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隐藏得太深。
我们熟悉的李白,是那个自带神仙光芒的家伙。高力士脱靴,美人呵笔,皇帝亲手调羹,就这,还“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凡人做梦都不敢想的荣耀,在他眼里一文不值。又跩又炫酷。
读他的诗,总觉得我辈俗不可耐。
人家是“一生好入名山游”,我顶多来两把手游;
人家是“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我只能对着每月的房贷,撸一把露天烤串;
人家“斗酒诗百篇”,我是斗胆写一篇,赚点广告费还被粉丝嫌弃。
这差别,是星辰大海到泥淖水坑的距离。
如果唐诗是喜马拉雅山,李白就站在了珠穆朗玛。他白衣飘飘,诗歌和精神不染纤尘,后人只能匍匐在他的巨大阴影里,默默仰望,流下一地哈喇子。
“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
他的飘逸,他的才华,他的骄傲他的狂,甚至他的自负,似乎都是天生的。以至于我们无法概括他,只能从贺知章的口中,给他一个固化的称号——诗仙。
然而,这并不是完整的李白。
在他飘逸而华丽的锦袍下,撕开了看,分明伤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