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去留
“小伙子,忍着点啊。”萧逸全身骨头都被折断错位,医老要接上他的骨头,首先就要将萧逸错位的骨头给复原回去,末日可没有麻药这样奢侈的东西。
萧逸安静地躺在铁床上淡淡地道:“您老动手吧。”
医老捏了捏拳头,活动了几下筋骨。
“喀!喀!喀……”这是骨骼交错的声音。医老已经开始为萧逸推拿接骨了。
反观萧逸则是一脸的平静,即使身体之中断裂的骨骼受到二次损伤,萧逸都紧咬着牙,不说一句话。
因为疼痛,萧逸的身上布满了汗水,整个人就仿佛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医老也好不到那里去,身体也被汗水给浸湿了,木婉清则是在一旁帮医老擦着汗水。
“呼。”医老大大地送了口气:“好了,现在只要涂上我特制的膏药就行了。”收工,医老擦了擦自己身上的汗水,木婉清快步小跑拿了医老准备好的药膏过来。
医老认真地给萧逸涂上了膏药,同时也对萧逸交代了一下。
“伤筋动骨一百日,虽然有了我的这个膏药,十天后你就可以下床,但是你不能做过于激烈的运动,否则骨头再一次短裂就不好办了。”对于萧逸的忍耐力,医老还是非常地赞赏。
或许是因为长时间没同人类来往了,萧逸也不怎么习惯与人交谈,见萧逸没有交谈的意愿,医老就独自走了出去。
自从医老两人离开之后,萧逸就再也没见人过来看自己,整间‘房’内,就只有萧逸一个人躺在床上,也没有一个人来送水和食物。似乎是被人给遗忘了一样。
萧逸的身上被涂满了药老特制的药膏,一股清凉又麻痒的感觉渐渐地在萧逸的体内浮现。
这是药效起作用了,萧逸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效用怎么来得这么快,不过自己的身体,萧逸自己当然清楚地很,药膏开始起作用了,体内的伤势在快速的愈合着。
整个车队因为萧逸的问题正在举行着会议,老兵和医老这几人赫然也在会议之中。
钟伟卿首先发言道:“这一次唤大家来,主要是来讨论那个被老兵救上来的年轻人的去留问题。”老兵的名字就叫做老兵,车队上的人都这么喊他。
“谈论这种事情做什么?”特地为了一个幸存者召开车队会议还是头一回事情,几个年轻点的人都开始抱怨了起来。
钟伟卿自然字到他们心里的疑问:“这个年轻人不是普通人,如果根据老兵的猜测的话,这个年轻人就应该是独自杀光了周边所有丧尸的人。”
“独自?”
“这怎么可能?”
三四百只丧尸,就是他们整个车队要杀三四百只丧尸也得付出不小的代价,更何况是一个人对付三四百只丧尸。
“没有什么不可能的,几十只丧尸是被枪给暴头射杀的,大约有三百只丧尸是被这把唐刀给砍杀,还有几十只丧尸则是死于爆炸。整个战场里面我们就只发现两把手枪和这把被砍得卷了刃的唐刀,所以我猜测屠杀了这个地方的丧尸的人是他,而不是车队,因为这个地方的补给并没有被人动过。”老兵把那把卷刃的唐刀和两把黑色手枪摆在了大家的面前。
那刀可是钢铁啊。刀都被砍得卷掉了刃,在坐的所有人都几乎能够感觉得到,那一战是多么地惨烈,血腥的场面仿佛映入他们的眼前。
一对四百,即使是站着给他们砍,他们也要杀得双手麻木,浑身无力啊,何况是对付那些没有疼痛,不停朝他们扑过来的丧尸。
“一个人……那怎么可能做到?”
“的确,如果是人类的话,的确无法做到,但是如果是进化者呢?”钟伟卿反问道。
钟伟卿的话,就仿佛在平静的水面上透下了一块巨石。在坐所有的人,都是满脸的震撼。
进化者,对于人类而言,那完全就是一把双刃剑。进化者拥有着比人类更加出色的体能和战斗力,而且还能够在T病毒的刺激下,不断地进行进化,但是强大的力量会使人迷失,更会诱惑出人类丑陋的本性,除非那些拥有着强大的自我控制心理的人,否则都是会被自己的欲望和力量给吞噬。
他们可能是人类的救世主,也有可能是人类的灭世主,力量异常强大的他们可能和人类一样,但是也有一些进化者在进化地过程之中会变异成比丧尸还要可怕的丧尸,他们是一群比丧尸还要可怕的存在。
一阵沉默之后,一个身体硕壮的男人站了起来:“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把这样一颗定时炸弹放在自己的身边,而且进化者是无法进入生化隔离区的,带着他,我们甚至会被军区的人拒之门外。”进化者是融合T病毒的特殊人群,不过进化者是非常不稳定的,如果一但失控,即使是军区都可能因为进化者给翻了过来。一旦进化着无法压郁身体之中不断变大的力量,他们就会被这股力量给吞噬。正是因为这样,军区并不欢迎进化者这一群特殊的人。
“我倒不反对进化者加入我们的车队,离南京军区还有很长一段的距离,途中不知道会遇见多少危险,如果有进化者帮忙的话,我们车队的生存几率会大大地提升。”这个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大概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
壮硕的的男人反问道:“要是如果他放起狂来呢?我们谁能拦地住他?”
“你怎么能肯定他一定会发狂?”青年依旧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整个修长的身子依在椅子上,黑色的风衣下垂,露出他腰间两把银白色的手枪,这两把手枪明显和其他的手枪不一样,两把枪异常的美丽,只要是一个男人看见,几乎都会心动,生出一种想要去摸一摸的冲动。这两把枪正是沙漠之鹰,手枪之中沙漠之鹰是非常受枪械发烧友的喜爱的,强大的杀伤,美丽的外型,这正是沙漠之鹰倍受欢迎的原由。
沙漠之鹰,不同与普通手枪,它拥有着比普通手枪更加准确的精准度,而且沙漠之鹰也绝对是男人的武器,其重量就高达两公斤,杀伤力更是普通手枪的好几倍,不过沙漠之鹰也有着它非常明显的特点,强大的后坐力和难以敏捷流利地去操作它。
“飞鹰,难道你就能够肯定他不会发狂了?”这吊儿郎当的人正是车队之中有名的飞鹰,飞鹰的外号便是来自他的武器和他鹰一般锐利的眼睛。
飞鹰凝重地从椅子上坐正了起来:“不能!不过我会在他发狂之前……打暴他的脑袋。”额前的乌丝散去,露出他鹰一般锐利的眼睛,那个身体壮硕的男人被这眼睛一盯,心下不禁生起一股寒意。
钟伟卿拍了拍手,吸引大家的注意力:“飞鹰和胖子说的话都有理,但是这去留之间必须有一个结果。”
医老慈祥地笑道:“其实我感觉我们现在就做出结论可能都有点卤莽,那个年轻人我见过,大概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虽然年纪轻轻,但是却有关羽刮骨疗毒的气度,少年在全身骨头被几乎折断错位没有麻醉药的情况下直接接受接骨治疗,中途甚至没有发出一声哼声来,的确是一个有大耐力的人啊!”
钟伟卿笑道:“那不知医老的意思是?”
医老笑了笑:“我只是一个医生,车队的事情我说了不算,要大家一起说的才算。”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看,不如干脆给他脑袋一枪算了,免得我们在这为了他头疼。”这和人皮肤乌黑,腰间居然别着两把大砍刀的男人却是突然拍桌而起,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但是说起话来却是卤莽地不行。这人以前是个杀猪的,人们都叫他黑屠刀,生化危机爆发之后,他就改行杀丧尸了。
黑屠刀的这一翻话,马上就引起了在坐的人一阵阵笑。
“嘿……我说你们笑什么?既然你们担心他会暴走,那么干脆我们现在趁他病,要了他的命,免得到时候我们车队好几十人都遭了他的毒手。”这黑屠刀说干就干,提着自己的屠刀就向外走去。
“嘿……我说大老黑,你这是准备去那?”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马上拉住了黑屠刀。
黑屠刀:“我去结果了那小子,这事情还不是一了百了了。”
众人大汗。
钟伟卿站起身来:“这样讨论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我们还是按照老规矩办事吧。”所谓的老规矩自然就是投票了,当讨论不出个结果,那么就只能通过大家通票来决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