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科伦坡的时候,我没想过要去景栋,但我在船上认识一个人,他告诉我他在那儿待过五年。他说那里有个很大的集市,每隔五天逢场,赶集者来自五六个国家和五六十个部落。那里有神秘壮观的佛塔,地处偏远可以消解内心焦虑。他说他宁可哪也不住就住那儿。我问他那里给了他什么,他说是满足。他又高又黑,落落寡合的举止,从那些长期独居在偏僻之地的人身上,你常常可以见到。与他人在一起,这类人有些不安,虽然在船上吸烟室或者俱乐部酒吧,他们可以滔滔不绝乐于交际,给大家讲故事,开玩笑,有时高兴起来,说一说自己不同寻常的经历,但他们似乎总是有所保留。他们的内心持有一种分离的生活,他们有种仿佛内倾的眼神,这种眼神告诉你,这一隐藏起来的生活,才是他们唯一看重的东西。他们的眼睛不时泄露他们对社交圈的厌倦,他们因为觉得危险或是害怕显得古怪才被迫暂时进到这个圈子。然后,他们似乎渴望去到自己偏爱的某一孤单之地,在那里,他们可以再度与自己找到的真实相处。
正是这位偶然相识的人的举止和言谈,说服我现在启程穿越掸邦。从上缅甸的起点到我可以下到曼谷的暹罗终点,大约有六七百英里。好心的人们尽其所能让我这趟旅行舒适,东枝的驻扎专员给我发电报,他已安排骡子与小马等我。我在仰光买了一堆看似必需的物品,几把折叠椅,一张桌子,一个过滤器,灯,还有我也不知道的什么东西。我从曼德勒坐火车去达西,打算在那儿雇辆车前往东枝,在我动身之前,一位我在曼德勒俱乐部认识、住在达西的朋友请我吃早午餐(早饭与午饭合一的缅甸美餐)。他叫马斯特森,三十来岁,面孔和善,卷曲的黑发带点灰白,黑眼睛很漂亮。他的嗓音异常好听,说话很慢,而这一点,我不知道为什么,令你信赖。你觉得一个人花这么长时间讲他要讲的事情,让人有足够耐心听他说话,这人肯定有本事让同伴赞同他。他觉得人的友善理所当然,我猜他只能这样行事,因为他自己就很友善。他颇有幽默感,当然并非机敏,而是令人愉快的讥讽;正是这一令人愉快的幽默感,将常识运用于生活中的各种意外,并从一个略微可笑的角度来看待它们。一年大部分时间,生意让他奔波于缅甸各处,旅行期间,他养成了收藏的癖好。他告诉我,他把所有余钱都用来购买缅甸古玩,而正是为了看看这些古玩,他请我跟他一起吃饭。
火车一大早到。他先就告诉我,他得去写字间,接不了我;不过,早午餐在十点,他要我在城里办完一两件事情就去他家。
“随便些。”他说,“要是想喝点什么,你跟男仆说就行了。我事情一办完就回来。”
我找到一家车行,跟一辆福特破车的车主讲好价,让他载我和我的行李去东枝。我把我的马德拉斯仆人留在那里,让他盯着,把能装的每一样东西都装进去,剩下的就拴在踏板上,然后,我慢慢走去马斯特森家。它位于一条大树遮阴的路上,是座整洁的小平房,在晴朗的晨光中显得可爱而温馨。我步上台阶,马斯特森出来迎接我。
“事情比我想的完得快。早午餐弄好之前,我有时间给你看我的东西。你喝什么?我恐怕只能给你一杯威士忌苏打。”
“喝这个会不会太早?”
“是太早。不过这是家里的习惯,进门的人没有不喝一杯的。”
“那我只好入乡随俗了。”
他叫了男仆,一位整洁的缅甸人马上端来一个细颈酒瓶、一瓶苏打水和玻璃杯。我坐下来,打量着房间。虽然很早,外面的太阳却很猛,百叶窗已经拉下。经过路上耀眼的阳光照射,这里的光线惬意而清凉。房间用藤椅布置得很舒适,墙上挂着英国风光的水彩画。这些画有些拘谨老派,我猜是主人的老处女姑姑年轻时候所画。有两幅我不知晓的大教堂,两三幅玫瑰花园,一幅乔治王朝风格的房子。看到我的眼睛在这幅画上停了一下,他说:
“那是我们在契顿汉的房子。”
“哦,你是那儿人?”
然后是他的收藏。房间堆满佛陀及其弟子的铜像或木雕像;还有各式各样的盒子、器皿与古玩,尽管多得要命,但摆放有致,赏心悦目。他有些好玩的东西。他很自豪地给我看,告诉我他是如何得到这件或那件物品,如何听说有另一样东西,于是穷追不舍,并以不可思议的精明诱使不情愿的主人出让。说到一笔好买卖,他和善的眼睛闪闪发光,而痛骂某一卖家不讲理,不是接受公平价格,而是把一个铜盘拿走了,他的眼中又一阵阴郁。房里有花,没有东方的很多单身汉家里的那份凄凉。
“你把这地方弄得很舒适。”我说。
他扫了一眼房间。
“以前很好。现在没那么好。”
我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随后,他给我看一个长长的镀金木盒,带有玻璃镶嵌画,就是我在曼德勒宫殿欣赏过的那种,但做工比我在那儿见到的更精巧。这款如宝石般华美,真有一些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典雅。
“他们告诉我它有几百年历史。”他说,“这样的东西他们很久都做不出来了。”
这显然是宫廷用品,令人好奇它从前的用途以及它都经过哪些人的手。这是一件珍宝。
“里面是什么样子?”我问。
“哦,没什么,只是髹漆。”
他打开木盒,我看到里面有三四个镜框。
“哦,我忘了那些在这儿。”他说。
他柔和悦耳的嗓音有点古怪,我睨视了他一眼。他的皮肤晒成古铜色,但脸上还是泛起好一层红晕。他正要关上盒子,但又改变主意。他拿出其中一幅照片给我看。
“年轻的时候,这些缅甸女子有的很可爱,不是吗?”他说。
照片上是位站着的年轻女子,有点害羞,背景为照相馆常有的那种,一座佛塔,几棵棕榈树。她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头发上插了一朵花。但是,拍照时的窘迫,并未阻止她颤动的双唇露出羞怯的微笑,她严肃的大眼睛仍有一丝调皮的闪光。她很娇小。
“真是个小可爱。”我说。
马斯特森接着拿出另一张照片,她坐着,身旁站了一个小孩,他的手怯生生放在她的膝上,她还抱了一个婴儿。小孩直端端看着前方,神色恐惧,他不明白那台机器和机器后面头蒙黑布的人在搞什么名堂。
“这些是她的孩子?”我问。
“也是我的。”马斯特森说。
这时,男仆进来说早午餐备好了。我们去饭厅坐了下来。
“可能没什么东西给你吃。自从我女人走掉,家里的一切就乱糟糟。”
他诚实的红脸一阵阴郁,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肚子很饿,吃什么都好。”我斗胆说道。
他什么也没说,把一盘麦片薄粥放到我面前。我加了牛奶和糖。马斯特森吃了一两匙,把他的盘子推到一旁。
“没想到看到那些该死的照片。”他说,“我是故意把它们收起来的。”
我不想刨根问底,或是逼主人讲他不愿讲的私事,但我也不希望显得漠不关心,不让他给我讲心事。在丛林某个荒僻之所,或者置身拥挤的中国城市一幢形单影只的结实大屋里,常常有人给我讲他自己的故事,而我相信这些故事他从未告诉任何人。我是个意外相识,他以前从没见过,以后也不会再见,我是他单调生活中暂时出现的漫游者,某种渴望让他敞开心扉。这样,我一夜之间对他们的了解(坐在一两瓶苏打水和一瓶威士忌旁,一盏乙炔灯的光线外,就是充满敌意与令人费解的世界),比我若是认识他们十年所知道的还要多。你要是对人性有兴趣,这就是旅行的一大乐事。你和他们分手的时候(因为你得早起),他们有时会对你说:
“我这些废话恐怕让你闷得要死。我六个月没说这么多话了,但说出来我觉得很好。”
男仆撤下粥盘,给我俩一人上了一条白生生的煎鱼。鱼很冷。
“这鱼很糟糕,不是吗?”马斯特森说,“我讨厌河鱼,鳟鱼除外;唯一办法就是加伍斯特郡酱。”
他自己随意加着,然后把瓶子递给我。
“我女人,她是个很好的主妇;她在这儿的时候,我吃得就像一只斗鸡。厨子要是端出这样的垃圾,一刻钟之内她就会叫他走人。”
他对我笑了笑,我留意到他笑得很甜,这令他显得特别温柔。
“你看,跟她分开实在痛苦。”
他现在显然想谈,我毫不犹豫,帮他打开话匣子。
“你们吵架了?”
“没有。那说不上是吵架。她跟我住了五年,我们连口角都没有。她算是脾气最好的可人儿了,好像什么都不能让她生气。她总是很快乐,你从来见不到她不笑。她总是很开心,她没理由不开心。我对她很好。”
“我相信。”我答道。
“她是这儿的女主人。她要的我都给她了,或许我要是凶些她还不会走。”
“或者我不应该说得这么明白,女人都是不可捉摸的。”
他不以为然看了我一眼,他的笑有一丝刚刚闪过他眼中的腼腆。
“我要是讲给你听,你会不会觉得很闷?”
“当然不会。”
“好吧,我是有天在街上见到她的,我很喜欢她。我给你看过她的照片,但照片照得不好。这样形容一位缅甸女子听起来或许可笑,但她就像一朵玫瑰花蕾,不是英国玫瑰。你知道的,她有点像我给你看的盒子上那些玻璃花,跟真花一样,只是长在东方花园的一朵玫瑰有些奇异之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讲明白。”
“你的意思我明白。”我笑道。
“我跟她见了两三次,找到她住的地方。我派男仆去打听她的情况,他回来告诉我,只要我们谈妥,她父母很愿意我跟她一起。我不想讨价还价,一切马上定下来了。她家里摆酒庆祝,她就来这里住了。当然,我完全把她当作自己的妻子,让她管家。我告诉仆人,他们要听她吩咐,她要是不满意谁,谁就得走人。你知道,有些家伙让自己的女人住在仆人的地方,一旦他们外出旅行,女人的日子就不好过。咳,我觉得这样做很卑鄙。你要是找一个女人跟你一起生活,你起码要让她过得开心。
“她做得非常好,我很开心。她让家里一尘不染。她为我省钱。她不让仆人敲诈我。我教她打桥牌,说真的,她打得太好了。”
“她喜欢这样吗?”
“喜欢。家里来客,她招呼客人不输公爵夫人。你知道的,这些缅甸人举止优雅。有时候,看她招呼我的客人时那种自信,我都会笑,那些政府官员,你知道的,还有路过的军人。要是某个中尉特别腼腆,她会立刻让他放松。她从不莽撞也不多嘴,只是需要她的时候她就在那儿,尽量让一切都顺利,让每个人都开心。我给你讲,她调的鸡尾酒是仰光和八莫两地最好的。大家以前都说我运气好。”
“我想的确如此。”我说。
咖喱餐上来了,我用盘子盛了米饭取了鸡块,然后在五六个小碟之间选我喜欢的调料。咖喱很好。
“后来她有了孩子,三年三个,但有一个六个星期大就死了。我给你看的照片是活着的两个。小家伙样子很逗,不是吗?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怪得很,我特别喜欢刚出生的婴儿。”
“我不喜欢,你知道的。我甚至对自己的孩子都不是特别有感觉。我常常纳闷,这是否表明我这人很坏?”
“我不这样想。我觉得很多人喜欢小孩只是赶时髦。我觉得父母对孩子的爱不能过分,这样对孩子反而更好。”
“我女人后来要我娶她,指正式结婚,以英国的方式。我一笑置之。我不晓得她脑子里怎么会有这种主意。我觉得这只是心血来潮,我给她一条金项链让她闭嘴。但这不是心血来潮,她很认真。我告诉她做不到。但你知道女人什么样子,她们一旦拿定主意要什么,就会让你不得安宁。她又是甜言蜜语又是生闷气,她哭,要我怜悯。我滴水不漏的时候,她试图逼我答应。她很留意我温情脉脉的时候,她生病那阵就险些让我松口。我觉得,她注意我比股票经纪人留意市场行情还细心,而我知道,她看上去不论怎么自然,不论她是否忙着别的事情,她总在留心那个没有防备的时刻,让她可以对我突然袭击,如愿以偿。”
马斯特森再次给了我一个温和坦率的微笑。
“我想,天下女人都一样。”他说。
“我想也是。”我答道。
“有件事情我从来都搞不懂,要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女人为什么觉得这很值得。她宁可你做违心的事情,也不愿意你完全不做。我不知道这有什么令她们满足的。”
“满足于获胜。勉强听从的男人可能还是抱着他原来的看法,但女人不介意。她胜利了,她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马斯特森耸耸肩,他喝了杯茶。
“你看,她说迟早我肯定要娶个英国女子,把她赶走。我说我没考虑结婚,她说她都知道。就算没考虑,我有一天也会退休回英国。那时她去哪儿?这持续了一年,我没让步。然后她说,我要是不娶她,她就走,把孩子带走。我告诉她别做傻事。她说要是现在离开我,她可以嫁给一个缅甸人,但过几年就没人要她了。她开始把自己的东西打包。我想这只是吓唬人,我以为是这样。我说:‘好,你想走就走,但你如果走了,就别回来。’我觉得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家,还有我给她的礼物、所有搜集来的东西,回到她自己的家里去。他们一贫如洗。好吧,她继续打包。她对我跟从前一样好,她快乐微笑;晚上有些朋友来这儿玩,她跟平时一样热情,并且跟我们打桥牌打到凌晨两点。我不相信她打算走,但我还是很害怕。我很喜欢她,她这人太好了。”
“但你要是喜欢她,你究竟为了什么不娶她?你们会很美满的。”
“我给你讲,我要是娶她,就得在缅甸待一辈子。我迟早要退休,到时我想回老家住。我不想在这里入土,我想埋在英国的教堂墓地。我在这儿很快活,但我不想永远住在这里,我做不到,我需要英国。我有时候烦了这些灼热的阳光和耀眼的色彩。我需要阴天、细雨纷纷和乡村的味道。我回去的时候,将是一个可笑的胖老头,即使我给得起钱也老得打不动猎,但我可以钓鱼。我不想打老虎,我想打兔子。我可以适当打打高尔夫。我知道自己会落伍,我们这些在这儿过了一生的家伙总是如此,但我可以去当地俱乐部走走,跟从印度退休回来的英国人说说话。我想脚下踩着英国乡镇的灰色人行道,我想可以走去跟屠户吵一架,因为他昨天给我的牛排我咬不动。我想逛逛旧书店,我想小时候就认识我的人在街上跟我打招呼。我想自己的房子后面有个围起来的花园种玫瑰。我猜你听了这些会觉得很乏味很乡下很无趣,但我们这些人一直都是这样过的,我自己也想这样过。你可以说这是一个梦,但它是我的所有,是我在世上的一切,我不能放弃。”
他停了停,看着我的眼睛。
“你是不是觉得我傻得可以?”
“不。”
“然后,有天早晨,她来告诉我她要走了。她把她的东西放在一辆推车上,即使那时我也不相信她要走。她接着把两个孩子放到人力车上,过来跟我说再见。她哭了起来。不瞒你说,我心都快碎了。我问她是否真的要走,她说是,除非我娶她。我摇摇头,我差点就让步了。我当时恐怕也在哭。随后,她大哭一声冲出房子。我得喝上半杯威士忌来定神。”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四个月前。一开始,我想她会回来,随后,因为我觉得她不好意思跨出第一步,我就让仆人去告诉她,她要是想回来,我会去接她。但她拒绝了。家里没她看上去很空。我起初觉得自己能习惯,但不知为什么,家里还是那么空。我说不出来她对我有多重要,我心里都是她。”
“我觉得你要是同意娶她,她就会回来。”
“哦,对了,她给仆人说过这话。我有时候问自己,为了一个梦,牺牲自己的幸福是否值得。那只是个梦,不是吗?可笑的是,令我犹豫不决的事情之一,是我想到自己熟悉的一条泥泞小路,道路两旁一堆堆泥土,上方则是枝叶下垂的山毛榉。我的鼻孔里老是有那种冰冷的泥土味。我不怪她,你知道吗?我很欣赏她,我没想到她这么有个性。我有时候几乎要让步了。”他犹豫片刻,“我想,或许,要是我觉得她爱我,我就会让步。但是,当然了,她不爱我;这些跟白人同居的女人,她们从来不,我觉得她喜欢我,不过如此。换成是你,你怎么做?”
“哦,我亲爱的朋友,叫我怎么说呢?你会忘掉自己的梦吗?”
“绝不会忘。”
这时,男仆进来说,我的马德拉斯仆人和福特车刚刚到了。马斯特森看了看表。
“你要动身了是吧?我得回写字间了。我的家事恐怕让你闷得要命。”
“哪里哪里。”我说。
我们握手道别,我戴上遮阳帽,车开了,他向我挥手致意。