歌苦笑一声:“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花钱解决不了的。不过以你的穿着打扮,以你的钱财,只要自己不说出来,旁人是不可能看出你是一个长门僧的。”

安星眠嘿嘿一乐:“那可不是,几年前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打死也不肯相信我能做一个长门僧,更加不愿意做我的老师。当我提出付给你一千金铢作学费的时候,你的一张脸都变绿了……说真的,你后来是怎么改变主意又决定收下我的?”

“拿金钱去诱惑长门僧,你也算是登峰造极了,”章浩歌回想起往事,嘴角也慢慢浮现出一丝笑容,“不过后来我想,如果能往一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子弟心里种下追求真道的种子,也算是修行的一种体验和收获吧。”

“那你觉得现在有收获了吗?”安星眠问。

“老实说,收获不算太大,”章浩歌说,“他对我倒是很尊重,可是到现在为止,我甚至没有办法劝说他穿上苦行的衣服,反而总是被他的歪理绕进去。”

“这哪儿是歪理?”安星眠哂然一笑,“我觉得我说的一点没错,在清心寡欲中追求真道有什么难的?能够在花花世界中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又不迷失自我,能够在尘世凡歌中体会到生命的真谛,那才叫真正坚定的信仰呢。”

“我辩不过你,不和你多说这个,”章浩歌摆摆手,“不管怎么说,你毕竟是个很聪明的弟子,对《长门经》的理解也确实很深入,人品更是相当端正,这一点我很喜欢。只是如果我死了,希望你还能继续这样的信仰,不要轻言放弃。”

“有这么严重么?怎么就开始想生死的事情了?”安星眠侧过头看着他。

“这件事情不简单啊,”章浩歌眉头紧皱,“从来没有发生过长门僧被驱逐追捕的事情,从来没有过。我们从来只是一群自我修行的人,即便为百姓带去福祉,也大多是一些基本的生产技巧;我们收集知识,却从来不传播任何可能带有危险性的东西。我想不到有什么理由皇帝要对付我们。”

“是啊,就在几个月之前,皇帝不还一直心仪长门,甚至还弄了具长门僧的不朽法身去膜拜么,结果还被烧掉了,”安星眠说,“突然之间转性,实在有些费解,难道有人借此搬弄是非了?”

章浩歌没有回答,而是陷入了沉思中。恰巧这时,马车停了下来,车夫掀开车厢前的帘子,探头进来问:“前面就是官道的岔路口了,咱们到底去哪儿啊?”

安星眠还没答话,章浩歌忽然开口说:“劳驾,我们去南淮城。”

“去南淮城干什么?”马车继续行进后,安星眠问。

“我想去求见宛州总督,向他陈说利害,请他去劝说皇帝收回圣旨。我曾经替他的儿子治过麻风病,他应该会至少听我把话说完。”章浩歌说。

“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啊,”安星眠皱起眉头,“你不但会被抓起来,而且会被当成是长门僧的头儿——虽然我们都知道长门僧没有头儿——关起来,甚至杀掉,用来杀一儆百,警告百姓们不许窝藏帮助长门僧。别说替他的儿子治病,就算你救了他全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用你的脑袋换他的官帽。千万别动这种荒唐念头了,皇帝要消灭长门就让他消灭,你跟着我去瀚州,我们可以开一个牧场……”

“那样做的话,我就不配做一个夫子了,”章浩歌没有生气,仍然轻言细语地说,“我不能眼睁睁看着长门走向毁灭,我需要做出自己的努力,不管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任何代价的付出都得换来回报才算是值得,”安星眠说,“可你这样做明摆着是飞蛾扑火。现在早已经不是当年乱世分封的时代了,如果你运气好碰到一个明事理的国主,或许还能帮你去和皇帝劝说两句。如今的东陆都是宏靖皇帝一个人的,宛州总督不过是他养的一条狗,一条狗向着主人吠叫可是要被打断腿的。”

“我承认你说得有道理,”章浩歌平静地说,“但我必须要迈出这一步。有我这第一个,也许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为长门说话,为了这种不可磨灭的信仰说话。这并不是什么虚妄的组织和无谓的头衔,这是我们的信仰,越是被践踏就越要挣扎着站起来的信仰。”

安星眠无话可说了。他向后一仰,躺在车板上,缓缓闭上双眼:“那就随你的便吧……我要睡觉了。”

但他很快又睁开眼睛:“还有一个问题,李翰遗言里提到的须弥子是什么人?”

“我从未听说过,这或许是个江湖人物吧,我对江湖中事不是很了解。”章浩歌回答。

安星眠重新闭上眼睛。这次是真的以闪电般的速度睡着了。

青石城距离南淮并不远,几天后的下午,马车驶入了南淮城门。这是东陆最为繁华的城市,甚至超过了万年帝都天启,历史上曾经是多个盘踞宛州的重要公国的都城。这里商业发达,人居兴旺,无数富豪定居于此,享受着夜夜笙歌的金粉生活。

长门僧通常情况下都会远避城市,多行走于山野荒郊,章浩歌也仅仅是在替总督的儿子治病时到过南淮一次。但安星眠显然对南淮十分熟悉,一进城就指挥着车夫赶车去往城西。

“城西有南淮,不,是整个宛州最好的客栈怀南居,我好久没在那里住过了。”安星眠半闭着眼睛,一脸怀恋。

“我记得我们有约定,你跟着我修行的时候,住哪里由我说了算,”章浩歌说,“我们随便找一处能避雨的屋檐,就可以将就一晚了,明天我就去求见总督,你可以继续去你想要去的瀚州……”

“现在到处都在抓长门僧,你住在屋檐下,是唯恐别人认不出你么?”安星眠懒洋洋地说,“人人都知道长门僧持守苦修,人人都知道长门僧一文不名,所以我们住在怀南居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谁都想不到。你难道不想活到明天去见总督么?”

章浩歌想了一会儿,勉强点点头:“好吧。就这一晚上。”

于是两人住进了怀南居。这的确是南淮城最好的一家客栈,装饰华贵而不俗气,光是大堂里挂的名家字画,据说每幅就价值好几百金铢。晚餐的时候,安星眠点了一桌子的好菜,以免住这样的好客栈吃得却过于简朴引人怀疑,但他实质上只挑了几样做法精致的名菜吃,其余的大鱼大肉一概不动。章浩歌心事重重,并没有阻止他花钱叫那么多菜,甚至对他偷偷贿赂伙计把茶水换成酒的恶劣行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自己只吃了两个馒头和几片青菜。

“平时和我待在一起的时候,你还能和我一起箪食瓢饮,从来不挑剔半点饮食,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这会儿你才真正有点有钱人的做派了,不是贵的你不吃。”章浩歌看着桌上那些几乎动都没动的碗碟,难免有些心疼。

“人生苦短,对酒当歌。再说你又说错了,我吃的是‘好的’,而不是贵的,南淮城街头巷尾一样能找到只花几个铜锱就能吃到的好货,”安星眠优雅地放下筷子,“好啦,饭也吃完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你要去哪儿?”章浩歌看着安星眠打开房门。

“不是我,是我们,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安星眠说,“也许今晚就是我们最后相聚的日子了,你能不能少点说教,陪你的弟子聊聊闲话?”

这番话说出来居然颇有些伤感,纵然章浩歌一向心清如水,生死临别的关头,也难免受到一些感染。他迟疑了一阵,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踱出了怀南居的大门,安星眠领着章浩歌一路向东而行。大约走出两条街后,章浩歌开始生疑:“你不像是随便走走的架势,倒像是要带我去哪里。”

“没错,我要带你来的就是这里。”安星眠伸手一指。前方是南淮城颇有名气的戏院“梨生院”,平时总有各种各样的演出,有时候是唱戏的,有时候是表演杂耍的,一般都是宛州各地的名角名班,普通的草台班子是混不进去的。

长门僧以苦修锻炼自己的精神,从来不会去观看这样的娱乐表演,但章浩歌却似乎已经领会到了安星眠的用意。他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但又掺杂了一丝喜悦:“她今晚会在这里表演,是么?我就知道,你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办法了解她的行踪。”

“我当然很想见她,但这一趟却并不是为了我自己,”安星眠的笑容有些忧郁,“送死之前,你总该见一见自己的妹妹,留下点临终遗言什么的吧?”

章浩歌有些感动,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痛快就跟着我到南淮城来了,原来是早就知道秋雁班这些日子会在这里表演,谢谢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你应该收收心才是。”

“长门僧可是不禁婚娶的,你活了四十岁还没娶媳妇是你自己的事儿,我为什么要重蹈覆辙?”安星眠拍拍章浩歌的肩膀。

“因为你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稳重,却始终难以做到内心的安宁,恋爱这种事会大大拖累你的修行。”章浩歌说。

“内心的安宁……那可不是恋爱、婚娶这样的事情就能够影响的。”安星眠的笑容消失了,但也没再多说。

说话间,两人已经来到了戏院门口。安星眠掏出两枚银毫买了门票,一起走进去。今夜表演的是宛南知名的杂耍班子秋雁班,一向以擅长各种高难度的杂技与超卓的驯兽技艺而闻名。此刻演出已经进行到中段,戏台上凌空拉起一根细长的绳索,一个红衣女郎手里撑着一把伞,正在这细细的绳索上行走,并不时做出一些金鸡独立之类的高难度动作,引得观众们一阵阵惊呼。这位女郎看年纪约莫十八九岁,容颜俏丽,眉目如画,细看和章浩歌的脸型并没有半点相似。更何况章浩歌多年苦修,一张脸已经粗糙苍老如五十岁,倒像是这位女郎的父亲了。

“幸好她没有跟着你一起去做个长门僧,”安星眠感叹着,“那可真是暴殄天物啊。”

“用词不当。”章浩歌说。两人从进入戏院之后,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位红衣女郎,但是目光截然不同。章浩歌的眼里充满了慈爱的亲情,安星眠却明显表现出一种迷恋——同时还有些许无奈。

两人耐心地等到演出结束,人群散尽,这才走入后台。后台里一团忙乱,人来人往,安星眠拦住了一个杂工:“请问一下,唐荷姑娘在哪里?”

杂工左右看看,向着后台的角落里一指,那里放着一个装老虎的兽笼。红衣女郎已经换了一身素净的白衣,独自一人站在兽笼外,好像是在和笼中的老虎说话。看到两人向她走来,她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兴奋地跑上前,抱住了章浩歌:“哥哥!你怎么来了?”

章浩歌显然很不习惯这样的拥抱,赶忙挣脱出来,安星眠在一旁叹了口气:“我也来了,你为什么装作没看见。”

唐荷看都不看他一眼:“我哥哥是你的老师,按照礼节,你该叫我一声师姑。”

安星眠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眼前的情形任何人都能看得很明白,用八个字就可以形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三人离开戏院,找了一个僻静的街角席地而坐。章浩歌说明了这次来到南淮的意图,唐荷很是意外,半天没有说话。

“所以还真是巧了,我没想到你也在南淮城,正好还能再见你一面。”章浩歌说。

唐荷听出了这句话中诀别的含义,眼神中一时间充满了忧郁,但最终她只是咬了咬嘴唇:“既然你一定要这么做,那就去做吧。”

“你为什么不劝劝他?”安星眠终于忍不住了,“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定要带他来见你?现在除了你,已经没人可以劝说他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没法喜欢你的原因,”唐荷侧过脸来,第一次认真地看着安星眠,“你是一个长门僧,是我哥哥的弟子,但你从来没有真正地了解过他。也许你真的很聪明,能把长门经在嘴上解释得很通透,但你根本不知道我哥哥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而你自己,也根本算不上一个真正的长门修士,只不过因为不愿违抗你父亲的遗命才加入的而已,”她接着说,“你加入长门,只是为了告慰你死去的父亲,而根本不是因为你心里有坚定的信仰。”

安星眠并没有反驳。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对章浩歌说:“你们俩抓紧时间聊聊吧,我困了,先回客栈睡觉去了。” wAJBvMxp3C+yuTXijxNA6LMuJn0A1ODwTubU7zzR8AzP09ctcXLxxltyAbNfaX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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